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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台失业补助金政策 失业人员最多可领59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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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3日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深圳出台失业补助金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失业人员最多可领5940元。

据悉,2020年3月至12月,在深圳市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包括在深圳市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均可申领失业补助金。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按月领取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对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月990元;对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月297元。

在2020年12月31日前,失业人员可通过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社保个人服务网页、官方微信公众号“深圳人社”或“深圳社保”、i深圳、社保自助终端等自助渠道申领失业补助金,也可通过深圳市各社保服务窗口申领。审核通过后的次月失业补助金将按月发放至失业人员银行账户。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醒,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重新缴纳失业保险费、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时须停发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失业人员需自领取失业补助金次月起按月进行网上领取资格认证,主动申报就业状态;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资讯编辑:刘佳惠 021-26093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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