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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有色:进口解读 | 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进口暂定关税税率和申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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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再生黄原料》(GB/T38470-2019)、《再生原料》(GB/T38471-2019)、《再生铸造合金原料》(GB/T38472-2019)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再生黄原料、再生原料和再生铸造合金原料的国内外贸易管理提供了技术依据。

10月19日,为规范再生黄原料、再生原料和再生铸造合金原料的进口管理,推动再生金属产业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再生黄原料、再生原料和再生铸造合金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2020年第43号)。

公告规定,从2020年11月1日起,符合《再生黄原料》(GB/T38470-2019)、《再生原料》(GB/T38471-2019)、《再生铸造合金原料》(GB/T38472-2019)标准的再生黄原料、再生原料和再生铸造合金原料,不属于固体废物,可按普通货物进口。


→ 废铸件

线

证件税率适用

74040000.20再生黄原料:原74040000.90项下且符合标准GB/T38470-2019的再生黄原料。不属于固体废物,可按普通货物进口,适用0%进口暂定关税税率。

74040000.30再生原料:原74040000.90项下且符合标准GB/T38471-2019的再生原料。不属于固体废物,可按普通货物进口,适用0%进口暂定关税税率。

原74040000.90项下但不符合标准GB/T38470-2019或GB/T38471-2019的其他废碎料,仍归入74040000.90,禁止进口,但已领取2020年废碎料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的仍可进口,适用0%进口暂定关税税率。

76020000.20再生铸造合金原料:原76020000.90项下且符合标准GB/T38472-2019的再生铸造合金原料。不属于固体废物,可按普通货物进口,适用0%进口暂定关税税率。

原76020000.90项下且不符合标准GB/T38472-2019的其他废碎料,仍归入76020000.90,禁止进口,但已领取2020年废碎料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的仍可进口,适用0%进口暂定关税税率。

特别需要注意的:根据海关归类规则,符合《再生铸造合金原料》(GB/T 38472-2019)规定的“再生锭”应该按照未锻轧归入税目76.01项下,而不应归入76020000.20项下;符合《再生黄原料》(GB/T 38470-2019)规定中“混合黄”所述的“黄铸块”(再次熔铸而成)应该按照未锻轧合金归入税目74.03项下,而不应归入74040000.20项下。


规范申报要求

根据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及释义》,进口规范申报要求如下:

在《再生黄原料》(GB/T38470-2019)、《再生原料》(GB/T38471-2019)、《再生铸造合金原料》(GB/T38472-2019)中,对再生黄原料、再生原料和再生铸造合金原料的用途、特征状态、原料来源、金属总含量、含量、黄含量、合金含量、回收率、包装等要素分别做出了规定,进口时需对照标准要求如实申报。

资讯编辑:张江帆 021-26094018
资讯监督:李旬 021-26093260
资讯投诉:陈杰 021-2609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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