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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出台规范蒙西地区电解铝企业电价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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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统一规范蒙西地区电解企业电价扶持政策的通知 内发改价字〔2018〕505号 呼和浩特市、包头市、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二连浩特市发展改革委,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国家出台的对全国部分电解铝生产企业的电价扶持政策,为了进一步强化我区的电价“洼地”效应,提升电解铝行业竞争力,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统一规范蒙西地区电解铝企业用电价格扶持政策,对蒙西地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所有电解铝企业的基本电价折算为电度电价,即按每千瓦时3.39分执行。电价扶持所需资金在今后电价调整中予以疏导,或在下一个输配电价监管周期统筹解决。

本通知自2018年6月1日起执行。

资讯编辑:尉志帆 0701-2162372
资讯监督:张端 021-26093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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