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西乌珠穆 沁旗银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漫矿业”或“你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 日收到西乌珠穆沁旗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西乌旗应急局”、“旗应 急管理局”或“我局”)下发的《关于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选 尾系统复工复产备案的通知》(西应急发[2021]86 号),通知中表示:
你公司《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2021 年春季复工备案的 请示》已收悉,按照旗应急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自查 自改验收及专项执法督查的通知》(西应急发[2020]63 号)文件要求,根据你公司复产复工前所提交的自查自改自行验收总结及复产复工申请,我局组织非 煤矿山专家库专家,组成专项执法督查组,对你公司选尾系统开展安全生产自 查自纠验收和专项执法督查工作,根据专家组反馈意见,选矿厂、尾矿库具备 复工复产条件,准予备案。
收到上述通知后,银漫矿业选矿厂已于 2021 年 5 月 2 日恢复生产。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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