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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6年来累计向全国复制推广260项制度创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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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7月10日电 商务部召开网上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自贸试验区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商务部自贸区港司司长唐文弘指出,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推出37项经验。商务部在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过程中,始终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6年来,累计向全国复制推广了260项制度创新成果。

资料图:上海路政部门为“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指示标识揭牌。张亨伟 摄

唐文弘介绍,本次37项改革试点经验,从推广范围看,31项推广至全国,6项推广至全国自贸试验区、保税监管场所等特定区域。从涉及领域看,包括投资管理领域11项,贸易便利化领域11项,金融开放创新领域4项,事中事后监管领域6项,人力资源领域5项。从经验类型看,既有切口小、见效快的政策创新,如“领事业务一网通办”、“不动产登记业务便民模式”等“互联网+政务服务”创新;也有全流程、集成度较高的制度优化,如“企业套餐式注销服务模式”、“建设项目水、电、气、暖现场一次联办模式”等整体性创新。从实践效果看,这些经验是自贸试验区在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探索创新中总结提炼得来,有效降低了企业成本,便利了群众办事,而且风险可控。

唐文弘表示,相信在全国复制推广后有助于打通理顺相关领域的堵点难点,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从来源地看,这一批37项经验是商务部会同前12个自贸试验区梳理形成的,目前,自贸试验区试点布局不断完善,不同地区开展对比试验、互补试验,通过差别化探索形成了更加丰富多元的制度创新成果。

“我们相信,2019年8月新设立的6个自贸试验区经过一段时间运行后,也将作出新的贡献。”唐文弘表示。

唐文弘介绍了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的总体情况:在中央层面,自贸试验区已累计向全国或特定区域复制推广了260项制度创新成果,包括集中复制推广143项,“最佳实践案例”43个,有关部门自主复制推广74项。在地方层面,据不完全统计,18个自贸试验区已在本省份内推广了1151项制度创新成果。

下一步,商务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及地方,推动和支持自贸试验区加大创新力度,及时总结梳理各个领域试得好、看得准、风险可控的创新成果,多层次、多路径做好复制推广工作。随着试点布局不断优化,制度创新力度不断增强,自贸试验区将继续走在全国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最前列,形成更多好经验、好做法,通过有序复制推广,让更多“制度良种”在全国生根发芽,形成改革红利共享、开放成果普惠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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