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关于重庆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备案名单(2021年第一批)的公告 。按照《重庆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有关备案管理办法(暂行)的补充通知》(渝经信汽车〔2020〕20号)相关要求,经企业申请,重庆市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办公室)初审,市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办公室成员单位会议审议通过,认定1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的1款新能源汽车产品(详见附件)满足备案条件,现予以公示。为便于社会监督,在备案名单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接受社会各界提出的异议和举报,并请提出异议和举报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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