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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符合条件残疾人家庭优先实施公租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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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国新办就“保障残疾人权益共享幸福美好生活”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负责人刘李峰答记者问。

针对无障碍环境建设,住建部做出了以下努力: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住建部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十三五”“十四五”规划纲要和《“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等国家级相关规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重点工作统筹推进、一体落实。

二是完善并推动落实相关建设标准和规范。住建部制订、修订了《无障碍设计规范》《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在《住宅设计规范》《公园设计规范》等相关国家和行业工程建设标准中,明确不同类型建筑的无障碍设施建设要求。目前,我部正在组织编制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在完善标准规范体系的同时,我们还督导各方依法依规落实责任,确保新建建筑、公共设施符合无障碍建设的要求,既有建筑、公共设施的改造因地制宜落实相关建设标准和规范。

三是加大无障碍环境建设力度。在“十三五”期间比较显著,在城镇,住建部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居住社区补短板行动、人行道净化专项行动、自行车专用道建设等工作,积极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在乡村,结合新型农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积极推进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环境建设改造。

四是开展了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创建工作。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和全国老龄办组织创建无障碍建设城市,从无障碍建筑、无障碍社区、无障碍道路等层面,分类分级细化建设标准和要求,吸引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参与建设效果的评价,以点带面,引导各地持续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十三五”期间,共命名146个无障碍建设城市(县、镇、村),为全国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下一步,住建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加快形成设施完备、功能完善、信息通畅、体验舒适的无障碍环境,方便残疾人,也方便其他社会群体的生产生活,增强群众特别是残疾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做好城乡残疾人家庭基本住房保障工作,优先解决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住房安全方面,住建部采取了以下举措:

第一,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按照应保尽保原则,全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对象范围,优先实施公租房保障。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有47万残疾人家庭正在享受公租房保障。

第二,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作为重点保障对象,优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范畴,我们还指导各地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比较弱的残疾人家庭改造,采取争取社会各界捐赠建筑材料、帮助组织施工力量等措施,予以兜底支持,确保这些家庭能够住上安全的住房。

第三,我们配合中国残联等相关部门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中,支持有需求的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同步实施无障碍改造。

下一步,我们仍将把困难和重度残疾人家庭放在优先保障地位,结合各项工作的推进,确保这一群体的住房条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而不断得以改善。

资讯编辑:周小燕 021-26096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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