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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铝灰渣监管和利用处置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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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加强灰渣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建设专项工作方案》要求,指导我市产废企业依法依规做好灰渣等危险废物管理,11月19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了加强灰渣监管和利用处置工作会议,各有关分局和全市23家灰渣产生企业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我市灰渣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基本情况,指出前期灰渣专项核查发现的危险废物责任制度不健全,标识标签、台账和申报制度落实不到位,贮存场所不够规范等问题,进一步提出了灰渣规范化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会议要求:

一是要加强问题整改。各企业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针对灰渣管理存在的共性、个性问题,迅速拿出具体措施,加强自查自纠,加快落实整改,找准问题症结,查漏补缺,防微杜渐,确保环境隐患零漏洞、环境问题零容忍。

二是要稳妥推进转移处置。各企业务必配合全省、全市及区内统筹,安全稳妥推进灰利用处置工作,加快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委托处置合同,依法依规处置灰。涉及跨省转移的,要全程跟踪跟进,督促运输单位、利用处置单位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运输途中和利用处置过程环境安全。决不能为了完成年底清零任务,抱有侥幸心理,发生违法倾倒、非法转移处置等问题。

三是要强化政策宣传和监督执法。利用现场检查、业务培训、会议座谈等时机,积极深入灰渣产生企业进行政策解读,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确保涉灰渣企业负责人知晓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方面的监管要求,在督促企业做好整改基础上,做好处置出路、审批指引等方面的帮扶指导。同时,加强监督执法,结合日常巡查、专项整治、双随机抽查等活动,对灰渣产生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及时识别风险和介入处理,从快从严从重惩处非法转移处置灰渣环境违法行为。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环保守法意识水平,对照《“十四五”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体系》,市固管中心对灰渣、二次灰等危险废物落实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以及完成标识、管理计划、申报登记、源头分类、转移联单、应急预案备案等规范化管理制度进行了讲解培训。

会后安排交流答疑互动,对企业在危险废物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为加强灰渣管理、处置出路、转移审批等方面的提供帮扶指导。

资讯编辑:冯诗奇 021-26093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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