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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试点工作全面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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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等9部委(局)《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了《四川省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试点方案》。在省委编办、省政府办公厅、司法厅、省政务中心的支持下,废铅蓄电池收集经营许可已依法纳入省政务中心一体化平台管理,完成了系统录入。

近日,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四川省废铅蓄电池收集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试行)》,随即全面启动试点单位废铅蓄电池收集经营许可证的申办工作,缓解全省废铅蓄电池收集压力,推进全省试点工作落地落实。

截止目前,全省已有20个市(州)上报35家试点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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