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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美日欧起诉 中国稀土应苦练“内功”

2012-06-29 13:47 来源:钢联资讯

日前,美、欧、日向世界贸易组织(WTO)提出成立一个争端解决专家小组,以解决有关中国限制稀土出口的争端。对此,业内专家坦言,“目前我们应该做的不只是正面回应其他国家的质疑,更应苦练‘内功’,加强对我国稀土开采和出口的管理。”

长达两个月的中国稀土出口贸易协商,最终以失败而告终。昨日(6月27日),欧盟、美国、日本一同向世界贸易组织提出要求,成立专家小组以解决中国限制稀土出口的争端。至此,中国稀土出口争端由协商阶段进入法律诉讼阶段。

一直以来,中方都强调中国限制稀土出口的目标是为了保护资源和环境,且中国在稀土的开采、生产和出口各个环节的管理、措施都是同步进行的,相关措施也符合WTO规则;而美欧日等稀土进口国却指责中国稀土出口限制政策是为了保护国内企业,人为控制并拉高稀土价格以赚取垄断暴利。

业内认为,双方出现分歧主要是对中国稀土出现政策的理解存在偏差。值得关注的是,对稀土等资源性产品实行出口限制,几乎是WTO所有成员国一致的行动,并不是仅有中国这么做。

据“钢联资讯”了解,美国拥有1300万吨的稀土储量,占到全球储量的15%,仅次于中国和俄罗斯,但美国政府出于战略考虑和相关法律规章的约束,近年来其稀土生产几乎陷入停顿。

而中国稀土储量仅占世界的23%,却供应了全球90%市场。尽管如此,美、欧、日等国仍不满足,他们希望中国能够出口更多的稀土。

事实上,尽管我国对稀土实行配额管理制度,但中国出口的稀土已满足了世界的需求。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稀土实际出口量为1.86万吨,而出口配额为3.02万吨,仅完成了计划的60%左右,仍有40%的出口配额尚未用完。

因此,从配额使用角度来说,这对稀土贸易战是有利的。不过,分析人士也指出,此前WTO对中国九种原材料判定为出口违规,将会给稀土出口争端案的应诉带来困难,“我国现行的稀土出口政策与九种原材料出口政策大同小异,原材料案的裁决很有可能成为稀土争端案的参照范本。”

清华大学中美关系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周世俭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也坦言,中国对于这场贸易争端的结果不能抱有太多幻想,“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都应该提前进行调整和布局。”

而对于中国来说,对稀土政策进行调整仍有时间。据了解,从正式提起诉讼到世贸组织专家组成、发布初裁再到发布终裁,这个过程大约会持续2至3年。因此,中国政府和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这段时间苦练内功,加强对稀土资源开采和出口环节的管理。

在苦练“内功”方面,其实中国政府已有行动。近日,管理层已开始介入对稀土行业的治理,各部委分别到我国稀土两大主产区——包头和赣州展开调研,整治稀土产业发展乱象。

日前,工信部又发布了《稀土指令性生产计划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明确企业未获得计划指标,不得从事稀土矿产品和稀土冶炼分离产品的生产。

对于超计划生产的企业,《暂行办法》也制定了严惩方案,即依法责令其停止计划管理产品的生产,并对企业进行警告,核减下年度计划。

此外,《暂行办法》还规定,拟申请计划的稀土冶炼分离企业需符合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应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同时,污染物排放要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据此,业内人士认为,工信部在此时番祭出整治称稀土行业的“铁腕”手段,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对其他国家质疑我国稀土政策的另一种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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