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官方发布了针对二批次用地出让的补充公告,就高标准商品住宅建设方案评选内容和评分标准、购地资金来源说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等方面做出了进一步优化调整和细化说明。其中,在购地资金方面,竞得人/中标人须在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2个工作日内提交购地资金来源说明和能支持“购地资金来源说明”中涉及事项的相关资料。
附件4:《关于京规自(通)供审函〔2021〕0005号“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审核意见的函》(京规自通函〔2021〕711号)
免责声明:Mysteel发布的原创及转载内容,仅供客户参考,不作为决策建议。原创内容版权归Mysteel所有,转载需取得Mysteel书面授权,且Mysteel保留对任何侵权行为和有悖原创内容原意的引用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转载内容来源于网络,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方便学习与交流,并不代表Mysteel赞同其观点及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申请授权及投诉,请联系Mysteel(021-26093397)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