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出台自备电厂整治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要求中发9号文后未经批准或未列入规划的燃煤自备电厂,一律停建停运;方案印发之日起,如有违规新建燃煤自备电厂的,从严从重问责并停批该省所有发电类项目;自备电厂限期完成环保改造,公平承担电网调峰责任;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自备机组坚决关停;自备电厂需缴清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和系统备用费,并承担政策性交叉补贴。此次征求意见稿延续去年7月份自备电厂专项督查精神,自备电厂严格整治,未批先建的一律停建停运。
从行业分布来看,自备电厂主要集中在钢铁、电解铝、石油化工和水泥等高耗能行业,相关企业用电用热需求比较稳定,电力成本占其生产成本比重较高。据我的有色网调研,此整治方案对电解铝行业影响较大,目前电解铝企业自备电厂配备率高达60%以上。特别是2015年开始新建的电解铝企业基本都有自备电厂。目前新疆地区从去年7月份开始缴纳政府性基金,约为0.0241元/度。甘肃地区约为0.04元/度,主要是库区移民基金:0.0035元/度,可再生能源附加0.019元/度,重大水利基金:0.042元/度。而重庆地区约为0.024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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