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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有色:新《危废名录》实施在即 哪些点需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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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会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名录》)已于2020年11月5日经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11月27日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针对《名录》修订后企业需要注意的点,我的有色网团队进行了以下汇总:

一、废蓄电池危废代码由原来的HW49 900-044-49修改为HW31 900-052-31,危废代码修改后最直接的影响就是经营许可证审批联单审批问题。相关人员曾在答记者问中回答:(1)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许可证中相关危险废物种类和代码等发生变化的,持证企业和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应及时作出变更;(2)申请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危险废物种类或代码等发生变化的,相关企业应对转移计划进行变更并重新提交转移申请。

据对联单审批方面的调研了解:多数再生企业已经完成2021年废电瓶转移联单的报审工作,目前山东河南安徽等地企业反馈代码变更对审批暂无影响,后续新的联单办理需按照新的代码报审,但河北地区已出相关通知:要求报审企业结合名录修订,于1月1日后按照新代码申请。1月中下旬是企业节前备库的高峰期,审批的结果将会直接影响到企业后续的到货及生产情况,但也需结合各地相关部门的实际政策。

二、新版《名录》中附录部分:新增豁免16个种类危险废物,豁免的危险废物共计达到32个种类。其中就包含对未破损的废蓄电池(HW31 900-052-31)运输环节实施豁免,文件中显示未破损的废蓄电池可不按危险废物进行运输,豁免的条件为运输工具满足防雨、防渗漏、防遗撒要求。据了解,废蓄电池为再生企业的主要原料,随着更多再生企业的投产,企业间的原料价格竞争愈演愈烈,运输豁免不仅能促进危险废物利用,促进危险废物利用,还能进一步降低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和处置成本,是新《固废法》实施后生产企业和回收商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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