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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国标”再次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

2011-06-16 09:24 来源: 我的有色网

近日,公安部、工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整改当下电动自行车产业,限期淘汰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通知》明确要求,认真核查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最高车速等是否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按非机动车进行注册登记。一时间,“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的电动自行车“国标”再次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

电动自行车“体重”普遍超标

记者分别调查了济南市黄台电动车批发市场和老东门的电动自行车销售集中区域,发现诸多电动自行车的体重普遍超标。

“单是48V的电池就有30—50斤重,再加上车身的重量,很难保证"体重"不超标。”某品牌电动自行车销售人员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电池作为电动自行车的一个主要部件,它的重量在整车重量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即便现在已经有锂电池可以作为替代品,但是其高昂的造价以及输出功率较铅酸电池的差距,销售并不好。这位销售人员指着一款锂电池电动自行车告诉记者,尽管重量还不到铅酸电池的一半,但是价格却是铅酸电池的一倍多,并不受消费者欢迎。

记者发现,与“体重”超标相比,电动自行车的速度显得可控了许多。“出厂的电动自行车一般会有限速器,但是我们会根据顾客的要求来决定是否拔掉它。”一位经销商这样回答。但是,拔掉限速器之后,电动自行车的速度就失去了“笼头”,在街头路口,超速行驶的这类车辆往往成为抢信号、斜跨路口、路口超速等行为的“主角”。

“慢下来”的出行方式需适应

黎先生是一名销售人员,电动自行车不仅是他上班代步的工具,同时也是他工作主要依赖的交通方式,在得知电动自行车限速、限重的通知后,黎先生觉得一时间还很难适应“慢下来”的出行方式。

“像我这一款电动自行车,设计很简单,具有自行车的外观,尽管重量和速度都超标准了,但是也没超多少。”黎先生说,“20公里的时速确实不快,现在一些有车族也会选择骑电动自行车,这样可以避免上班时的拥堵。”

记者了解到,在《通知》发布之后,有些电动自行车销售中心的业务受到了一定影响,但是依然会有消费者去选择购买。

采访中,一位刚买了新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告诉记者:“心里还是有些忐忑,担心刚买了就被限制,再说这么多超标电动自行车,什么时候淘汰?过渡期多长?谁来埋单?”

“标准”之惑成争议焦点

在中国自行车协会网上,记者发现一篇名为《中国自行车协会负责人就热点问题答记者问》的文章,其中该负责人表示,当下新国标还没有正式出台之时,具体的政策执行中可能会有问题,因为现行的电动自行车标准还是1999年制定的,经过十二年国家、社会、行业的发展,已经不符合现在的实际情况了。

记者了解到,在2009年,国家发布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规定“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将称为电动轻便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引发了电动摩托车国标与电动自行车国标间的“两标”之争。当年底,国家标准委员会发文,“电摩国标”暂缓实施。而此后,关于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的讨论一直没有停止。

采访中,一位业内人士预测,如果标准修改的话,速度应该会有改变,会有相应的提升,车重方面有可能放宽,或者是不安装电池的车重。发展锂电池也是一种减轻车重的办法,并且在车子的外观上会有进一步的改进,但价格会相对昂贵一些。此外,提高驾驶人员的素质,加强对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的管理也应是当务之急。

山东交通学院交通法学教研室主任王宏雷对此有着不同的看法。他告诉记者,国标的制定是很严格、很科学的事情,伴随着社会发展,对风险的控制越来越严格,应该是往更加安全的方面发展。“电动自行车超标,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急转弯、逆行等违法的几率太高,对交通的影响太大,应该为公共安全负责,我觉得国标不应该改。另外,不能单单拿出一个指标来讨论,改变一个地方就要从整体上做出调整。”王宏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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