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国两会即将召开。据上海证券报报道,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上海分行行长金鹏辉提交的一份建议表示,上海聚集了大量中外资跨国企业,但尚未形成严格意义上的跨国企业财资中心。建议借鉴国际经验并结合自身实际,作出针对性制度安排,吸引跨国企业在上海设立全球或区域财资中心。
金鹏辉表示,尽管上海在全球金融中心指数(GFCI)中排名已跃居第三,并正在成为开放的人民币资产配置中心和风险管理中心,但尚未成为跨国企业设立财资中心的首选地。主要原因在于:一是法规有待完善。各地出台的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政策仅适用于外资,对“资金运作与管理”的界定范围偏窄,而跨国企业财资中心既包括外资也包括中资,功能更广泛。二是税负相对较高。跨境财资业务涉及主要税种有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印花税,现行税率分别为25%、6%和0.005%,综合税负远高于新加坡、我国香港地区。这是企业反映最突出的问题,也是吸引财资中心落户上海的最大障碍。三是跨境收付不够自由便利。如跨境资金池有准入门槛、净流出/入额度、资金用途等限制,集中收付和轧差净额结算要根据全收全支原则逐笔申报还原数据等。
针对上述问题,金鹏辉提出了三方面政策建议:
一是制定跨国企业财资中心的认定标准。由商务部门牵头,会同财税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共同制定跨国企业财资中心认定标准,符合条件的财资中心可以享受税收、金融等优惠政策。上海作为中国内地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机构最集中的城市,可率先开展试点。
二是实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税收安排。对符合条件的财资中心开展的跨境财资业务统一执行10%的所得税率;免征财资中心贷款利息收入6%的增值税;免征财资中心贷款合同印花税;免征财资中心向境外借款支付利息的预提增值税等。
金鹏辉表示,上述安排虽是金融相关税收的减免,但真正的受益人是实体企业,而且针对的是增量业务,即目前发生在境外、将来转回到境内的业务,不会导致税基侵蚀。作为配套措施,建立与业务指标挂钩的跨境财资业务持续性评估机制,未达到规定标准则不能享受税收优惠。
三是实现跨境资金自由便利流动。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的财资中心给予更多政策支持,可考虑放宽跨境资金池门槛、额度以及使用限制,在跨境资金收付的自由度和便利度方面达到国际通行水平。同时,鼓励银行发挥自由贸易账户功能优势,为跨国企业财资中心开展离岸结算、跨境投融资、外汇风险对冲等提供全方位、综合化跨境金融服务。
免责声明:Mysteel力求使用的信息准确、信息所述内容及观点的客观公正,但并不保证其是否需要进行必要变更。Mysteel提供的信息仅供客户决策参考,并不构成对客户决策的直接建议,客户不应以此取代自己的独立判断,客户做出的任何决策与Mysteel无关。本报告版权归Mysteel所有,为非公开资料,仅供Mysteel客户自身使用;本文为Mysteel编辑,如需使用,请联系021-26093490申请授权,未经Mysteel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传播、发布、复制本报告。Mysteel保留对任何侵权行为和有悖报告原意的引用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