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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出台政策支持有色金属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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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丰城市出台《丰城市支持再生、再生产业稳定发展十条政策措施》,对全市再生、再生产业给予政策扶持,切实解决企业实际困难。

这十条政策措施包括:打造国家级产业集群。打造一批年营业收入过50亿元、20亿元和10亿元的核心骨干企业,加快形成年产66万吨材、70万吨再生的能力,建设千亿循环产业,建成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争取财税政策支持。提高2-7月份再生、再生加工企业阶段性奖励标准,对经营较困难企业预拨相关奖励资金。加大专项资金投入。积极向上争取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再生、再生加工企业实施省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技术改造等项目。加大金融服务力度。对生产经营正常的再生、再生加工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对还本付息困难的企业,给予展期、续贷等支持。加大财园信贷通支持力度。对资金需求量大的年纳税6000万元以上加工、3000万元以上加工企业,可突破1000万元的贷款限制;对资金周转期长的重点企业,由银行单独授信,可突破“一年一期”限制,延长至“两年一期”。降低用电成本。对企业的用电奖补政策延期执行到7月31日。加快拆解产业园建设。积极争取、废原料进口指标,将贸易商进口配额转移到符合条件的加工利用企业;加快推进等产业拆解产业园建设,制定扶持政策体系。加大再生、再生供应链金融支持力度。市财政出资1亿元,10月前在市金控集团旗下成立国有供应链平台管理公司,整合再生资源产业上下游资源,打造优质供应链生态圈,通过贸易往来、租赁、委托加工等方式并配套相应的综合性金融服务,保障企业资金周转。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优化再生、再生加工企业审批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提升办事效率。建立“链长制”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市长任“链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任“副链长”的供应链协同和产业链帮扶机制,发挥驻企服务专员“指导员、宣传员、服务员”的作用,精准解读政策,强化帮扶服务,确保政策红利快速充分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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