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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股份收购湖北金洋100%股权暨与骆驼新能源投资基金签署投资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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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月20日发布公告,公司于2018年3月19日与李富元、王进等59人在湖北省谷城县签署了《关于湖北金洋冶金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公司(或公司实际控制的第三方)同意收购李富元、王进等59人合计持有的湖北金洋冶金股份有限公司的100%股份,共计1020万股,交易价款预计为人民币48,000万元至56,000万元之间。

骆驼股份于2018年3月19 日与公司下属的湖北骆驼新能源汽车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骆驼新能源投资基金”)签署《投资合作协议》, 同意骆驼新能源投资基金以《股份转让协议》中约定的“公司实际控制的第三方”的身份支付股份转让的交易价款并受让标的公司股份,并按照公司要求在指定期限内将标的公司股份转让给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收购湖北金洋冶金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的交易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定价基于交易基准日目标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价值为基础,并参考公开市场上相同案例进行估值,具有公允性、合理性。本次交易亦符合公司的经营需要及发展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收购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骆驼股份表示,通过本次收购,将使公司现有废旧酸蓄电池处理能力提升至 55 万吨/年,产能完全释放后,有利于公司原材料铅的稳定供应及对原材料的质量和采购成本控制。 公司一直践行生产者责任,充分利用现有蓄电池销售网络回收废旧铅酸蓄电池,积极打造“电池制造-销售-同步回收-资源再生-电池再制造”的全产业链绿色循环经济模式,本次收购使公司在铅酸电池闭环产业链的构建之路上又迈出了重要一步。届时公司蓄电池生产的主要原材料全部实现自给自足,实现完全意义上的全循环,不仅节约了资源消耗,更重要的是有效控制了从电池生产到回收再制造全过程对环境的影响,利国利民。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实施完成后,目标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预计未来会给公司带来相应的营业收入及利润贡献。

资讯编辑:胡园园 021-26093868
资讯监督:李旬 021-26093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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