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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减税降本承接长三角加工贸易产业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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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南京11月12日电 企业所得税最低仅9%、基本养老保险企业缴费比例最低降至14%、土地价格最低半价优惠……记者从12日在江苏苏州举行的广西加工贸易产业投资商机推介会上获悉,广西发布“五大利好”“三大突破”优惠政策,对接长三角经济圈,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

为吸引长三角加工贸易产业落户,广西推出的“五大利好”覆盖税费、用地、资金等领域。税费方面,对总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且项目列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的加工贸易企业,到2020年12月31日,享受相关鼓励政策后,实际税负仅为9%。对落户南宁高新区、北海出口加工区、钦州保税港区等广西36个重点产业园区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企业缴费比例由20%降至14%。用地政策上,对加工贸易企业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未利用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相关标准的50%执行。广西还通过财政安排加工贸易产业发展资金,对新建厂房、厂房装修、厂房租赁、设备购置、物流运输、招聘员工等产能建设给予支持。

广西还在跨境劳务合作、总部经济支持和吸引紧缺人才等方面加大惠企力度,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广西商务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企业在广西边境可利用毗邻的东南亚地区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发展加工贸易。目前,在广西实缴注册资本1亿元及以上或经认定为区域性的企业总部,政府给予相应落户奖励。对来广西工作的外向型经济发展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和购买首套住房契税实行全额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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