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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等三部门开展打击废铅酸蓄电池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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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安徽省废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日前,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打击废酸蓄电池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集中1个月的时间,开展打击废酸蓄电池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坚决防范固体废物领域环境风险,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本次专项行动对象包括社会源废酸蓄电池产生单位等四大类。其中,针对社会源废酸蓄电池产生单位,主要核实蓄电池采购台账、废酸蓄电池收集处置台账,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情况,查明处置去向、处置数量况;针对蓄电池经营销售单位,主要核实销售量和销售去向,查明以维修或者“以旧换新”名义回收的废酸蓄电池数量、重量,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情况;针对无证经营场所,主要排查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废酸蓄电池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的非法窝点;针对废酸蓄电池持证收集单位,主要排查管理台账建立、危废转移联单执行、蓄电池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查明是否违规收集、贮存倾倒电解液后的废酸蓄电池情况。

本次专项行动坚持宣传教育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结合新《固废法》的实施,通过专项培训、发送新《固废法》单行本和环境管理告知书等形式,加大对新《固废法》关于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法律后果的宣传力度,宣传守法、减少违法。同时,对将废酸蓄电池售卖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个人),露天堆放和擅自拆解废酸蓄电池,擅自倾倒废酸蓄电池电解液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

专项行动期间,鼓励社会各界积极举报违法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废酸蓄电池行为。举报电话:12369、110。

资讯编辑:金耀 15967757222
资讯监督:陈标标 021-26093360
资讯投诉:陈杰 021-2609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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