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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严控稀土开采总量

日前,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发《关于下达2018年度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 》,根据《自然资源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下达2018年度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要求,明确2018年度山东省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3600吨,均为岩矿型(轻)稀土矿。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将通过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和矿山督察,切实加强对微山湖稀土矿指标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矿山企业建立健全资源储量、产量、销售原始台账及开采总量控制管理制度,确保矿山企业按照开采总量控制指标进行生产,节约集约利用稀土资源;与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共享信息,共同做好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和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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