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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铝业:2015年年度报告

2016-03-21 15:51 来源: 我的有色网

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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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1600公司简称:中国铝业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敖宏(代行董事长职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占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

计主管人员)高行芳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董事会建议2015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提议有待于本公司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本年度报告包括前瞻性陈述。除历史事实陈述外,所有本公司预计或期待未来可能或即将发生的

业务活动、事件或发展动态的陈述(包括但不限于预测、目标、储量及其他估计以及经营计划)

都属于前瞻性陈述,不构成本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受诸多可变因

素的影响,未来的实际结果或发展趋势可能会与这些前瞻性陈述出现重大差异。本年度报告中的

前瞻性陈述为本公司于2016年3月17日作出,除非监管机构另有要求,本公司没有义务或责任对该

等前瞻性陈述进行更新。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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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在生产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

1、行业竞争风险:大宗商品价格下行压力大,铝行业持续处于产能过剩、市场竞争加剧、产品供

大于求的格局,产品价格维持低位运行,给公司经营带来较大的困难与挑战。

2、安全环保风险: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

实施,对企业的环境保障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生产作业覆盖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

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等高危行业,一旦发生安全环保事故,将会给公司带来声誉以及财产上的巨大

损失。

3、市场价格风险:公司所在的有色行业受国家政策影响较大,电解铝供大于求的局面在短期内难

以改变。在产能过剩的局面下,电解铝价格持续低迷,同时公司部分原辅料的供应渠道相对集中、

议价能力较弱,都可能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运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4、现金流风险:公司资产负债率偏高,产品盈利能力不强,虽然公司努力压缩资本性开支和各种

费用支出,但仍可能会出现现金流流入不足,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5、利率风险:随着银行对产能过剩行业的信贷收紧,公司融资压力有所增加。由于公司负债规模

较大,利率的变动将使公司融资成本的不确定性增加,进而可能导致公司经营目标受到影响。

6、金融衍生工具风险:公司产品价格波动较大,需加大应用金融衍生工具(期货套期保值)应对

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可能由于无法及时筹措资金维持保值头寸、汇率变动、相关人员未履行保

密义务等原因,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运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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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

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9

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

第五节重要事项...........................................................................................................................28

第六节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8

第七节优先股相关情况...............................................................................................................57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58

第九节公司治理...........................................................................................................................67

第十节公司债券相关情况...........................................................................................................79

第十一节财务报告...........................................................................................................................82

第十二节备查文件目录.................................................................................................................245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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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中国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报告而言,不包括香港、澳

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政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资委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香港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纽交所指纽约证券交易所

上市规则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公司、本公司、中国铝业指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集团、本集团指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中铝公司指中国铝业公司

鑫峪沟煤业指山西介休鑫峪沟煤业有限公司

兴盛园煤业指霍州煤电集团兴盛园煤业有限公司

焦作万方指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指原“中铝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铝土矿指一种矿石,主要成份为氧化铝,俗称“铝矾土”

氧化铝指一种白色无定形粉状物,又称三氧化二铝

原铝/电解铝指通过电解熔融氧化铝而得到的成品铝

拜耳法指

在高温下用高浓度的苛性钠溶液,从磨碎的铝土矿

中提取氧化铝的提炼流程

运营转型指

通过对支撑业绩的员工能力、观念、制度和流程的

持续改善,实现运营系统、管理架构、理念和能力

三方面的根本性转变

元、千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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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中国铝业

公司的外文名称ALUMINUMCORPORATIONOFCHINALIMITE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CHALCO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敖宏(代行董事长职权)

注:目前董事长职权由敖宏先生代为行使。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张占魁杨锐军

联系地址中国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中国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

电话(8610)82298322(8610)82298322

传真(8610)82298158(8610)82298158

电子信箱IR@chalco.com.cnIR@chalco.com.cn

三、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100082

公司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100082

公司网址http://www.chalco.com.cn

电子信箱IR@chalco.com.cn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名称证券时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中国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本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

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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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交所中国铝业601600不适用

H股香港联交所中国铝业2600不适用

ADR纽交所CHALCOACH不适用

六、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

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

楼16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安秀艳、董楠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外)

名称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香港中环添美道1号中信大厦22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韦少雄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

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

楼16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韦少雄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

责的保荐机构

名称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7层

签字的保荐代表

人姓名

韩鹏、马力

持续督导的期间2015年6月16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15年

2014年

(经重述)

本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2013年

(经重述)

营业收入123,445,872141,999,830-13.07173,300,6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6,319-16,208,170959,8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6,432,129-17,333,423-7,794,69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231,45013,818,759-47.678,281,407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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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末

2014年末

(经重述)

本期末比上

年同期末增

减(%)

2013年末

(经重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8,840,09728,300,69137.2444,374,019

总资产189,269,251192,843,607-1.85199,719,252

期末总股本14,903,79813,524,48810.2013,524,488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15年

2014年

(经重述)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2013年

(经重述)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1.200.0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1-1.200.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每股收益(元/股)

-0.45-1.28-0.5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61-44.60增加45.21个百分点2.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16-47.70增加28.54个百分点-17.69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因2015年公司收购包头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高纯铝厂及轻金属材料厂,包头铝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中国铝业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业务构成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因此公司对

2013年和2014年财务数据进行了重述。

八、2015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第二季度

(4-6月份)

第三季度

(7-9月份)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27,388,59838,698,57129,186,85128,171,8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071-35,494-959,0161,137,7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881,625-586,179-1,413,899-3,550,42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2,7412,920,453271,7384,152,000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2015年金额

附注

(如适用)

2014年金额2013年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317,874-44,144326,53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

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

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

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768,926823,986823,880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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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

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

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

生的收益

--651,185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38,46971,02318,746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

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784-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

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

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690,818266,86796,096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

备转回

238,99736,55122,359

对外委托贷款、借出款项取得的损益14,63961,15193,43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支出

-62,42863,189157,363

处置子公司产生的投资收益1,294,067-6,179,683

处置合营公司和联营公司产生的投资

收益

832,369-5,709

新收购子公司在购买日前持有的股权

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

投资收益

--53,953

失去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

新计量产生的投资收益

1,294,067-547,23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229,777-77,204-112,543

所得税影响额-178,721-76,166-109,121

合计6,638,4481,125,2538,754,515

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当期变动

对当期利润的

影响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20,9012,058-118,843-118,84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9,384161,700132,316-94,24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流动4,635,600224,820-4,410,78038,46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非流动-59,94059,940-

合计4,785,885448,518-4,337,367-174,616

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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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本公司是中国有色金属行业的龙头企业,综合规模居全球铝工业前列,也是目前中国铝行业唯一

集铝土矿资源勘探、开采,氧化铝、原铝和铝合金产品生产、销售,及有色金属产品贸易、物

流、技术研发、煤炭电力等能源业务于一体的大型铝生产集团企业。

(二)经营模式

公司构建了以铝土矿、氧化铝、电解铝产品为主体的产业链经营模式,业务涵盖了从矿产勘探、

资源开采、铝土矿冶炼、电解铝生产、国际贸易、流通服务等多个环节。近几年,由于铝行业市

场整体持续低迷,公司着力改善内部能源结构,积极拓展能源领域煤炭电力业务,2015年以来,

公司又通过以现金、资产、股权等方式入股中国稀有稀土有限公司、中铝矿产资源有限公司、中

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积极探索创新经营模式,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三)行业情况说明

铝行业是国家重要的基础产业,氧化铝及原铝作为基础原材料,与机电、电力、航空、航天、造

船、汽车制造、包装、建筑、交通运输、日用百货、房地产等行业密切相关,其产品价格随国内

外宏观经济波动呈周期性变动规律。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本公司在中高端人力资源、铝土矿资源、铝工业技术、运营管理、企业文化和品牌等方面实力雄

厚,在国内占据领先的战略性地位。

本公司的竞争力主要体现在:

1.具有清晰务实的发展战略。公司坚持以产业链前端和价值链高端为发展方向,积极开发优质铝

土矿资源和煤炭资源,重点发展氧化铝业务,调整优化电解铝业务,以经营目标责任管理改革和

运营转型为抓手,以科技成果转化为支撑,努力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

2.拥有可靠稳定的铝土矿资源,确保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拥有的铝土矿资源占国内铝土矿资源

的20%以上,并着手在东南亚、非洲、澳洲等地获取新的资源。近几年来,公司自有资源保障能力

有大幅度提高,铝土矿自给率达到50%以上。

3.拥有合理的产业链结构。公司构筑了以铝土矿、氧化铝、电解铝产品为主体的产业链结构,涵

盖了从矿产勘探、资源开采、铝土矿冶炼、电解铝生产、国际贸易、流通服务等各个环节。2012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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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以来,公司加大煤炭、电力等能源资源获取力度,组建能源业务板块,加大自备电厂建设和运

营服务,并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建设“煤-电-铝”一体化项目,降低产品成本,增强竞争优势。

4.拥有优秀的管理团队,以及门类齐全、技术精湛的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队伍。公司大部分高级

管理人员均具有在矿业和铝行业的丰富管理和运营经验;公司建立五级工程师聘任制度,打造了

一支以首席工程师为领军人才的梯次合理的科技人才队伍。

5.拥有持续的科技创新能力,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公司建有较为完善的科技创新体系,拥有一个

国家级技术中心、一个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和两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15年,公司共完成62

个科技项目,包括企业自主研发类项目38项,重大科技专项类项目18项,重点专项技术推广类

项目6项。截至2015年12月底,公司拥有1716件授权专利,企业科技创新及先进技术推广能力

居同行业前列。

6.培育了先进的企业文化。公司倡导责任、诚信、开放、卓越的价值理念,自觉承担经济责任和

社会责任,用企业的诚信行为塑造值得信任和忠诚的品牌形象;运营方式和发展方式开放,以开

放的胸怀开展合作;文化开放,形成融合、和谐的文化氛围;充满激情,不断追求,关注细节,

持续改进,使提供的产品、技术和服务臻于至善。

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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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阁下在阅读下述讨论时,请一并参阅包含在本期业绩报告及其它章节中本集团的财务资料及其附

注。

本公司主要业务为铝土矿的开采、氧化铝、原铝及合金产品的生产及销售等,也从事煤炭、电力

经营以及有色金属产品的贸易、物流业务。

产品市场回顾

原铝市场

2015年,国内外原铝价格震荡下行,并在第四季度出现断崖式下跌,年末虽止跌企稳,但仍维持

低位运行。

国际市场方面,在一季度传统淡季影响下,国际铝价快速跌破1800美元/吨的整数关口,一度回落

至2014年中水平,随着市场需求回暖及国际现货铝升水大幅回探,国际铝价于5月初涨至1977美元

/吨,收复前期跌势。之后,随着产能过剩及供应压力不断攀升,国际铝价再次下跌,并在6月份

创下1671美元/吨的上半年低点。2015年三季度以来,全球铝市场供需基本面压力持续加大,国际

铝价不断刷新近年新低,并一度逼近2008年金融危机后低点,直至年末渐渐止跌企稳。2015年,

LME现货和三月期铝平均价分别为1663美元/吨和1682美元/吨,较2014年分别下跌10.9%和11.1%。

国内市场方面,年初因铝市场供需矛盾加剧,铝价快速下跌并刷新近年新低至12445元/吨,春节

过后,随着消费逐渐回暖,加之部分企业减产及国内铝库存锁定比例上升,现货市场供应压力趋

于缓和,铝价也从年内低位逐步回升,并一度冲至13620元/吨。2015年下半年,面对不断攀升的

供应压力,铝价连创新低,并于11月份跌破万元关口最低至9550/吨,而随后电解铝企业大规模减

产成为12月份铝价企稳回升的重要因素。2015年,SHFE现货和三月期铝的平均价格分别为12279元/

吨和12300元/吨,较2014年分别下跌9.7%和10.3%。

据统计,2015年全球原铝产量约5,720万吨,消费量约5,784万吨;中国原铝产量约3,100万吨,消

费量约3,064万吨。截至2015年12月底,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原铝企业产能利用率为78.85%,其中

中国原铝企业产能利用率为79.61%。

氧化铝市场

2015年,在铝价持续低迷的影响下,国内外氧化铝价格持续下行。

国际市场方面,国际氧化铝价格在2015年上半年表现的相对坚挺,并在4月份还有所反弹,但6月

份以后受中国氧化铝价格的拖累加速下滑,至12月末国际氧化铝价格已跌至201美元/吨,较2014

年末的354.5美元/吨下跌43.3%。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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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市场方面,在铝价持续低迷,电解铝行业全面亏损的背景下,国内电解铝企业大范围实施弹

性生产,致使对氧化铝需求快速下降,供应压力大幅攀升,加之近年来国内电解铝企业大多资金

状况不佳,不断压缩氧化铝库存,使得氧化铝企业库存压力增大,对价格形成打压。2015年国内

现货氧化铝价格单边下滑,且9月份以后的跌势较上半年加剧,并于12月末降至1631元/吨,为全

年最低点,较年初的2751元/吨下跌1120元/吨,跌幅为40.71%。

据统计,2015年全球氧化铝产量约为12,086万吨,消费量约为11,781万吨。中国氧化铝产量约5,865

万吨,消费量约6,183万吨;2015年,中国净进口氧化铝约436万吨。截至2015年12月底,包括中

国在内的全球铝企业氧化铝产能利用率约为82.78%,其中中国铝企业氧化铝产能利用率约为

84.21%。

业务回顾

2015年,世界经济疲弱态势依旧,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大宗商品价格持续低迷,铝行业严重供过

于求的格局仍然没有得到根本缓解,铝价持续低迷,全行业整体陷入亏损。面对异常严峻的行业

形势,公司全力开展控亏增盈、转型升级、改革创新、安全环保稳定和资本运作等工作,紧盯目

标,因企施策,逐月分析,严格考核,切实做好公司结构调整中的“加减乘除”。公司在2015年

的主要工作包括:

1.继续强化生产运营管理、挖潜降耗,降本增盈成效显著。公司通过科技创新和精细化管理,使

氧化铝、电解铝生产中的主要指标持续优化;通过自备电厂建设及争取电价优惠政策,降低了企

业用电成本;通过集中采购、统谈分签、区域协同等措施,降低大宗产品采购成本;同时,化学

品氧化铝改革、赤泥综合利用、电解铝合金化和炭素提质降本等专项工作也取得明显成效。

2.稳步实施弹性生产,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有效止住“出血点”。公司通过实施弹性生产、转型

发展、退城进园等方式,关停了部分产能落后的生产线和扭亏无望的企业,进一步减少了亏损源,

止住了“出血点”。

3.加强资本运作,盘活存量资产。2015年6月,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成功增发A股,募集资金80

亿元,实现公司权益资金的增加;通过转让股份、土地收储、出售电解铝资产、转让闲置土地房

产、引进战略合作投资者等措施,盘活公司存量资产,增加投资收益和现金流入,培育公司新的

利润增长点。

4.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加快推进转型升级。公司已初步形成了以资源为主要依托的氧化铝布局

思路,在国内铝土矿资源最为集中、丰富的地区,布局规划和建设氧化铝基地;形成了以能源为

主要依托的电解铝布局思路,在能源较为富集的地区着力打造电解铝生产基地,同时做优一批存

量骨干电解铝企业。公司按照产业布局思路,组织实施建设了一批重大项目。贵州华锦160万吨氧

化铝新建项目实现当年投产当年盈利;中铝宁夏能源2×660MW超超临界发电工程项目进展顺利。

5.加强资金管理,拓展融资渠道,保障资金安全。面对严峻的融资环境,公司合理利用债务工具,

统筹安排资金,确保公司融资渠道畅通和信用评级基本稳定,确保存量债务有序接续,优化债务

结构,提升抗风险能力。公司通过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补充了低成本长期资金;成功发行了首期20

亿元永续中期票据,开拓了国内权益性融资的新途径。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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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发挥科技核心优势。科技进步是公司实现扭亏脱困、转型升级的重要

途径。2015年,公司共开展各类科技研发项目62项,其中重大专项项目18项,技术推广项目6项,

企业自主研发项目38项。项目涵盖矿山、氧化铝、化学品氧化铝、铝电解、炭素、工业废弃物资

源化综合利用及安全环保等各个领域。

7.深入推进管理改革创新,提升企业经营活力。公司从氧化铝、电解铝、能源、炭素等业务单元

的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方面对标先进企业,大幅降低生产成本和各项费用;以提升劳动生产率为

目标,通过竞争上岗、清退劳务派遣用工、内退等多种途径,平稳开展人员优化配置工作;持续

深化市场化改革,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推进薪酬改革,如在中州企业推行协议工资制及创效提

成制等分配制度改革等,充分调动了干部员工的积极性。

业务板块

本集团主要从事:铝土矿的开采、氧化铝、原铝及合金产品的生产及销售,也从事煤炭、电力经

营以及有色金属产品的贸易、物流业务。

氧化铝板块:包括开采并购买铝土矿和其他原材料,将铝土矿生产为氧化铝,并将氧化铝销售给

本集团内部的电解铝企业和集团外部的客户。该板块还包括生产和销售化学品氧化铝和金属镓。

原铝板块:包括采购氧化铝和其他原材料、辅助材料和电力,将氧化铝进行电解生产为原铝,销

售给集团外部的客户。该板块还包括生产销售炭素产品、铝合金产品及其他电解铝产品。

贸易板块:主要从事向内部生产企业及外部客户提供氧化铝、原铝、其它有色金属产品和煤炭等

原燃材料、原辅材料贸易及物流服务的业务。

能源板块:主要从事能源产品的研发、生产、经营等。主要业务包括煤炭、火力发电、风力发电、

光伏发电及新能源装备制造等。主要产品中,煤炭销售给集团内部生产企业及外部客户,电力自

用或销售给所在区域的电网公司。

总部及其它营运板块:涵盖总部及集团其他有关铝业务的研究开发及其他活动。

营运业绩

本集团2015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06亿元,较上年的净亏损人民币162.08亿元

相比增盈人民币164.14亿元。增盈原因主要是公司通过强化运营管理,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和关

停部份亏损生产线使得氧化铝和电解铝产品成本同比分别下降约13%和9%;稳步实施弹性生产,有

效减少亏损;通过加强资本运作、实施盘活存量资产、引进战略投资者等措施优化产业布局取得

收益,使得本集团盈利。

营业收入

本集团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234.46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420.00亿元减少人民币

185.54亿元,降低幅度为13.07%。主要原因是本年产品销售价格降低和销售量减少。

2015年年度报告

14/245

营业成本

本集团2015年营业成本为人民币1191.58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399.41亿元减少人民币

207.83亿元,降低幅度为14.85%。降低原因主要是本集团主导产品制造成本较去年同期有大幅下

降和销售量减少。

销售费用

本集团2015年销售费用为人民币17.75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7.63亿元增加人民币0.12亿元。

管理费用

本集团2015年管理费用为人民币23.07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43.12亿元减少人民币20.05亿元,

降低幅度为46.50%。主要原因是本集团今年进一步控制各项费用支出,以及本集团上年同期对内

部退养及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人员计提了辞退及内退福利费用。

财务费用

本集团2015年财务费用为人民币52.33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57.94亿元减少人民币5.61亿元,

降低幅度为9.68%。主要原因是本集团今年有息负债规模及利率均有所下降。

资产减值损失

本集团2015年资产减值损失为人民币15.01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74.59亿元减少人民币59.58

亿元,降低幅度为79.88%。主要原因是本集团上年同期对部分长期资产计提了大额减值准备。

投资收益

本集团2015年投资收益为人民币32.89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6.68亿元增加人民币26.21亿元,

增长幅度为392.37%。主要原因是本集团今年采取资本运作、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措施产生的投资收

益。

所得税费用/收益

本集团2015年所得税收益为人民币2.30亿元,比上年同期的所得税费用人民币10.75亿元减少

费用人民币13.05亿元,降低幅度为121.40%。主要原因是本集团上年同期核销了以前年度未弥

补亏损以及暂时性差异确认的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氧化铝板块

营业收入

2015年本集团氧化铝板块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31.34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307.06亿元增

加人民币24.28亿元,增长幅度为7.91%。2015年年度报告

15/245

2015年氧化铝板块的内部交易收入为人民币265.01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248.52亿元增加

人民币16.49亿元,增长幅度为6.64%。

2015年氧化铝板块的对外交易收入为人民币66.33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58.54亿元增加人

民币7.79亿元,增长幅度为13.31%。主要原因是销售量增加。

板块业绩

2015年本集团氧化铝板块的税前盈利为人民币19.67亿元,比上年同期的税前亏损人民币59.68

亿元增盈人民币79.35亿元。主要原因是本集团上年同期对该板块的部分长期资产计提了大额减

值准备,对内部退养和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人员计提了辞退及内退福利费用,以及今年本集团进一

步控制成本费用支出,使氧化铝产品成本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以及山西华兴剩余股权重估获得

收益。

原铝板块

营业收入

2015年本集团原铝板块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69.73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406.50亿元减少

人民币36.77亿元,降低幅度为9.05%。

2015年原铝板块的内部交易收入为人民币88.61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02.60亿元减少人

民币13.99亿元,降低幅度为13.64%,主要原因是本集团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和销售量减少。

2015年原铝板块的对外交易收入为人民币281.12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303.90亿元减少人

民币22.78亿元,降低幅度为7.50%。

板块业绩

2015年本集团原铝板块的税前亏损为人民币13.87亿元,比上年同期的税前亏损人民币63.66亿

元减亏人民币49.79亿元,减亏幅度为78.21%。主要原因是本集团上年同期对该板块的部分长期

资产计提了大额减值准备,对内部退养和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人员计提了辞退及内退福利费用,以

及今年本集团进一步控制成本费用支出和关停部分亏损生产线,使原铝产品成本较去年同期大幅

下降。

贸易板块

营业收入

2015年本集团贸易板块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941.31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101.08亿元减少人

民币159.77亿元,降低幅度为14.51%。主要原因是贸易量减少和产品销售价格下降。

2015年本集团贸易板块的内部交易收入为人民币99.09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97.62亿元增加

人民币1.47亿元,增长幅度为1.51%。

2015年本集团贸易板块的对外交易收入为人民币842.22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003.46亿元减2015年年度报告

16/245

少人民币161.24亿元,降低幅度为16.07%,其中:从本集团采购自产产品通过贸易板块对外销售

形成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32.95亿元;从本集团外部采购商品对外销售形成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609.27亿元。

板块业绩

2015年本集团贸易板块的税前亏损为人民币12.35亿元,比上年同期的税前利润人民币6.59亿元减

利人民币18.94亿元,减利幅度为287.41%。主要原因是产品销售价格处于下降通道以及计提了存

货跌价准备。

能源板块

营业收入

2015年本集团能源板块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2.91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52.42亿元减少人民

币9.51亿元,降低幅度为18.14%。主要原因是煤炭价格下跌和售电量减少。

板块业绩

2015年本集团能源板块的税前亏损为人民币0.74亿元,比上年同期的税前亏损人民币17.36亿元减

亏人民币16.62亿元,减亏幅度为95.74%。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本集团对硅产业子公司计提了大额

资产减值准备。

总部及其他营运板块

营业收入

2015年本集团总部及其他营运板块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02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3.48亿

元减少人民币0.46亿元,降低幅度为13.22%。

板块业绩

2015年本集团总部及其他营运板块的税前利润为人民币7.34亿元,比上年同期的税前亏损人民

币22.77亿元增盈人民币30.11亿元,主要原因是本集团今年通过资本运作、引入战略投资者获

得收益。

资产负债结构

流动资产及负债

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流动资产为人民币641.69亿元,比年初的人民币635.96亿元增加

人民币5.73亿元。

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货币资金为人民币224.88亿元,比年初的人民币179.32亿元增加

人民币45.56亿元。

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存货净额为人民币201.77亿元,比年初的人民币225.43亿元减少

人民币23.66亿元,主要是由于本集团加快存货周转速度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致。2015年年度报告

17/245

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流动负债为人民币809.37亿元,比年初的人民币1,044.22亿元减

少人民币234.85亿元,主要是由于本集团调整有息负债结构以及应付款项减少所致。

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流动比率为0.79,比2014年末的0.61升高了0.18;速动比率为

0.50,比2014年末的0.36升高了0.14。

非流动负债

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非流动负债为人民币580.34亿元,比年初的人民币487.68亿元,

增加人民币92.66亿元,主要是本集团调整了有息负债结构。

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资产负债率为73.43%,比2014年末的79.44%下降了6.01个百

分点。

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确定的要求,制订出公允价值确认计量和披露的程序,并对

公允价值的计量和披露的真实性承担责任。目前公司除短期理财产品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和负债、对上市公司股权投资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外,其他

均以历史成本法计量。

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商品期货合约金

额较2014年末减少人民币1.19亿元,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本集团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商品期货合约金额较2014年末增加人民币0.06亿元,计入公允价值变动

损失。本年新增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交易性金融负债的期权合约人民币0.38亿元

,该期权合约公允价值变动人民币0.88亿元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存货跌价准备

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对所持有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分别进行了评估。对铝产品相关的存货

,综合考虑本集团内氧化铝企业与电解铝企业之间的产销对接方案,并结合财务预算相关情况,

考虑存货周转期、公司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以产成品可供出售

时的估计售价为基础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了评估。对能源板块所持有的存货,统一采用近期

市场价进行推导。

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所持有存货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人民币23.70亿元,与2014

年末的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人民币20.44亿元相比增加人民币3.26亿元,其中本年计提人民币19.98

亿元,本年转回及转销人民币13.81亿元、本年因处置子公司等原因转出人民币2.91亿元。

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符合一贯性原则,一直采取相同方法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及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资本支出、资本承担及投资承诺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累计完成项目投资支出(不包括股权投资)人民币107.14亿元。

主要用于节能降耗、环境治理、资源获取、科技研发等方面的投资。

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固定资产投资资本承担已签约未拨备部分为人民币77.71亿元。2015年年度报告

18/245

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投资承诺为人民币17.37亿元,分别是对中铝

矿产资源有限公司人民币3.70亿元、华能宁夏能源有限公司人民币3.20亿元、宁夏银星发电有限

责任公司人民币2.45亿元、广西华正铝业有限公司人民币7.52亿元,广西华众水泥有限公司人民

币0.22亿元及山西中铝太岳新材料有限公司人民币0.28亿元。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人民币207.53亿元,其中包括美元、港币

、欧元、澳元和印尼卢比的现金及存款,折合为人民币分别为:149,285万元,297万元,75万

元,248万元和181万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015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为净流入人民币72.31亿元,比上年同期的净流入人民币138.19

亿元减少人民币65.88亿元,主要是由于本集团应收款项增加,应付款项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015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为净流入人民币29.53亿元,比上年同期的净流出人民币49.21

亿元增加净流入人民币78.74亿元,主要是本集团出售山西华兴铝业有限公司、焦作万方股权及赎

回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产生的现金流入。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015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为净流出人民币58.14亿元,比上年同期的净流出人民币40.16

亿元增加净流出人民币17.98亿元,主要是本集团偿还有息负债所致。

(一)主营业务分析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经重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123,445,872141,999,830-13.07

营业成本119,158,042139,941,353-14.85

销售费用1,775,2541,763,0310.69

管理费用2,307,0584,312,461-46.50

财务费用5,232,6285,793,959-9.6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7,231,45013,818,759-47.6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2,952,550-4,921,33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5,814,230-4,016,451

研发支出785,615901,771-12.88

2015年年度报告

19/245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毛利率

(%)

营业收入

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

比上年增减

(%)

铝行业121,036,548117,269,9723.11-13.37-14.91

增加1.76个

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

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

上年增减(%)

毛利率比上

年增减(%)

氧化铝板块31,628,45928,493,2589.917.591.53

增加5.38个

百分点

原铝板块36,164,27837,499,970-3.69-5.65-6.86

增加1.34个

百分点

贸易板块94,073,44893,442,1600.67-14.43-14.10

减少0.38个

百分点

能源板块4,258,1043,093,90327.34-17.5-18.64

增加1.02个

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分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

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

上年增减(%)

毛利率比上

年增减(%)

中国大陆以内118,796,682115,139,4473.08-12.94-14.58

增加1.86

个百分点

中国大陆以外2,239,8662,130,5254.88-31.16-29.64

减少2.05

个百分点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单位:万吨

主要产品生产量销售量库存量

生产量

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

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

比上年增减

(%)

氧化铝133070716110.58-0.2850.81

电解铝33133513-2.19-1.47-14.12

2015年年度报告

20/245

(3).成本分析表

单位:千元

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

成本构成

项目

本期金额

本期占

总成本

比例(%)

上年同期

金额

(经重述)

上年同期

占总成本

比例(%)

本期金额

较上年同期

变动比例(%)

情况

说明

铝行业

贸易业务采

购的商品

60,318,15850.6271,647,27351.20-15.81

铝行业

原材料及消

耗品的消耗

28,903,32524.2634,949,44924.97-17.30

铝行业

产成品及在产

品存货变动

594,7990.501,014,3760.72-41.36

铝行业外购电费15,826,25913.2817,740,89512.68-10.79

铝行业职工薪酬4,992,0814.195,280,1753.77-5.46

铝行业

物业、厂房及

设备的折旧

6,639,1285.576,756,1114.83-1.73

铝行业

修理及维护

费用

1,756,7191.471,818,3371.30-3.39

铝行业其他127,5730.11734,7370.53-82.64

铝行业合计119,158,042100.00139,941,353100.00-14.85

1.费用

销售费用:本集团2015年销售费用为人民币17.75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7.63亿元增加人

民币0.12亿元。

管理费用:本集团2015年管理费用为人民币23.07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43.12亿元减少人

民币20.05亿元,降低幅度为46.50%。主要原因是本集团今年进一步控制各项费用支出,以及本

集团上年同期对内部退养及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人员计提了辞退及内退福利费用。

财务费用:本集团2015年财务费用为人民币52.33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57.94亿元减少人

民币5.61亿元,降低幅度为9.68%。主要原因是本集团今年有息负债规模及利率均有所下降。2015年年度报告

21/245

2.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千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168,869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616,746

研发投入合计785,615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0.64%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1,815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2.93%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79%

3.现金流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2015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净流入人民币72.31亿元,比上

年同期的净流入人民币138.19亿元减少人民币65.88亿元,主要是由于本集团应收款项增加,应

付款项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2015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净流入人民币29.53亿元,比上

年同期的净流出人民币49.21亿元增加净流入人民币78.74亿元,主要是本集团出售山西华兴铝业

有限公司、焦作万方股权和赎回保本型理财产品产生的现金流入。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2015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净流出人民币58.14亿元,比上年

同期的净流出人民币40.16亿元增加净流出人民币17.98亿元,主要是本集团偿还有息负债所致。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15年11月13日,本公司将所属贵州分公司位于电解铝厂区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等资产以

人民币19.5亿元的价格交给贵阳市土地矿产资源储备中心收储,对利润影响金额为人民币13.65

亿元。

2.2015年11月26日,本公司将所持山西华兴铝业有限公司50%股权以人民币23.51亿元在上海

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2015年12月24日,深圳华润元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摘牌成功,并于

同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利润影响金额为人民币25.88亿元。

3.2015年,本公司通过协议转让、证券交易系统等方式减持焦作万方1.78亿股,获得资金回收

18.58亿元,对利润影响金额为人民币8.32亿元。

4.2015年11月~12月,本公司将所属公司甘肃华鹭铝业有限公司588亩闲置土地交给白银市土

地矿产资源储备中心收储,对利润影响金额为人民币3.75亿元;将集团所属部分房产作价向中铝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对利润影响金额为人民币3.50亿元;将所属公司中国铝业香港有限公司

在香港的房产出售,对利润影响人民币2.10亿元。

2015年年度报告

22/245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千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

本期期末数

占总资产的

比例(%)

上期期末数

(经重述)

上期期末数

占总资产的

比例(%)

本期期末

金额较上期

期末变动

比例(%)

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22,487,87511.8817,932,1909.3025.41现金流入增加

应收账款3,884,4782.052,982,0151.5530.26

采用多种营销

方式。

存货20,177,02810.6622,543,34611.69-10.50

持续降库存,保

证经营性现金

流的回收。

固定资产78,026,78741.2383,739,25343.42-6.82

盘活闲置资产,

减轻企业负担。

在建工程11,776,7306.2210,269,3335.3314.68产业升级改造。

短期借款34,749,28718.3640,984,39621.25-15.21

调整融资结构,

减少间接融资,

降低融资成本。

其他流动负债6,665,5083.5223,545,15112.21-71.69

调整融资结构,

减少短期融资

券筹资。

应付票据6,720,5763.555,234,1032.7128.40

采购中适当增加

票据结算方式。

应付账款7,785,5624.1110,517,1595.45-25.97

减少对供应商

的欠款,提高公

司信誉度。

长期借款27,765,12214.6725,373,48213.169.43

调整融资结构,

增加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20,815,67111.0018,235,8319.4614.15

调整融资结构,

增加长期融资。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为铝行业,与本行业相关的经营性信息分析请见本次年报中“公司业务概

要-行业情况说明”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章节内容。

(五)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为108亿元,比年初增加了34亿元,增幅45.98%,

主要是处置子公司山西华兴铝业有限公司50%股权,剩余股权以公允价值23.51亿元在长期股权

投资核算;对中铝矿产资源有限公司、中国稀有稀土有限公司、中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增加长

期股权投资20.20亿元;处置焦作万方股权,减少长期股权投资10.40亿元。2015年年度报告

23/245

(1)重大的股权投资

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证券

代码

证券

简称

最初投

资成本

占该公司

股权比例

(%)

期末

账面值

报告期

损益

报告期

所有者

权益变动

会计核算

科目

股份

来源

000612

焦作

万方

185,2132.46176,7744,4060

长期股权

投资

长期股权

投资

000862

银星

能源

65,25952.911,297,484-43,853-43,853

长期股权

投资

长期股权

投资

601198

东兴

证券

2,0000.1059,940057,940

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

合计252,472/1,534,198-39,44714,087//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所持对象

名称

最初投

资金额

(千元)

持有数量

(股)

占该公

司股权

比例

(%)

期末账

面价值

(千元)

报告期

损益

(千元)

报告期所

有者权益

变动

(千元)

会计核

算科目

股份

来源

农银汇理

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30,00030,000,0001578,83821,26221,262

持有待

售资产

持有待

售资产

合计30,00030,000,0001578,83821,26221,262//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当期变动

对当期利润的

影响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20,9012,058-118,843-118,84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9,384161,700132,316-94,24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流动4,635,600224,820-4,410,78038,46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非流动-59,94059,940-

合计4,785,885448,518-4,337,367-174,616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2015年11月26日,本公司将所持山西华兴铝业有限公司50%股权以人民币23.51亿元在上海

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2015年12月24日,深圳华润元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摘牌成功,并于

同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50%股权后,山西华兴铝业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核算。

2.2015年,本公司通过协议转让、证券交易系统等方式减持焦作万方1.78亿股,占焦作万方总

股本14.786%,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焦作万方股权比例为2.46%,获得资金回收

18.58亿元,取得投资收益为8.32亿元。

2015年年度报告

24/245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公司名称

业务

性质

主要产品及服务总资产注册资本净资产净利润

主要子公司

中铝国际贸

易有限公司

贸易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

技术的进出口

23,838,4661,731,1114,012,279-769,246

山西华泽铝

电有限公司

制造

原铝、阳极炭素生产销

售、电力生产、供应等

5,352,2891,500,000974,422-310,523

山西华圣铝

业有限公司

制造

原铝、铝合金、炭素产

品生产及销售

2,062,5451,000,000657,644-111,738

中国铝业遵

义氧化铝有

限公司

制造氧化铝的生产及销售4,930,4861,400,0001,402,096114,872

甘肃华阳矿

业开发有限

责任公司

矿业

铁矿石、生铁、铁精粉、

烧结球、钢材、机械设

备及配件、建筑材料、

五金、交电、化工产品

批发与零售,煤炭的勘

探及开发

725,01416,670686,088-7,288

中国铝业香

港有限公司

矿业海外投资及进出口业务16,161,061

港币

849,940

8,979,344238,897

中铝矿业有

限公司

矿业

铝土矿、石灰石矿、铝

镁矿及相关有色金属矿

产品的生产、收购、销

售等

2,174,402760,000812,00886,335

中铝能源有

限公司

能源

热力供应、投资及投资

管理;电力能源和清洁

能源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等

3,443,703819,9932,048,85166,034

包头铝业有

限公司

制造

铝、铝合金及其加工产

品、炭素制品等生产和

销售

7,910,5171,668,9802,975,871564,634

抚顺铝业有

限公司

制造

铝冶炼、炭素、有色金

属制造及销售

3,116,7521,430,000495,590-600,495

遵义铝业股

份有限公司

制造原铝的生产及销售1,813,726802,620-453,555-155,212

山东华宇合

金材料有限

公司

制造原铝及合金的生产及销售3,392,0811,627,6971,639,245-47,686

甘肃华鹭铝

业有限公司

制造原铝的生产及销售1,809,854529,240756,97861,790

中铝宁夏能

源集团有限

公司

能源

及制

火电、铝、风电、太阳能

发电、机械制造、铁路及

其相关产业的投资、建

设、运营管理、煤炭及其

相关产业的投资

33,927,5285,025,8009,190,648-52,4182015年年度报告

25/245

贵州华锦铝

业有限公司

制造氧化铝的生产及销售3,828,5371,000,0001,079,89778,259

中国铝业郑

州有色金属

研究院有限

公司

制造研发服务499,339200,000242,50027,641

中铝山东有

限公司

制造氧化铝的生产及销售6,455,1102,500,0002,306,126-330,183

中铝中州铝

业有限公司

制造氧化铝的生产及销售7,664,7363,200,0003,234,54430,706

中铝物流集

团有限公司

服务物流运输服务732,20150,000519,92930,060

合营、联营企业及参股公司

-主要参股公司

广西华银铝

业有限公司

制造氧化铝的生产与销售7,986,9282,441,9873,340,602141,806

华电宁夏灵

武发电有限

公司

能源火力发电11,020,8281,300,0003,606,813554,160

宁夏京能宁

东发电有限

责任公司

能源火力发电4,218,114900,0001,451,365247,910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中国自2001年成为最大的电解铝生产国以来,铝工业取得了快速发展。截至2015年底,中国电

解铝、氧化铝产量分别占全球电解铝和氧化铝产量的54.20%和48.53%,中国电解铝、氧化铝的产

能、产量及消费量均已占到全球的一半左右。

从氧化铝市场来看,近年来受电解铝产能逐年增加的影响,世界氧化铝的产量和消费量呈增长趋

势,长期增长率将维持在5%左右,且新增产能、产量和消费量均主要来自中国。2015年,受电解

铝市场价格持续低迷的影响,氧化铝销售价格快速下跌,氧化铝企业收益明显下降。掌握优质而

又廉价的铝土矿资源,大幅降低矿耗、碱耗、能耗及其他制造成本和费用成为今后国内氧化铝成

本竞争的关键,高成本、持续亏损的氧化铝企业将面临歇业和彻底关停退出的风险。

从电解铝市场来看,现阶段中国电解铝行业处于产能严重过剩状态,受国家抑制过剩产能政策以

及铝价长期低位运行的影响,电解铝产能增长速度将逐年放缓。中国电解铝产业的竞争已经成为

用电成本或用电模式的竞争。电解铝生产用电成本达到总成本的40%以上,电力成本成为决定电

解铝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在我国电解铝企业的多种用电模式下,采用自备电厂配套局域网的供电

方式最具成本竞争优势,采用网电的供电方式成本最高。无法采用自备电厂配套局域网供电方式

组织生产的企业处于相对劣势地位。2015年年度报告

26/245

2015年以来,由于动力煤价格快速下跌,煤电成本大幅下降,使得国内拥有自备电厂的铝企业优

势进一步扩大,并迫使电价成本较高的铝企业退出市场。产业整体将向能源价格偏低的区域转移,

行业集中度也将在未来继续加强。

目前,国内电解铝自备电配套率达到72%,仍有28%的产能使用网电。其中,自备电配套较高的是

近年来的新增产能。而自备电配套率低、以使用网电为主的企业,成本较高,普遍亏损严重。今

后,随着国家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推进,大工业用电价格将进一步下调,供需双方通过直购电谈判

的方式也有助于降低电价,自备电率低的电解铝企业的用电成本有望进一步下降,其竞争力将有

所提升。

从铝工业的发展趋势看,尽管建筑等传统领域消费增速下降,但随着国家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型

社会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汽车轻量化、高铁、航空航天等领域的应用将逐渐增加,同时以铝代铜、

以铝代木、以铝代钢的应用不断扩展,铝消费还将不断增长。另一方面,我国与发达国家相比,

在资源的拥有量、人均消费量等方面仍有不小的差距,铝产品的应用领域和市场空间潜力很大。

(二)公司发展战略

本公司致力于保持国内市场领先地位,通过加快转型升级和深入开展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

战略布局,大幅提升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铝业公司。

本公司坚持以产业链前端和价值链高端为发展方向,积极获取优质铝土矿资源,优化发展氧化铝,

调整布局电解铝,拓展铝合金业务,加快发展能源产业,构建贸易物流平台,以经营目标责任管

理改革和运营转型为抓手,以科技成果转化为支撑,努力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

(三)经营计划

2016年,公司将以“降本增效、改革创新、转型升级”为工作主线,以市场倒推成本,以成本倒

逼改革,创新“加减乘除”,推行精准管理,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努力实现扭亏脱困转型升级新

跨越。重点工作包括:

1.持续提升完全成本竞争力。公司将坚持以市场价格为标杆,确定成本降低目标,保证实现新投

产项目和技改项目达产达标;最大程度地降低原燃材料采购价格,氧化铝企业加强矿石、煤炭、

两碱采购降本,电解铝企业重点攻关网购电价格谈判;加强内部对标,各企业可比费用和技术指

标向内部最优水平靠拢;继续对标先进企业劳动生产率,减少生产线冗员,建立线上、线下竞争

机制,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

2.持续打造全产业链竞争力。公司将着力优化氧化铝布局,努力实现产业集聚效益,强化矿山管

理,加大国内外优质铝土矿资源获取力度,重点加快推进贵州猫场矿、中州段村雷沟矿等一批自

有矿山建设;通过建设煤电铝一体化项目及争取电价优惠进一步降低电解铝企业用电成本,以增

量带存量,全力打造全产业链核心竞争优势;积极拓展铝合金市场,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

值;围绕公司主业协同发展有竞争力的能源产业,强化自备电管理,降低能源成本,并积极探索

开展售电业务,在有增量负荷的产业园区发展局域网,开发新的利润增长点;积极响应国家“一2015年年度报告

27/245

带一路”战略,加快推进海外铝工业产能国际合作,为公司建立海外氧化铝供应基地提供有力的

资源保障。

3.持续优化资产质量,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公司将充分利用国家去产能政策,对完全成本高、缺

乏竞争优势的氧化铝、电解铝企业或生产线,继续加大淘汰落后产能或实施弹性生产的力度,把

关停与转型升级相结合、与产能转移重组相结合,把实施关停的产能通过转移或搬迁等方式集聚

到具有能源、资源优势的地区,一方面平稳淘汰落后产能,另一方面努力盘活相应的产能、设备、

土地等存量资产,力争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4.持续打造改革发展的新动力。公司将继续加大考核改革力度,激励公司本部及下属企业的各级

干部、员工完成降本增效目标;进一步创新科技激励机制,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整合科

技资源,进一步加强科技研发与推广应用,有效发挥科技创新在降本增效、节能减排中的支撑作

用;深化投资管理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优化新建项目投资标准并严格控制,不断提高专业化项

目建设团队的管理水平,确保投资项目的成功率和收益率。

5.着力加强财务管理,防范内控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垂直管理、分级负责”的财务集中管

理体系,优化财务管理权限配置,实现放权与管控的有效结合;充分利用管理手段和金融工具,

盘活资金存量、用好资金增量、优化债务结构,通过“压库存、降定额”专项活动,提升资金运

营效率和收益;加强财务总监队伍建设,不断完善财务监管体系,加强资金风险管控,有效避免

和防范发生财务风险;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力度,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及时有效开展内部控

制评价工作,不断提升风险预警能力和管理水平。

6.着力做好安全环保工作,营造良好工作环境,承担企业社会责任。公司将进一步健全安全环保

管理组织体系,完善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并通过进行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培训,增强全

员安全环保意识及各级管理者的安全环保履职能力;持续排查治理安全环保隐患,加强跟踪督办;

继续做好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技术改造,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维护工作,继续做好脱硫脱硝、除尘等

改造工程实施;强化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加强综合利用和绿色矿山建设,持续开展“深化运营转型、

强化现场管理”专项行动,提升现场文明生产水平,实现本质安全。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公司在生产运营过程中,将会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努力规避各类经营风险。但不断变化的国内外

竞争、市场、经济、社会环境等各方面风险因素,可能会对公司业务、财务状况和运营业绩造成

不良影响。公司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有行业竞争风险、安全环保风险、市场价格风险、现金流风

险、利率风险、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等。2015年年度报告

28/245

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公

司及时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2.公

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

的可持续发展;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且优先采用现

金分红的分配方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

件和比例: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

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或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

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截至本报告期,公司历次利润分配均按照不少于母公司当期实现净利润的30%计算,且均采用100%

现金分红的方式实施。

(二)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利润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分红

年度

每10股

送红股

数(股)

每10股派

息数(元)

(含税)

每10股转

增数(股)

现金分红

的数额

(含税)

分红年度合并

报表中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占合并报表中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润的比率(%)

2015年0000206,3190

2014年

(经重述)

0000-16,208,1700

2013年

(经重述)

0000959,8240

(三)以现金方式要约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无2015年年度报告

29/245

(四)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

计划

□适用√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

背景

承诺

类型

承诺方

承诺

内容

承诺时间

及期限

是否有

履行

期限

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

行的具体原因

如未能及时履行

应说明下一步计

其他

承诺

解决同

业竞争

中国铝

业公司

在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后一定期

限内,本公司将收购中铝公司拟

薄水铝石业务。一旦本公司提出

收购中铝公司拟薄水铝石业务

的要求,中铝公司将按照公平、

合理的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出售

上述业务给公司。

2005年6月否否

截至目前,中铝公司的全资企业

山西铝厂从事少量拟薄水铝石业

务,本公司全资企业中铝山东有

限公司(原中国铝业山东分公司)

也从事少量拟薄水铝石业务。鉴

于拟薄水铝石业务不是本公司的

核心业务,且中铝公司山西铝厂

拟薄水铝石业务的规模很小,收

购该项资产将增加本公司现金支

出,无助于改善本公司业绩。

本公司与中铝公

司之间将力争自

2014年1月1日

起的5年内,根据

市场情况择机履

行解决拟薄水铝

石业务同业竞争

问题。2015年年度报告

30/245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

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不适用

四、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一)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董事会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核算方法变更的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会对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原聘任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22,994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一年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一年

名称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财务顾问无

保荐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00,000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2015年年度报告

31/245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之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2015年度之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前述两家会计师事务所的聘期至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结

束时止。

本公司于2015年11月13日接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的辞任函,表示由于其项目管理原因,辞任本公

司之美国20-F整合报告会计师事务所。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15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2015年度之美国20-F整合报告会计师事务所由“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变更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仍为公司之香港会

计师事务所。两家会计师事务所的聘期不变。

上述事项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15年11月14日披露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美国会计师

事务所的公告》。

六、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以及公司采取的消除暂停上市情形的措施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八、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重大的债务到期

未清偿等不良诚信状况。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2015年年度报告

32/245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事项概述查询索引

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

签《金融服务协议》

http://www.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

重续日常关联交易http://www.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

增加与中国铝业公司2015年

度持续关联交易额度

http://www.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与中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27

日签署了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的《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约定由中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向本公司提供融资租赁-售后租回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中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融资租

赁余额(含租赁本金、利息、手续费等)最高上限为15亿元人民币。本公司于同日就此事项发布

了公告。之后,在业务开展过程中,由于前述协议中约定的融资租赁上限额度无法满足公司融资

需求,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本公司与中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新

协议以取代前述融资租赁协议,新协议的有效期从2016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在新协

议有效期内,公司在中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余额(含租赁本金、利息、手续费等)最

高上限为100亿元人民币。新协议签订后,原租赁协议作废。本公司已于2015年11月13日就前述调

整与中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上限额度的事项发布了公告。2015年年度报告

33/245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

交易方

关联

关系

关联交易类型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

价原则

关联交易

价格

关联交易金额

占同类交易

金额的比例

(%)

关联交易

结算方式

市场

价格

交易价格与市

场参考价格差

异较大的原因

同受中铝控制

母公司的控

股子公司

购买商品

采购氧化铝、原

铝、铝加工及其

他产品

市场价1,710,8411,710,8418.12货到付款

本公司合营公司合营公司购买商品采购氧化铝市场价1,276,0781,276,0786.05货到付款

本公司联营公司联营公司购买商品

采购氧化铝、原

铝、铝加工及其

他产品

市场价414,539414,5391.97货到付款

同受中铝控制

母公司的控

股子公司

接受劳务

物业管理服务、

医疗、服务、绿

化、消防等社会

后勤

市场价324,872324,8721.54每半年付

同受中铝控制

母公司的控

股子公司

接受劳务

工程设计、施工、

监理

市场价1,610,4281,610,4287.64按进度付

同受中铝控制

母公司的控

股子公司

水电汽等其他

公用事业费用

(购买)

水电气、运储、

维护、其他

市场价643,597643,5973.05按进度付

同受中铝控制

母公司的控

股子公司

其它流出铝产品委托加工协议价62,62362,6230.30

加工完成

付款

同受中铝控制

母公司的控

股子公司

其它流出租赁房屋土地协议价590,657590,6572.80

每月、每半

年付

2015年年度报告

34/245

同受中铝控制

母公司的控

股子公司

销售商品

销售氧化铝、原

铝及其他

市场价8,459,6538,459,65340.13货到付款

西南铝业

母公司的控

股子公司

销售商品

销售原铝及铝加

工产品

市场价2,625,4112,625,41112.45货到付款

中铝公司联营公司其他关联人销售商品销售原铝及其他市场价703,628703,6283.34货到付款

本公司联营公司联营公司销售商品

销售氧化铝及

其他

市场价2,165,4452,165,44510.27货到付款

本公司合营公司合营公司销售商品销售其他市场价79,03479,0340.37货到付款

同受中铝控制

母公司的控

股子公司

水电汽等其他

公用事业费用

(销售)

水电气(销售)市场价302,574302,5741.44每月付

中铝公司联营公司联营公司

水电汽等其他

公用事业费用

(销售)

水电气(销售)市场价14,80014,8000.07每月付

本公司联营公司联营公司销售商品水电气(销售)市场价5535530.00每月付

同受中铝控制

母公司的控

股子公司

提供劳务

提供劳务(含工

程)

市场价62,37562,3750.30按进度付

同受中铝控制

母公司的控

股子公司

其它流入

出租土地房屋、

机器设备

协议价34,28134,2810.16每月付

中铝公司联营公司联营公司其它流入出租房屋协议价2492490.00每月付

合计//21,081,638100///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关联交易的说明本报告期内,本集团与关联方发生的主要及经常的关联交易额共计211亿元,其中

买入交易为66亿元,而卖出交易为145亿元。

2015年年度报告

35/245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事项概述查询索引

公司附属公司包头铝业有限公司收购中国铝业

公司附属公司包头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

高纯铝厂及轻金属材料厂的相关资产及负债。

http://www.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

nnouncement/

公司附属公司中铝山东有限公司以其除电解铝

生产线外的资产(主要为炭素资产)、铝加工厂、

医院病房楼资产及相关负债置换中国铝业公司

附属公司山东铝业公司的拜尔法氧化铝生产线。

http://www.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

nnouncement/

公司附属公司中国铝业香港有限公司将其位于

香港远东金融中心45层的写字楼转让给中国铝

业公司附属公司ChinalcoAssetsHoldingsLimited。

http://www.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

nnouncement/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1)本公司于2015年11月13日发布《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转让中铝南海合金

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公告》,公司及附属公司中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将所持中铝南海合

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海合金)100%股权在上海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2015年12

月22日,中国铝业公司附属公司中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功竞买南海合金股权。2015年

12月24日,各方签订了有关南海合金股权转让的产权交易合同。本公司已于2015年12月

22日、12月24日披露了前述南海合金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之后,由于本公司对中铝南

海合金有限公司的发展拟重新进行规划,且前述南海合金股权转让的产权交易合同虽经

签署但尚未实际履行,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决定与中铝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友好协商,解除南海合金股权转让交易合同,终止南海合金股权转让交易。

本公司已于2016年1月28日发布了《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中铝南海合金有限

公司股权转让的公告》。

(2)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本公司及附属公司中铝国际贸

易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26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中铝物流集团

有限公司100%股权,并获悉中国铝业公司有意参与竞买。本公司就前述事项于2015年11

月25日发布了《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转让中铝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截至2015年12月23日即挂牌转让期满日,由于无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买,中铝物流集团有

限公司股权挂牌转让之拍卖流拍。本公司已于2015年12月24发布了《中国铝业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中铝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进展公告》。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015年年度报告

36/245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事项概述查询索引

公司向中铝公司附属公司

中铝矿产资源有限公司出

资获得其15%的股权

http://www.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

公司向中铝公司附属公司

中国稀有稀土有限公司出

资获得其约13%的股权

http://www.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

公司及附属公司中铝国际

贸易有限公司及上海中铝

凯林铝业有限公司以部分

城市房屋资产及部分现金

向中铝公司附属公司中铝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获

得其24.12%的股权

http://www.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

公司与中国铝业公司和中

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中

铝资本”)签署增资扩股

协议(“中铝资本增资扩

股协议”),以本公司所

持有的农银汇理15%股权

和人民币1.5亿元现金向

中铝资本控股出资,获取

中铝资本控股17.7%的股

权。

http://www.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无2015年年度报告

37/245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关系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

提供资金

期初

余额

发生额

期末

余额

期初

余额

发生额

期末

余额

中铝公司

之子公司

母公司的控

股子公司

1,402,6394,412,9835,815,622

本公司之

合营公司

合营公司1,150,764-51,0171,099,747

本公司之

联营公司

联营公司

合计1,150,764-51,0171,099,7471,402,6394,412,9835,815,622

关联债权债务形成原因

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对公司附属公司贷款、办理

售后租回业务和公司对关联企业委托贷款。

关联债权债务对公司的

影响

2015年年度报告

38/245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方

担保方与

上市公司的

关系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

担保发生日期

(协议签署日)

担保

起始日

担保

到期日

担保类型

担保

是否

已经

履行

完毕

担保

是否

逾期

担保逾

期金额

是否

存在

反担保

是否为

关联方

担保

关联

关系

中国铝业股份

有限公司

公司本部鑫峪沟煤业58,4802013年3月12日2013年3月12日2021年3月11日

连带责任

担保

否否0否是

合营

公司

中国铝业股份

有限公司

公司本部鑫峪沟煤业63,9202013年3月12日2013年3月12日2022年3月11日

连带责任

担保

否否0否是

合营

公司

中国铝业股份

有限公司

公司本部鑫峪沟煤业55,7602013年3月12日2013年3月12日2021年3月11日

连带责任

担保

否否0否是

合营

公司

中国铝业股份

有限公司

公司本部鑫峪沟煤业132,6002013年3月12日2013年3月12日2023年3月11日

连带责任

担保

否否0否是

合营

公司

山西华圣铝业

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兴盛园煤业17,4702014年2月1日2014年2月1日2019年1月1日

连带责任

担保

否否0否是

联营

公司

中铝宁夏能源

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宁夏天净神州

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30,1402006年12月25日2006年12月25日2020年12月24日

连带责任

担保

否否0否是

合营

公司

中铝宁夏能源

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宁夏电力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

11,0002010年2月25日2010年2月25日2020年2月24日一般担保否否0否否其他2015年年度报告

39/245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369,370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1,037,464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6,461,064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6,830,434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13.58%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989,77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989,770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担保情况说明

1.2013年3月,本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公司合营企

业鑫峪沟煤业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2亿元的借款按34%的股权比例提供担

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为止。截止

2015年12月31日,鑫峪沟煤业在此合同项下提款余额人民币9.14亿元,公

司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本金余额为人民币3.11亿元。

2.2014年2月,山西华圣铝业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太原分行签订

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山西华圣铝业有限公司的联营企业兴盛园煤业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借款按43.03%股权比例提供担保,保证期间为债

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兴盛园煤业在此合同项下提款余额人民币0.41亿

元,山西华圣铝业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17亿元。2015年年度报告

40/245

3.2006年12月25日,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能源)

与中国建设银行银川西城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宁夏天净神州风力

发电有限公司(宁夏能源原持股50%,2014年该股权全部转让给宁夏能源

控股子公司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额人民币0.7亿元项目借款中

的人民币0.3亿元提供第三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期限14年。截止2015

年12月31日,宁夏能源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3亿元。

4.2012年1月20日,宁夏能源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了《人民币资金贷款应

收账款质押合同》,为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额人民币0.3亿元的

项目借款提供收费权质押担保,借款期限12年。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

笔借款余额人民币0.11亿元,宁夏能源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11亿元。

5.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能源及其所属子公司互相

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2亿元。

6.2013年10月、2014年4月,中国铝业香港有限公司及其若干子公司为中

铝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发行的美元3.5亿元、美元4亿元永续债券提供担保。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中铝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发行高级永续债券美元7.5

亿元,中国铝业香港有限公司及其若干子公司担保余额为美元7.5亿元,

折合人民币约48.7亿元。

7.2015年2月,本公司与平安银行昆明分行签订《保证担保合同》,为子

公司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华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

亿元的借款按60%的股权比例提供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

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截至2015年12月31日,贵州华锦在主合同项下提

款余额人民币7.5亿元。公司按股权比例为贵州华锦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

币4.5亿元。2015年年度报告

41/245

8.2015年4月,本公司与中建投租赁(上海)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保证

合同》,为子公司贵州华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融资租赁按60%的

股权比例提供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

年。截至2015年12月31日,贵州华锦在主合同项下办理融资租赁人民

币5亿元。公司按股权比例为贵州华锦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亿元。

9.2015年4月,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最高

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贵州华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融资按60%

的股权比例提供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

两年。截至2015年12月31日,贵州华锦在主合同项下办理融资人民币3亿

元。公司按股权比例为贵州华锦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8亿元。

10.2015年9月,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签订《最高额

保证合同》,为子公司贵州华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融资按60%的股

权比例提供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

年。截至2015年12月31日,贵州华锦在主合同项下办理融资人民币0.68

亿元。公司按股权比例为贵州华锦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41亿元。

2015年年度报告

42/245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委托理财

产品类型

委托理财

金额

委托理财

起始日期

委托理财

终止日期

报酬

确定

方式

实际收

回本金

金额

实际

获得

收益

是否经

过法定

程序

计提减

值准备

金额

是否关

联交易

是否

涉诉

关联

关系

中国工商银行保本型17,7202014年7月14日无固定期是否否

中国工商银行保本型7,1002015年11月13日2016年2月12日是否否

中国银行保本型200,000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月3日是否否

合计/224,820///////

逾期未收回的本金和收益累计金额(元)

委托理财的情况说明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借款方

名称

委托贷款

金额

贷款

期限

贷款

利率

借款用途抵押物或担保人

是否

逾期

是否关

联交易

是否

展期

是否

涉诉

关联

关系

投资

盈亏

鑫峪沟

煤业

50,000三个月10%

煤炭资源整

合扩能改造

项目

山西路鑫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西诚宏福得一

化工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山西介休鑫峪沟煤业

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山西介休鑫峪沟东沟煤业

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山西介休大佛寺南窑头煤

业有限公司固定资产

是是是否

合营

公司

2015年年度报告

43/245

鑫峪沟

煤业

50,000三个月10%

煤炭资源整

合扩能改造

项目

山西路鑫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西诚宏福得一

化工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山西介休鑫峪沟煤业

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山西介休鑫峪沟东沟煤业

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山西介休大佛寺南窑头煤

业有限公司固定资产

是是是否

合营

公司

鑫峪沟

煤业

50,000三个月10%

煤炭资源整

合扩能改造

项目

山西路鑫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西诚宏福得一

化工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山西介休鑫峪沟煤业

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山西介休鑫峪沟东沟煤业

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山西介休大佛寺南窑头煤

业有限公司固定资产

是是是否

合营

公司

鑫峪沟

煤业

100,000三个月10%

煤炭资源整

合扩能改造

项目

山西路鑫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西诚宏福得一

化工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山西介休鑫峪沟煤业

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山西介休鑫峪沟东沟煤业

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山西介休大佛寺南窑头煤

业有限公司固定资产

是是是否

合营

公司

鑫峪沟

煤业

200,000三个月10%

煤炭资源整

合扩能改造

项目

山西路鑫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西诚宏福得一

化工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山西介休鑫峪沟煤业

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山西介休鑫峪沟东沟煤业

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山西介休大佛寺南窑头煤

业有限公司固定资产

是是否否

合营

公司

鑫峪沟

煤业

30,000三个月10%

煤炭资源整

合扩能改造

项目

山西路鑫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西诚宏福得一

化工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山西介休鑫峪沟煤业

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山西介休鑫峪沟东沟煤业

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山西介休大佛寺南窑头煤

业有限公司固定资产

是是是否

合营

公司

鑫峪沟

煤业

20,000三个月10%

煤炭资源整

合扩能改造

项目

山西路鑫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西诚宏福得一

化工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山西介休鑫峪沟煤业

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山西介休鑫峪沟东沟煤业

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山西介休大佛寺南窑头煤

业有限公司固定资产

是是是否

合营

公司

2015年年度报告

44/245

贵州中

铝恒泰

合矿业

有限公

100,000一年6%

资源整合及

日常经营

以兴发煤矿、扶贫煤矿、石板河的采矿权提供

担保

是是否是

合营

公司

贵州中

铝恒泰

合矿业

有限公

29,000一年6%

资源整合及

日常经营

以兴发煤矿、扶贫煤矿、石板河的采矿权提供

担保

否是否是

合营

公司

毕节白

岩脚煤

46,000一年6%煤矿建设毕节白岩脚采矿权是否否是

广西华

银铝业

有限公

100,000一年4.6%环保改造无否是否否

合营

公司

2015年年度报告

45/245

十四、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非公开发行A股

2012年8月24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决议,拟在境内向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

法人、自然人或其它合法投资者发行不超过145,000万股A股。2012年10月12日,国资委下发批复,

同意此方案。2012年10月12日,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2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和

2012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批准此方案及相关事项。2012年12月7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

委员会审核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无条件通过。

2013年3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45,000万股新股的批复,自核

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2013年7月,因保荐机构原因,中国证监会暂收回公司A股增发批文。

2015年1月4日,本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正式提交了《关于恢复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批复文件的请示》,保荐机构、审计师及律师也分别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会后事项的审核意见。

2015年4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5]684号)。2015年5月,本公司启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工作,并于2015

年5月15日完成簿记定价,向符合资格投资者发行股票数量为1,379,310,344股,发行价格5.8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7,999,999,995.20元。扣除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所有相关费用人民币

102,527,931.0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97,472,064.17元。2015年5月21日,募集资金全

部划至公司指定的资金账户。2015年6月15日,本次发行新增股份1,379,310,344股在中登

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相关事宜。

有关上述事项的详情请参见本公司日期为2012年10月13日、2013年3月15日、2015年4月25日、2015

年6月17日和2015年6月26日之公告。

2.出售募投项目股权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报告书》,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中国铝

业兴县氧化铝项目、中国铝业中州分公司选矿拜耳法系统扩建项目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

兴县氧化铝项目由山西华兴铝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该项目于2011年5月份正式开工建设,2014

年全线投产运营。2015年6月,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五届第十九次董事会批准公司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兴县氧化铝项目的自有资金人民币460,993万元。

根据公司打造山西铝循环产业园基地的整体战略部署,公司拟引入战略投资者进行合资合作,共

同构建煤电铝一体化发展新模式,因此,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

2015年11月26日将所持有的山西华兴铝业有限公司50%股权在上海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转让

价格为人民币235,147.88万元。2015年12月24日,深圳华润元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竞买山西华兴

铝业有限公司股权成功。同日,公司与深圳华润元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的产权交

易合同。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此次公司转让山西华兴铝业有限公司

股权所获得资金将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运营所需的流动资金。2015年年度报告

46/245

有关上述事项的详情请参见本公司日期为2015年11月26日、2015年12月9日和2015年12月25日之公

告。

3.转让焦作万方股份

本公司于2015年1月22日、2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减持焦作万方股份4,758,858

股;于2015年3月,经公开征集意向受让方,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洲际油气股份公司转让焦作万方

股份100,000,000股;于2015年6月2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转

让焦作万方股份42,550,900股;于2015年12月18日、21日、2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

交易系统减持焦作万方股份16,695,100股;于2015年12月23日至2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

竞价交易系统和大宗交易减持焦作万方13,865,000股。截至2015年12月末,本公司持有焦作万方

股份29,582,057股,占焦作万方总股本的2.46%。

有关此事项详情请参见本公司日期为2015年1月6日、2015年2月11日、2015年3月3日、2015

年4月22日、2015年12月25日和2015年12月29日之公告,以及由本公司编制并由焦作万方

披露的日期为2015年1月24日、2015年4月14日、2015年6月26日之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发行永续中票

本公司于2015年10月27日发行2015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人民币20亿元(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为永

续中期票据),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百元,票面利率5.50%,期限5+N年,起息日为2015年10

月29日。有关事项详情请参见日期为2015年10月30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之公告。

5.出售贵州分公司部份资产

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贵州分公司于2015年11月13日与贵阳市白

云区人民政府、贵阳土储中心以及贵州铝厂订立土地收储合作协议。因贵州分公司电解铝厂区占

用的贵州铝厂土地交由当地土地资源储备部门,根据该协议,贵州分公司同意出售,贵阳土储中

心同意收购位于贵州分公司电解铝厂区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等资产。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和

贵阳土储中心聘请了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对于本次出售的目标资产进行了评估。

贵阳土储中心基于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给出本次出售的目标资产的对应估计价值约为人民币

19.5亿元。贵州分公司和贵阳土储中心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相互磋商,一致同意本次出售项下的

目标资产的对价为人民币19.5亿元。

有关此事项详情请参见本公司日期为2015年11月13日的公告。

十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本公司已披露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查询索引如下:www.sse.com.cn。

2015年年度报告

47/245

(二)属于国家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重污染行业的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公司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环保主体责任,公司与企业签订安全环保责任书,确保企业安

全环保责任落地;继续排查安全环保隐患,进行分级管理,并跟踪督办重大安全环保隐患;组织

开展各类安全环保检查,督促企业加强管理。2015年,公司在环保方面的主要工作包括:一是全

面提升法律意识、组织全公司进行视频会议专项培训;二是持续开展以安全环保为主要内容的“深

化运营转型强化现场管理”行动,逐步消除现场及管理中的环保隐患;三是持续开展环保监督检

查工作,全面梳理环保隐患,公司总部和实体企业分级对环保隐患进行挂牌督办,新立环保治理

项目20项;四是编制《氧化铝企业标准HSE管理体系标准》和《电解铝企业标准HSE管理体系标

准》,两个标准是结合氧化铝和电解铝生产特点,整合安全标准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

境管理体系形成的,将指导公司进一步完善安全环保管理体系。

十六、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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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

发行新股送股

公积金

转股

其他小计数量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001,379,310,3441,379,310,3441,379,310,3449.25

1、国家持股000000

2、国有法人持股000000

3、其他内资持股001,379,310,3441,379,310,3441,379,310,3449.25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001,379,310,3441,379,310,3441,379,310,3449.25

境内自然人持股00000

4、外资持股00000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00000

境外自然人持股00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3,524,487,8921000013,524,487,89290.75

1、人民币普通股9,580,521,92470.84009,580,521,92464.29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000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3,943,965,96829.16003,943,965,96826.46

4、其他000000

三、普通股股份总数13,524,487,8921001,379,310,3441,379,310,34414,903,798,2361002015年年度报告

49/245

2、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2015年5月,公司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1,379,310,344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5年6月15日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

记托管相关事宜。有关此事项详情请参见本公司日期为2015年6月17日之公告。

3、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影响较小。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2015年7月,为应对当时股票市场的剧烈波动,化解流动性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5】51号)的要求,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铝业公司计划在半年内增持本公司股份,用

于增持的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4亿元。公司已于2015年7月9日就前述事项发布了公告。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中国铝业公司已增持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万股,增持境外

上市外资股(H股)5,259.8万股,增持所用资金逾人民币1亿元。有关此事项,详情请参考公司

于2016年2月5日发布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本公司股份的

公告》。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单位:股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

证券的种类

发行日期

发行价格

(或利率)

发行数量上市日期

获准上市

交易数量

交易终止

日期

普通股股票类

境外上市外资股2001-12-101.37港元2,588,236,0002001-12-122,588,236,000

境外上市外资股2002-01-091.37港元161,653,9682002-01-11161,653,968

境外上市外资股2004-01-065.658港元549,976,0002004-01-16549,976,000

境外上市外资股2006-05-097.25港元644,100,0002006-05-25644,100,000

人民币普通股2007-04-246.601,236,731,7392007-04-301,148,077,357

人民币普通股2007-12-2820.49637,880,0002008-01-04282,542,632

人民币普通股2015-06-155.801,379,310,3442016-06-151,379,310,344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公司债类

公司债券2007-6-134.5%20,000,0002007-6-2620,000,0002017-6-13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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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公司成立后于2001年12月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2,588,236,000股,后又于2002年

1月行使超额配售权发行H股161,653,968股,前述两次共发行H股股份2,749,889,968股,其

中包括2,499,900,153股新股,部分内资股东出售存量股份249,989,815股。发行价格为1.37

港元/股,发行完成后的总股本变更为10,499,900,153股。

2004年1月,公司增发H股549,976,000股。发行价格为5.658港元/股,发行完成后的总股本

变更为11,049,876,153股。

2006年5月,公司再次增发H股644,100,000股,其中包括600,000,000股新股,部分内资股东

出售存量股份44,100,000股。发行价格为7.25港元/股,发行完成后的总股本变更为

11,649,876,153股。

2007年4月,公司通过换股吸收合并山东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铝业)及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

司(兰州铝业)成功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36,731,739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60元/

股。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山东铝业的换股比例为3.15:1;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兰州铝业流通股的换股

比例为1.8:1。本次发行上市交易股票数量为1,148,077,357股,中国铝业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的股票禁售期为36个月,其他国有法人股东的禁售期为12个月。发行完成后的总股本变更为

12,886,607,892股。

2007年6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07中国铝业债券人民币20亿元,到期日2017年

6月13日,利率4.5%,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存续期限内每年付息1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

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2007年12月,公司再次通过换股吸收合并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铝业)增发A股

637,88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49元/股。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包头铝业的换股比例为1.48:1。

本次增发上市股票数量为282,542,632股,新增国有法人股东的股票禁售期为12个月。发行完成

后的总股本变更为13,524,487.892股。

2015年6月,公司非公开增发A股股票1,379,310,344股,发行价格人民币5.80元/股。所有获

配售股东的禁售期均为12个月,股票上市时间为2016年6月15日。发行完成后的总股本变更为

14,903,798,236股。

(二)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2015年6月,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公司股份总数由之前的13,524,487,892股变更为

14,903,798,236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股票种类本次增发前所占总股本比例(%)本次增发后所占总股本比例(%)

人民币普通股(A股)70.8473.54

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29.1626.46

2015年年度报告

51/245

(三)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公司无内部职工股。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525,351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

(户)

507,970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户)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户)

0

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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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

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

持有有限售

条件

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

数量

中国铝业公司-324,543,1894,889,864,00632.810无0国家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1,013,9803,928,958,35526.360未知境外法人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406,181,590406,181,5902.730无0国有法人

包头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2,840,000238,377,7951.600无0国有法人

申万菱信资产—工商银行—瑞林定向增

发4号资产管理计划

+169,103,449169,103,4491.13169,103,449无0境内非国有法人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65,158,337147,253,4260.990无0国有法人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

产品

+138,889,655138,889,6550.93138,889,655无0境内非国有法人

创金合信基金—招商银行—鹏德成长1

号资产管理计划

+138,593,103138,593,1030.93138,593,103无0境内非国有法人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赢1号+138,158,621138,158,6210.93138,158,621无0境内非国有法人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37,295,400137,295,4000.920无0国有法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中国铝业公司【1】【2】

4,889,864,006人民币普通股4,889,864,0062015年年度报告

53/245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3】

3,928,958,355

境外上市外资

3,928,958,355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406,181,590人民币普通股406,181,590

包头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38,377,795人民币普通股238,377,795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47,253,426人民币普通股147,253,426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37,295,400人民币普通股137,295,400

陈小毛43,310,000人民币普通股43,31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31,543,494人民币普通股31,543,494

彭凯28,676,950人民币普通股28,676,950

秦英凱24,585,233人民币普通股24,585,233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注【1】:中国铝业公司持有的股份数量未包含中国铝业公司通过其附属公司包

头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山西铝厂间接持有的本公司A股,以及通过其附

属公司中铝海外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本公司H股。中国铝业公司连同其附

属公司共持有本公司股份5,187,980,055股,占总股本比例为34.81%。

注【2】:中国铝业公司之附属公司中铝海外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境外上市外资

股(H股)52,598,000股由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代为持有。

注【3】: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3,928,958,355股境外上市

外资股(H股)中包含代中国铝业公司之附属公司中铝海外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

52,598,0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2015年年度报告

54/245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单位:股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

股份数量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限售条件

可上市交易时间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

份数量

1申万菱信资产—工商银行—瑞林定向增发4号资产管理计划169,103,4492016年6月15日169,103,44912个月

2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138,889,6552016年6月15日138,889,65512个月

3创金合信基金—招商银行—鹏德成长1号资产管理计划138,593,1032016年6月15日138,593,10312个月

4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赢1号138,158,6212016年6月15日138,158,62112个月

5上银瑞金资产—上海银行—慧富得壹海捷19号资产管理计划96,531,7242016年6月15日96,531,72412个月

6

平安大华基金—平安银行—平安大华添翼定增1号特大客户资产

管理计划

83,160,4322016年6月15日83,160,43212个月

7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八组合52,417,1832016年6月15日52,417,18312个月

8财通基金—兴业银行—富春定增413号资产管理计划47,234,4832016年6月15日47,234,48312个月

9上银瑞金资产—上海银行—慧富12号资产管理计划41,442,4142016年6月15日41,442,41412个月

10平安大华基金—平安银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1,221,5082016年6月15日41,221,50812个月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银瑞金资产—上海银行—慧富德壹海捷19号资产管理计划、上银瑞金资产—上

海银行—慧富12号资产管理计划同属上银瑞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平安上华基金

—平安银行—平安大华添翼定增1号特大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平安大华基金—平安

银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属平安大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报告

55/245

(三)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名称中国铝业公司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葛红林

成立日期2001年2月21日

主要经营业务

铝土矿开采;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务相适应的国外

工程项目所需的劳务人员。经营管理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

铝、铜、稀有稀土及相关有色金属矿产品、冶炼产品、加工

产品、碳素制品的生产、销售;从事勘察设计、工程建设总

承总、建筑安装;设备制造;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进出口

业务。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

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在报告期内,除本公司外,中国铝业公司直接持有中铝国际

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2068)81.74%

的股权,并与其附属公司洛阳有色金属加工设计研究院共同

持有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85%的股权;中国铝业公司

通过中铝海外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中铝矿业国际(香港上

市公司,股票代码:03668)84.63%的股权;中国铝业公司直

接持有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000878)48.17%的股权。

其他情况说明无

2自然人

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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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注: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铝业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32.81%的股权,并与其附属公司共同持有本公

司4,889,864,006股,占总股份的34.81%。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自然人

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不适用

4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变更实际控制人情况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2015年年度报告

57/245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五、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于报告期末,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3,928,958,35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36%。而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股份实际上为其代理的

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交易平台上交易的H股股东账户的股份总和,这些股份的权益

仍旧归属投资者本身所拥有。

六、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15年6月,公司向8家特定投资者非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79,310,344股,该等

股份的限售期为12个月,解除限售日期为2016年6月15日。详细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限售股份数量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36,103,448非公开发行2016年6月15日

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86,013,793非公开发行2016年6月15日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65,603,448非公开发行2016年6月15日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38,889,655非公开发行2016年6月15日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38,593,103非公开发行2016年6月15日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38,158,621非公开发行2016年6月15日

上海瑞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37,974,138非公开发行2016年6月15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37,974,138非公开发行2016年6月15日

合计1,379,310,344非公开发行2016年6月15日

第七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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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职务(注)

任期起始

日期

任期终止

日期

年初

持股数

年末

持股数

年度内股份

增减变动量

增减变动

原因

报告期内从

公司获得的

税前报酬总

额(万元)

是否在

公司关

联方获

取报酬

葛红林执行董事、董事长(已辞任)男592015-02-262016-02-16000

0是

敖宏执行董事、总裁男542015-12-292016-06-30000

0是

罗建川执行董事、总裁(已离任)男522013-06-272015-11-20000

0是

刘祥民执行董事、高级副总裁男532013-06-272016-06-30000

0是

蒋英刚执行董事、总裁男522013-06-272016-06-30010,000+10,000

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以

自筹资金增持本

公司股份

71.32否

刘才明非执行董事男532015-02-262016-06-30000

0是

王军非执行董事男502013-06-272016-06-30000

15.00否

马时亨独立非执行董事(已离任)男642013-06-272015-12-29000

19.19否

吴振芳独立非执行董事(已离任)男642013-08-302015-04-02000

4.72否

陈丽洁独立非执行董事女612015-02-262016-06-30000

16.17否

胡式海独立非执行董事男612015-06-252016-06-30000

10.16否

李大壮独立非执行董事男562015-12-292016-06-30000

0否2015年年度报告

59/245

赵钊监事会主席男532013-06-272016-06-3005,100+5,100

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以

自筹资金增持本

公司股份

0是

袁力监事男572013-06-272016-06-30000

57.06否

张占魁监事(已离任)男572013-06-272015-11-13000

0是

王军监事男452015-12-292016-06-30000

0是

谢尉志副总裁、财务总监(已离任)男512013-03-082015-11-13000

65.34否

乔桂玲副总裁(已离任)女472011-10-252016-02-16000

71.32否

许波副总裁男502013-05-09000

71.32否

张占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男572015-11-13000

5.98否

合计/////015,100+15,100/407.58

/

姓名主要工作经历

葛红林

(已辞任)

葛红林先生,59岁,本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自2015年2月26日起任职于本公司,并于2016年2月16日辞任。葛先生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金

属材料及热处理专业(1987年-1989年在加拿大温莎大学从事博士论文研究),工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在冶金行业拥有逾20年的工作经验。

葛先生在金属材料、企业管理、城市管理等方面有着深入的研究,具有丰富的理论学识和政企工作经验。曾先后担任上海钢铁研究所研究室副主任、

科研处长、所长助理、副所长,上海第五钢铁厂副厂长(挂职),上海冶金控股(集团)公司董事、副总裁兼上海五钢集团公司董事长,上海宝钢集

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上海宝钢研究院院长、技术中心主任、集团规划部部长、上海五钢集团公司董事长,成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市长、市长。

葛先生目前担任中国铝业公司董事长。

敖宏

敖宏先生,54岁,本公司执行董事、总裁,自2015年11月20日起任本公司总裁,自2015年12月29日起任本公司执行董事。敖先生毕业于中南

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敖宏先生拥有30多年的有色金属行业企业工作经验,曾先后担任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

院副院长并兼任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国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香港国晶微电子控股公司董事长,中国铝业公司副总经理并

先后兼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铝业公司工会主席、中铝科学技术研究院院长、中国稀有稀土有限公司董事长。

罗建川

(已离任)

罗建川先生,52岁,本公司执行董事、总裁,已于2015年11月20日辞任。罗先生于1985年毕业于昆明理工大学采矿专业,中南大学工学博士,教授级

高级工程师。他长期从事有色金属企业管理工作,在有色金属企业运营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和较强的管理能力。罗先生曾先后担任中国有色金属

工业总公司铅锌局工程师,海口南新实业公司经理,金鹏矿业开发公司总经理助理,北京鑫泉技贸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贸易集团公

司总经理助理,中国铜铅锌集团公司贸易部副主任,中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营销部总经理、本公司副总裁、高级副总裁。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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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才明

刘才明先生,53岁,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自2011年起任职于本公司,2014年辞任,2015年复任。刘先生毕业于复旦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经济学

博士、高级会计师,在财会行业拥有逾30年的工作经验。刘先生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财务管理经验,曾先后担任中国有色金属对外工程公司财务

处副处长、处长,中国有色金属建设集团副总经理,中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中国有色矿

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并曾挂职担任云南省财政厅副厅长,云南省国资委主任,云南省省长助理兼省国资委主任。刘先生自2007年1月至

2011年2月担任中国铝业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曾兼任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铜业有限公司总裁;自2011年2月23日起任本公司

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自2011年5月31日起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刘先生于2013年3月8日辞去本公司执行董事、财务总监和高级副总裁职务,

变更为非执行董事,2014年3月18日辞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2015年2月26日复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刘祥民

刘祥民先生,53岁,本公司执行董事、高级副总裁,自2001年起任职于本公司。刘先生1982年毕业于中南工业大学有色冶金专业,中南大学工学

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他长期从事有色金属冶金研究和企业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曾先后担任中州铝厂氧化铝分厂副厂长、厂长,中

州铝厂副厂长,本公司中州分公司总经理。

蒋英刚

蒋英刚先生,52岁,本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自2001年起任职于本公司。蒋先生1983年毕业于中南工业大学有色冶金专业,有色冶金工程硕士,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他长期在生产企业从事生产运营和企业管理工作,专业经验丰富,曾先后担任青海铝厂企管处副处长、处长,青海铝厂电解铝厂

厂长,青海铝业有限公司副经理、经理及本公司青海分公司总经理。

王军

王军先生,50岁,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自2013年6月27日起任职于本公司。王先生毕业于华中工学院工业与民用建筑业专业,工程师。王先生在

财务、企业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经验。曾先后担任北京巴布科克威尔科克斯有限公司工程部工程师,中国燕兴总公司房地产开发部副经理,中国信达资

产管理公司股权管理部高级副经理、实体管理部高级经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托管清算部高级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股权管理部总经理。王先生现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总监。

马时亨

(已离任)

马时亨先生,64岁,自2013年6月27日起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于2015年12月29日卸任。马先生毕业于香港大学,文学学士。马先生于

2002年担任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2007年担任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于2008年7月离任。曾先后担任加拿大皇家银行多美年证券

行英国分公司董事总经理,美国大通银行私人银行部董事总经理及亚洲主管,摩根大通私人银行亚太区行政总裁,熊谷组(香港)有限公司副主席及

董事总经理,电讯盈科有限公司财务总裁及执行董事,香港铁路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主席。马先生于2009年被香港特区政府颁授金紫荆星章,并

于2010年被香港特区政府委任为非官守太平绅士。

陈丽洁

陈丽洁女士,61岁,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15年2月26日起任职于本公司。陈女士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专业,法学博士。陈女士在法

律事务方面具有逾30年的工作经验,曾先后担任国务院法制局工交商事司处长、副司长,国家经贸委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

正局级巡视员,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

胡式海

胡式海先生,61岁,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15年6月25日起任职于本公司。胡先生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热能工程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在电力行业具有逾40年的工作经验。胡先生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和技术管理经验,曾先后担任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发电厂主管、主任、副厂长,上

海外高桥第二电厂筹建处副主任,华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总经理助理,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安生部主任、总工程师。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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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壮

李大壮先生,56岁,银紫荆星章、法国国家功绩荣誉勋章、太平绅士。李先生自2015年12月29日起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先生是新大中国

际(集团)有限公司以及中国概念(咨询顾问)有限公司的执行主席。李先生自1993年以来曾被选为第8届、9届、10届和11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全国委员会委员,于2007年至2013年,李先生担任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财务汇报检讨委员团召集人兼成员。李先生目前还是约旦哈希姆王国驻香港

特别行政区名誉领事,港台经济文化合作协进会主席,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策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中华海外联谊会常务理事,香港总商会理事。李先

生目前还担任香港上市公司兴利集团有限公司(HeraldHoldingsLimited)独立非执行董事。

赵钊

赵钊先生,53岁,本公司监事会主席,自2013年6月27日起任职于本公司。赵先生毕业于南京工学院土木工程系道路工程专业,工学学士,并取

得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世界经济专业博士学位,高级政工师。赵先生具有丰富的青年群众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审计工作等经验。曾先

后担任交通部人民交通出版社助理编辑、科员,交通部直属机关团委专职副书记,中央国家机关团委宣传部部长、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办公室主任,

国青生产力促进中心常务副主任,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副书记(助理巡视员),中央企业工委群众工作部副部长、中央企业团工委副书记,国务院国

资委群众工作局副局长、中央企业团工委书记、中央企业青年联合会主席。

袁力

袁力先生,57岁,本公司监事,自2001年起任职于本公司。袁先生具有丰富的行政管理经验,曾担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办公厅经理、办公室副

主任调研处处长,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秘书处处长、助理巡视员,中铝公司政工部副主任、党群工作部主任,本公司企业文化部总经理。

王军

王军先生,45岁,自2015年12月29日起担任本公司监事。王先生是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高级会计师,在企业财务会计、资金管理及审计

方面拥有丰富经验。王先生曾先后担任中国铝业公司财务部资金管理处副处长、处长,中国铝业公司驻秘鲁代表处总代表,中铝秘鲁矿业公司董事、

高级审计经理,中铝矿产资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财务部经理,中铝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财务总

监、董事会秘书。王先生目前担任中国铝业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务部主任、资本运营部主任,同时还是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以及中铝海

外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谢尉志

(已离任)

谢尉志先生,51岁,本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已于2015年11月13日辞任。谢先生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高级会

计师。谢先生长期在国有大型企业从事财务管理工作,在财务及企业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曾先后担任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公司财务部会计科

副科长、科长、财务部副经理,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资金部总经理,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中国财务公司协

会会长。谢先生于2011年2月加入中国铝业公司,后于2013年3月起任职于本公司。

乔桂玲

(已离任)

乔桂玲女士,47岁,本公司副总裁,已于2016年2月16日辞任。乔女士毕业于焦作矿业学院,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乔女士曾在政府部门工作,

长期从事生产企业的生产运营和企业管理工作,管理经验丰富。乔女士自2005年6月至2005年12月任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5年

12月至2006年3月任焦作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6年3月至2008年4月任焦作万方铝业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8年4月至2009年12月任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年12月至2014年3月,任中国铝业股份有

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总经理;2011年10月至2016年2月任本公司副总裁。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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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波

许波先生,51岁,本公司副总裁,自2011年3月起任职于本公司,并于2013年5月9日起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后于2016年3月17日辞任董事会秘书职

务。许先生毕业于华北水电学院水工结构工程专业,工程硕士,并获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专业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许先生具有丰富的并购重组、

资本运作、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在煤炭、电力等能源领域有较高声望。许先生曾先后担任电力机械局水电与施工机械处副处长、局办公室主任兼

中国华电电站装备工程(集团)总公司钢结构部总经理、局长助理,中国华电电站装备工程(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华电工程(集团)公司常

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华电集团公司陕西代表处主任、陕西分公司总经理,华电陕西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总经理,本公司总裁助理、中铝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张占魁

张占魁先生,57岁,自2015年11月13日起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自2016年3月17日起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先生是经济管理研究生,高级会计师,

在企业财务会计、资金管理及审计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张先生曾先后担任中国有色金属设计研究总院财务处处长、审计处处长,北京恩菲科技产业集

团副总经理,中国铜铅锌集团公司财务部会计处处长、财务部副主任及本公司上市办公室资产财务负责人、财务部资金处处长,本公司财务部综合处

经理,中国铝业公司财务部副主任、主任。张先生自2006年起任本公司监事,于2015年11月13日辞任。

其它情况说明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葛红林中国铝业公司董事长2014-10-16

刘才明中国铝业公司副总经理2007-01-25

王军(董事)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总监2013-08-19

赵钊中国铝业公司党组纪检组组长2008-09-10

袁力中国铝业公司党群工作部主任2004-04-142015-11-12

张占魁中国铝业公司财务部主任2009-12-012015-11-13

王军(监事)中国铝业公司财务部主任、资本运营部主任2015-11-13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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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马时亨(已离任)

富卫集团独立非执行董事2013-12-10

香港铁路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3-07-042015-12-31

香港铁路有限公司主席2016-01-01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外部董事2012-12-1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1-04-18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11-03-04

和记港口管理独立非执行董事2011-03-072015-12-01

赫斯基能源公司非执行董事2010-07-27

李大壮

新大中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执行主席1992-01-30

中国概念(咨询顾问)有限公司执行主席1991-07-26

兴利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5-06-16

王军(董事)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0-12-19

刘祥民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09-12-012015-11-1

蒋英刚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12-212016-2-1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公司专业部门根据市场水平和公司薪酬策略,提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

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其中,高管人员薪酬由公司董事会审定,董事及监事薪酬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定。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公司根据发展战略、企业文化及薪酬策略,参考市场可比企业(规模、行业、性质等)同等岗位的薪酬

水平,结合外部专业咨询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及公司经营业绩,决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

情况

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定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标准,每月按时足额向董事、监事、高管

人员发放酬金。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

获得的报酬合计

201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报酬总额为407.58万元(含独立董事车马费)。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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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变动原因

葛红林(已辞任)执行董事、董事长选举

鉴于熊维平先生的辞任,本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葛红林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执行董事,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选举葛红林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董事长。2016年2月16日,葛红林先生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职务。

罗建川(已离任)执行董事、总裁离任工作变动

敖宏执行董事、总裁选举

鉴于罗建川先生的辞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同意聘任敖宏先生为本公司总

裁,本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敖宏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刘才明非执行董事选举

鉴于孙兆学先生的辞任,本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刘才明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陈丽洁独立非执行董事选举

鉴于吴建常先生的辞任,本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陈丽洁女士为本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吴振芳(已离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离任接受组织调查

胡式海独立非执行董事选举

鉴于吴振芳先生的辞任,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选举胡式海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非执行董事。

马时亨(已离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离任其他工作安排

李大壮独立非执行董事选举

鉴于马时亨先生的辞任,本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李大壮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张占魁(已离任)监事离任工作变动

王军监事选举

鉴于张占魁先生的辞任,本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王军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监

事会监事

谢尉志(已离任)副总裁、财务总监解聘工作变动

张占魁财务总监聘任

鉴于谢尉志先生的辞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同意聘任张占魁先生为本公司

财务总监。

乔桂玲(已离任)副总裁解聘工作变动

许波董事会秘书解聘

因工作变动,许波先生于2016年3月17日辞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但仍担任本公司副总

裁。

张占魁董事会秘书聘任

鉴于许波先生的辞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第二十九次会议同意聘任张占魁先生为本公司董事

会秘书。

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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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254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70,114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70,368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519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

生产人员57,117

销售人员521

技术人员3,976

财务人员1,569

行政人员7,185

合计70,368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

研究生653

本科生9,303

专科生15,157

中专及以下45,255

合计70,368

(二)薪酬政策

公司按照“效益升、工资升,效益降、工资降”的原则进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工资总额重点向

实体企业生产一线倾斜,向经济效益好、劳动生产率高的企业倾斜。公司负责企业经营管理团队

的薪酬管理和企业员工工资总额管理,企业经营管理团队负责企业内部考核与员工薪酬管理。

(三)培训计划

公司紧紧围绕年度中心工作,以核心骨干人才培养为重点,以提升员工素质能力为核心,制定了

对标管理、专业岗位、后备人才等专业培训计划,统筹抓好各类人才队伍培养,为公司生产经营

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一是积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了人力资源、董事监事高管、运营转

型、模范工厂创建等专业培训,有300余人次参加培训。二是抓好重点领域科技人才的培训。组

织举办了国家铝工业节能减排和环保技术及应用高级研修班,共70余名科技和管理骨干进行了培

训,开阔了科技骨干的视野,提升了技术水平。三是做好专项人才培养。组织120余名班组长参

加了中央企业班组长岗位管理能力资格认证培训。四是大力推进领导力提升项目。为提高公司高

级经营管理人才的领导能力和综合素质,打造一支适应公司转型发展需要的能力强、业务精、素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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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好的干部队伍,与大连高级经理学院合作,举办了2期企业班子成员领导力提升专题培训,50

人参加培训。加强后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建设,与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合作,举办了70年代企业领

导班子后备干部能力提升专题培训,30余名受训学员在管理理念、领导能力以及执行力建设方面

得到了提升。五是继续推进联合领导力培训项目。与力拓合作开展卓越全球领导力培训,双方共

同学习和互动,让参与者在中西方文化比较、新兴市场发展业务、管理创新、利益相关方管理等

多方面得到了提高,对工作实践有很好的指导价值。

(四)劳务外包情况

六、其他

无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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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董事会

报告期内,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由于独立非执行董事吴建常先生于2014年6

月27日提请辞任、非执行董事孙兆学先生于2014年9月16日辞任、执行董事熊维平先生于2014

年12月18日辞任,本公司于2015年2月26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葛红林先

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葛红林先生已于2016年2月16日辞去公司执行董事、董事

长职务)、选举刘才明先生为非执行董事、选举陈丽洁女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由于独立非执行

董事吴振芳先生于2015年4月2日辞任,本公司于2015年6月25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

选举胡式海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由于独立非执行董事马时亨先生于2015

年11月13日提请辞任、执行董事罗建川先生于2015年11月20日辞任,本公司于2015年12

月29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敖宏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选举

李大壮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于报告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有8名董事,分别为:三名执行董事敖宏先生、刘祥民先生和蒋

英刚先生,两名非执行董事刘才明先生、王军先生,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陈丽洁女士、胡式海先

生和李大壮先生。

本公司于2016年2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同意提名余德辉先生为本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并将在本公司于2016年4月8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上履行选举程序。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全体成员的任期至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报告期内,公司任职的9位董事,均是其各自领域的专家,在金属矿业、经济、企业管理、财务、

法律、金融及资本运作等方面具有很深的造诣及丰富的经验。

公司已按《公司章程》之规定委任足够数量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委任具备适当专业资格,如

具备会计或有关财务管理专长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公司3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均具备独立性。

董事会的每位董事均以股东的利益为前提,依照董事须履行的责任和按照相关法律及规则,尽自

己最大努力履行其职责。董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及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

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的债务和财务政策、发行债券等;拟定公司重大收购或

出售方案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的方案;拟定公司的资本运营等方案及执行股东会决议等。

有关董事会的详细职责在公司章程中已列示,详见本公司网站「投资者关系」一栏「上市公告」

部份所载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日常运作及策略执行。管理层主要职能包括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发展战略、年度经营计划、投资计划、财务预算方案,制定、组织执

行业绩及绩效考核和薪酬激励等。董事会定期检查授予管理层之职能及其工作情况,以确保集团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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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之利益。本公司管理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会议决议执行情

况,以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

董事长确保董事履行应尽的职责及维持董事会有效运作,确保及时就所有须向公司董事进行通报

或须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公司重要事项与董事们进行讨论及审议。董事长通过与非执行董事进行单

独会谈,充分了解他们对公司运营及董事会工作的想法及意见。

本年度内,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未对公司提呈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及其它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反

对、弃权意见。

除在本公司的工作关系外,董事、监事或其它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概无财务、商业、家庭关系或其

它重大关系。除各自订立的服务合约外,概无董事或监事于本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在2015年间订

立的重大合约中,直接或间接持有私人重大权益。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3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64项,其中:现场会议7次,审议通

过议案54项;通讯会议6次,审议通过议案10项。议案内容主要涉及公司定期报告、年度企业

社会责任报告、年度内控报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生产计划及财务预算、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为所属公司提供担保、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目标薪酬、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计提

大额资产减值准备、修订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及多项资本运作项目等。

本公司董事会会议安排及会议主要内容均提前告知董事,确保全体董事有机会提出商讨事项并列

入董事会会议议程;每次董事会定期会议均确保按期发出通知及相关议案资料,使董事有足够时

间审阅各项议案。

本年度内,本公司董事会共召集、筹备召开5次股东大会,即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

年度股东大会、201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201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及201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共审议通过议案37项。

本公司董事会定期监督和检查公司管理层落实董事会决议情况,并就重要事项的进展向全体董事

进行通报;董事会亦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完成股东

大会授权的各类事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认真做好董事服务工作,及时向董事提供充分的信息,每月向董事报送《董事

通讯》及寄发行业月刊,使董事及时了解有关公司、行业现状及发展的最新信息;组织董事对实

体企业进行现场调研,掌握企业的生产运营和管理状况;董事会办公室亦不时了解有关证券法律、

法规及监管规则等的最新修订,整理后印发给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确保他们合法、

合规履职;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相关证券业务培训,以使其获得相应的任职

资格及按要求完成年度培训计划。

本公司董事会下设五个专业委员会,分别为: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换届提名委员会、发展

规划委员会及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委员会。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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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由3名独立董事马时享先生(马时亨先生已于2015

年12月29日卸任,本公司于2016年1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委任李大壮

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委员,并担任主任委员)、吴振芳先生(吴振芳先生已于2015

年4月2日辞任,本公司于2015年6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委任胡式海先生

为第五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委员)和陈丽洁女士组成。

于报告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由三位独立董事陈丽洁女士、胡式海先生和李大壮先

生组成,其中,李大壮先生为主任委员。

本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于2015年共召开11次会议。会议的有效性均符合《中国铝业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风险评估、

内外部审计工作、反舞弊工作、大额资产减值、关联交易及其他有关重要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

审核委员会每次会议均有专门的记录员记录会议情况,会后由各委员在会议纪要上签名确认。会

议通过的所有事项都按照有关规则记录并存档保留。委员会每位成员均勤勉、认真地履行职责,

站在独立、公正的立场对公司的财务报告、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审计及关联交易等事项提出意

见和建议。

公司建立了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认真履行对年报审计工作的监督职责。在外部审计师进场前,

审核委员会即关注公司财务状况,并与外部审计师协商确定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在外部审计师审计过程中,审核委员会与其保持持续沟通,并督促其按时完成相关审计工作;在

外部审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核委员会再次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最终形成书面决议,同意

将审计后的财务报告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核委员会与管理层讨论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讨论内容包括公司在会计、内部审计及

财务汇报职能方面的资源、员工资历及经验是否足够,以及员工所接受的培训课程及有关预算是

否充足,以确保公司已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审核委员会认为于本公司于本年度

内已符合上述有关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的要求。

薪酬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由1名非执行董事刘才明先生和2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马时亨先生(马时亨先生已于2015年12月29日卸任,本公司于2016年1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委任李大壮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和吴振芳先生(吴振芳

先生已于2015年4月2日辞任,本公司于2015年6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委

任胡式海先生为第五届董事薪酬委员会委员,并担任主任委员)组成。

于报告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由1名非执行董事刘才明先生和2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胡式海先生、李大壮先生组成,其中,胡式海先生为主任委员。

薪酬委员会的职责主要包括:拟订董事、职工代表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办法与薪酬待

遇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拟订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办法、绩效评估程序和奖惩办法,并2015年年度报告

70/245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审查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并对其进

行绩效评价;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及职责等。

2015年度,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委员会全体委员均亲身出席会议,会议出席率为100%。

会议共审议2项议案,分别是《关于制订201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目标薪酬的议案》及《关于制

订201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目标薪酬的议案》,并形成了相关决议。

本公司采纳了由薪酬委员会向董事会建议的董事、职工代表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薪酬委员会的每次会议均有专门的记录员记录会议情况,由各委员签署会议纪要,会议通过的所

有事项都按照有关规则记录并存档保留。

换届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换届提名委员会由2名执行董事葛红林先生(葛红林先生于2016

年2月16日辞任)、罗建川先生(罗建川先生已于2015年11月20日辞任,本公司于2016年1

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委任敖宏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换届提名委员会委员)

和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马时亨先生(马时亨先生已于2015年12月29日辞任,本公司于2016年

1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委任李大壮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换届提名委员会委

员)、吴振芳先生(吴振芳先生已于2015年4月2日辞任,本公司于2015年6月25日召开的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委任胡式海先生为第五届董事换届提名委员会委员)和陈丽洁女士组成。

于报告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换届提名委员会由1名执行董事敖宏先生和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陈丽洁女士、胡式海先生和李大壮先生组成,主任委员暂时空缺。

换届提名委员会的职责主要包括: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的选择标

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对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

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考察意见和任职建议;评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

权及职责等。

2015年度,董事会换届提名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委员会全体委员均出席了会议,出席率为100%,

会议审议了包括董事候选人提名、高级管理人员人选提名、董事会下设各专业委员会人员调整方

案等事项,并形成了相关决议。

换届提名委员会的每次会议均有专门的记录员记录会议情况,由各委员签署会议纪要,会议通过

的所有事项都按照有关规则记录并存档保留。

发展规划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发展规划委员会成员由3名执行董事葛红林先生(葛红林先生已

于2016年2月16日辞任)、罗建川先生(罗建川先生已于2015年11月20日辞任,本公司于

2016年1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委任敖宏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发展规划委

员会委员)、蒋英刚先生和1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吴振芳先生(吴振芳先生已于2015年4月2日辞

任,本公司于2015年6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委任胡式海先生为第五届董事

会发展规划委员会委员)组成。2015年年度报告

71/245

于报告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发展规划委员会由2名执行董事敖宏先生、蒋英刚先生和1名独

立非执行董事胡式海先生组成,主任委员暂时空缺。

发展规划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对本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财务预算、投资、业务运营以及年度投资回

报的策略计划进行审议和评估。本年度内,发展规划委员会工作按其工作细则有序进行。

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委员会成员由2名执行董事刘祥民先生、蒋

英刚先生和1名非执行董事王军先生组成,其中,刘祥民先生任主任委员。

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审议公司安全环保健康工作年度计划;监督公司安全环保

健康计划的有效实施;对重大事故的发生提出质询并检查和督促重大事故的处理等;对安全环保

健康方面的重大决策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本年度内,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委员会工作按其工作细

则有序进行。

监事会

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及其成员以及高级管理层进行监督,防止其滥用职权,侵犯股东、本公司及

本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成员组成,他们是股东代表监事赵钊先生、

张占魁先生(张先生已于2015年11月13日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本公司于2015年12月29日召

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王军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和职工代表监事袁力

先生。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全体成员的任期至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2015年,监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其中4次为现场会议,4次为书面会议,共审议、批准11项议

案。审议议案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定期报告、年度监事会报告、年度内控报告、年度企业社会责任

报告、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以及转让募投项目股权及收回资金使用用途等。

本年度内,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职,列席

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围绕着如何适应本公司不断发展的变化、如何提高本公司运作的透

明度和规范化程度、如何树立本公司在资本市场上的诚信形象,尤其是如何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

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广泛听取公司生产、经营、投资、财务等方面的工作报告,

监督公司重大决策过程,努力维护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

公司管理层

本公司管理层负责落实董事会决议,组织相应的经营管理活动。公司不定期召开由总裁主持、公

司管理层成员出席的总裁会议和由公司高级管理层主持、包括总部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总裁办公

会议,就公司运营、投资项目实施和财务事宜进行讨论和决策。本公司管理层,包括分(子)公

司及联营公司经理和总部部门负责人,召开年度和年中工作会议,总结、部署年度和半年度的工

作。会议有助于组织、协调、沟通和督促各项运营工作的开展和实施。2015年年度报告

72/245

董事会秘书培训

公司董事会秘书许波先生兼任本公司副总裁(许波先生已于2016年3月17日辞任本公司董事会

秘书职务),为本公司全职雇员,负责筹备完成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程序、协调组织信息披露事宜、

处理投资者关系以及协助保持公司管理层与董事及股东之间的联系畅通。2015年度,许波先生完

成了不少于十五小时的相关专业培训。

投资者关系

本公司设有专门的投资者关系部门,负责投资者关系事务。本公司管理层通过路演、会议、个别

会面和团体访问等方式,与投资者、分析师及媒体保持密切的沟通,不断加深他们对公司的认知。

2015年,本公司组织召开了四次定期业绩发布投资者电话会议及进行了年度及中期业绩路演;接

待投资者、分析师来访约43批次、163人次左右;代表公司参加了5场大型投资者年度峰会,并

进行了29场投资者一对一或小组会议;与投资者团队举行了六场电话会议。除此以外,公司投资

者关系部门还及时回复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e互动平台、电话、电子邮件等渠道提出的问

题,2015年,共接听包括机构投资者、公众股东和行业分析师电话300余次,并在上交所e互

动平台及时解答中小投资者问题38次。

综上所述,公司于2015年度继续依法合规地做好各项公司治理工作,并不断完善公司各项治理制

度,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以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为目标,保持公司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

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本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

的查询索引

决议刊登的

披露日期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02-26http://www.sse.com.cn2015-02-26

2014年度股东大会2015-06-25http://www.sse.com.cn2015-06-25

201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2015-06-25http://www.sse.com.cn2015-06-25

201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2015-06-25http://www.sse.com.cn2015-06-25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12-29http://www.sse.com.cn2015-12-29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临时股东大会、1次股东周年大会、

1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1次H股类别股东会,共审议批准议案37项,议案内容包括公司年度董事

会报告、监事会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年度融资方案、发行债务融

资工具、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授权期限、担保事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修订公司章

程、选举董事及监事等。各次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参会股东均在认真

审议各项议案后进行表决,全部议案以平均97.67%的赞成率获得通过。

2015年年度报告

73/245

三、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是否独

立董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

加董事会

次数

亲自出

席次数

以通讯

方式参

加次数

委托出

席次数

缺席

次数

是否连续两

次未亲自参

加会议

出席股东

大会的

次数

葛红林

(已离任)

否1110510否5

罗建川

(已离任)

否109310否1

敖宏否00000否1

刘祥民否1313600否5

蒋英刚否1313600否5

刘才明否118530否4

王军否1313600否5

吴建常是20002是0

马时亨

(已离任)

是1310630否3

吴振芳

(已离任)

是43101否1

陈丽洁是1111500否5

胡式海是87510否4

李大壮是00000否1

注:

1.葛红林先生、刘才明先生、陈丽洁女士以董事候选人的身份出席了本公司于2015年2月26日

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经选举当选为本公司董事。

2.胡式海先生以董事候选人的身份出席了本公司于2015年6月25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

并经选举当选为本公司董事。

3.敖宏先生、李大壮先生以董事候选人身份出席了本公司于2015年12月29日召开的2015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选举当选为本公司董事。

4.在敖宏先生、李大壮先生任期内,公司于2015年度未召开董事会会议。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吴建常先生因年龄原因已于2014年6月27日提请辞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公司于2015

年2月26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陈丽洁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

执行董事后,吴建常先生的辞任生效。自吴建常先生提出辞任至辞任正式生效的时间内,公司召

开的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吴建常先生均没有出席。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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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13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7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6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0

(二)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三)其他

四、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存在异议事项的,

应当披露具体情况

董事会下设各专业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均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决策、风险管理、内部控制、

董事及高管人选提名,以及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薪酬方案等进行认真研究,提出专业意见,提

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治理效果。

1.审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认真履行对年报审计工作的监督职责。在外部审计

师进场前,审核委员会即关注公司财务状况,并与外部审计师协商确定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的时间安排;在外部审计师审计过程中,审核委员会与其保持持续沟通,并督促其按时完成相关

审计工作;在外部审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核委员会再次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最终形成书

面决议,同意将审计后的财务报告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核委员会积极与管理层讨论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讨论内容包括公司在会计、内部审

计及财务汇报职能方面的资源、员工资历及经验是否足够,以及员工所接受的培训课程及有关预

算是否充足,以确保公司已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

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委员们对公司应收款项上升幅度较大表示了关

注,向公司提出要注意应收款项的及时回收,并应加强对一年以上应收款项的催收力度,抓紧应

收账款的清收工作,避免出现坏账。

2.换届提名委员会切实履行职责,提名了补选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对所有董事(包括

由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及专业技能等综合情况进

行了充分的调查和了解,以确保所有提名人选均符合任职资格,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3.薪酬委员会认真研究公司薪酬分配方案,对董事、职工代表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

绩效考核机制等进行审查,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监督公司薪酬管理执行情况,切实履行了勤勉

尽责义务。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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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六、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相应的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公司于2005年6月承诺,在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后一定期限内,本公司将收购中铝公司拟薄水铝

石业务。一旦本公司提出收购中铝公司拟薄水铝石业务的要求,中铝公司将按照公平、合理的原

则,以公允的价格出售上述业务给本公司。截至目前,中铝公司的全资企业山西铝厂从事少量拟

薄水铝石业务,本公司下属企业中铝山东有限公司(原中国铝业山东分公司)也从事少量拟薄水

铝石业务。鉴于拟薄水铝石业务不是本公司的核心业务,且中铝公司山西铝厂拟薄水铝石业务的

规模很小,收购该项目将增加现金支出,无助于改善本公司业绩,因此,本公司目前暂未计划收

购该项业务。本公司亦承诺将与中铝公司力争自2014年1月1日起的5年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

履行解决拟薄水铝石业务同业竞争问题。

七、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公司专业部门根据市场水平和公司薪酬策略,提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其中,高管人员薪酬由公司董事会审定;董

事、监事薪酬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定。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企业文化及薪酬策略,参考市场可比企业(规模、行业、性质等)同等岗位

的薪酬水平,结合外部专业咨询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及公司经营业绩,决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管

人员薪酬。

八、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适用□不适用

详见与本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详见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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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其他

监事会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

本人代表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向股东大会报告本届监事会在2015年开展的工作。

本年度内,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监事会会议

,列席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围绕着如何适应本公司不断的发展变化、如何提高本

公司运作的透明度和规范化程度、如何树立本公司在资本市场上的诚信形象,尤其是如何采取切

实有效的措施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广泛听取公司生产、经营、投资、财务等方

面的工作报告,监督公司重大决策过程。

一、监事会成员

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赵钊先生、袁力先生和张占魁先生(张占魁先生已于2015年11月13日辞任

公司监事职务,本公司于2015年12月29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王军先生为本公

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三名成员组成,赵钊先生是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

员中,赵钊先生和张占魁先生(王军先生)是股东代表监事,袁力先生是职工代表监事。

二、监事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8次监事会会议,主要内容如下:

2015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有效表决人数3人。

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公司拟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015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有效表决人数3人。

会议审议批准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4年度企业社会

责任报告》和《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1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有效表决人数3人。

会议审议批准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2015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有效表决人数3人。

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01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有效表决人数3

人。会议审议批准了公司《2015年中期财务报告》。

201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有效表决人数3人。

会议审议批准了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2015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有效表决人数3人。

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公司拟对外转让山西华兴铝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2015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有效表决人数3人。

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明确公司转让山西华兴铝业有限公司股权收回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

上述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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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事会主要工作及独立性意见

本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能,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

(一)检查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监事会成员列席本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对本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

和提案内容无异议。对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监

事会认为:公司的董事及管理人员能够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认真履行职责。本公司的董事及管

理人员在本公司履行职务期间未发现违法、违规、违反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依法经营情况

监事会在日常工作中,对本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检查监督,对本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工作状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本公司依法运作,公司经营、决策程

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层人员遵守勤勉、诚信原则,

认真履行职责,未发现上述人员在本公司履行职务期间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

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本年度内,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各期财务报告,监督检查公司贯彻执行有关财经政策、法规情况以

及公司资产、财务收支和关联交易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实现的经营业绩是真实的,各项关联交

易是公平的,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一年来本公司的重大事项已按照

有关规定进行了信息披露,公司的信息编制和披露工作严格遵守了真实性、及时性、准确性、完

整性和公平性的原则。监事会同意公司之国际核数师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及国内审计师安永华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本公司财务审计报告。

(四)检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6月,本公司成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6月25日,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召开会议

审议批准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本公司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590,993万元,其中:中国

铝业兴县氧化铝项目460,993万元,中国铝业中州分公司选矿拜尔法系统扩建项目130,000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国铝业兴县氧化铝项目由山西华兴铝业有限公司负责运营建设,

2015年11月25日,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召开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公司拟对外转让山西

华兴铝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2015年12月8日,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再次召开会议审议批

准了《关于明确公司转让山西华兴铝业有限公司股权收回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

转让获得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运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本公司监事会已就上述事项分别发表了专项意见。

(五)检查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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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内,监事会认为本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及损害股东权

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六)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订立程序符合上市规则的规定,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及时充分,关联交易

合同履行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存在损害股东或公司权益的行为。

(七)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两次列席董事会审核委员会会议,听取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执行及检查情况汇

报,充分发挥指导监督作用。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公司董事对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的工作底稿》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

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监事会认为,公司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控控制的实际情况。

2016年,本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认真履行公司常设监督性机构工作

职责,在公司经营、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公司财务报告等方面行使监督职能,并对董事会及其

成员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防止其滥用职权侵犯股东、公司及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

承监事会命

赵钊

监事会主席

中国‧北京

2016年3月17日

2015年年度报告

79/245

第十节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简称代码发行日到期日

债券

余额

利率

还本付息

方式

交易场所

2007年

中国铝

业股份

有限公

司债券

07中国

铝业债

0780202007-6-132017-6-13204.5%

本期债券到

期一次还本,

存续期限内

每年付息1

次,最后一期

利息随本金

的兑付一起

支付。

上海证券

交易所

公司债券其他情况的说明

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资信评级机构联系方式

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5层

联系人张惠凤、李杨

联系电话010-88087961、88087972

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中国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56号北京招商国际金融

中心D座7层

联系电话010-59734901、59734905

其他说明:

三、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主要资金用于本公司广西分公司氧化铝三期工程项目、贵州分公司氧

化铝挖潜扩建及环境治理、山东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利用国外铝土矿增产氧化铝40万吨/年、兰州

铝业股份有限公司3×30万千瓦自备电厂项目。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上述四个项目,且

上述每个项目使用的债券资金将不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30%。项目依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保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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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债券资信评级机构情况

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级,发行人主体长期

信用等级为AAA级。根据国际惯例和主管部门的要求,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将在中

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20亿元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对其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跟踪评级。

五、报告期内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相关情况

公司所发行的2007年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增信机制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无条件

不可撤销担保。

六、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七、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07中国铝业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依据相关规定,持续关注

公司经营情祝、财务状况及资信状况,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了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八、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2015年2014年

本期比

上年同期

增减(%)

变动原因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122.9139215.15利润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53-49.21

出售股权及保本型理

财产品赎回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8.14-40.16归还有息负债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07.53162.6927.57回收现金

流动比率0.790.610.18流动负债减少

速动比率0.500.360.14流动负债减少

资产负债率73.43%79.44%-6.01增发后归还有息负债

EBITDA全部债务比0.090.03200

利息保障倍数1.03-1.76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2.383.39-29.62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2.350.67250.75

贷款偿还率100%100%

利息偿付率100%100%

九、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情况

截至2015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1893亿元,其中流动资产642亿元,非流动资产1251亿元。

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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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公司其他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的付息兑付情况

公司2015年合计到期债券320亿元,均按期还本付息,保障投资人合法权益。截至2015年12

月31日,公司发行债券余额344亿元。

十一、公司报告期内的银行授信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银行授信总额1384亿元,已使用676亿元,未使用708亿元。

十二、公司报告期内执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的情况

无。

十三、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及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影响

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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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16)审字第60968352_A01号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1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的

资产负债表,2015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

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

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

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

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

序。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

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国铝

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安秀艳

中国注册会计师:董楠

中国北京2016年3月17日

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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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期末余额期初余额(经重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七、122,487,87517,932,19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七、22,058120,901

应收票据七、31,266,5612,350,519

应收账款七、43,884,4782,982,015

预付款项七、53,746,6203,266,482

应收利息七、695,304103,060

应收股利七、793,357125,159

其他应收款七、89,181,9356,733,911

存货七、920,177,02822,543,34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七、13224,8204,635,60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七、10279,02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七、1131,28629,371

其他流动资产七、122,698,8312,773,717

流动资产合计64,169,17863,596,271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七、13130,44074,850

长期应收款七、146,057,4618,393,122

长期股权投资七、1510,753,5887,366,715

固定资产七、1678,026,78783,739,253

在建工程七、1711,776,73010,269,333

工程物资七、1871,229111,398

固定资产清理七、19260,980275,759

无形资产七、2010,800,76211,909,469

商誉七、212,345,8372,345,057

长期待摊费用七、22313,000317,275

递延所得税资产七、231,362,995952,057

其他非流动资产七、243,200,2643,493,048

非流动资产合计125,100,073129,247,336

资产总计189,269,251192,843,607

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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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七、2634,749,28740,984,39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

七、27161,70029,384

应付票据七、286,720,5765,234,103

应付账款七、297,785,56210,517,159

预收款项七、301,654,0582,689,453

应付职工薪酬七、31913,220865,499

应交税费七、32428,910454,141

应付利息七、331,112,528923,930

应付股利七、34233,036187,228

其他应付款七、357,261,0707,560,534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七、3623,86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七、3713,228,01111,431,220

其他流动负债七、386,665,50823,545,151

流动负债合计80,937,331104,422,19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七、3927,765,12225,373,482

应付债券七、4020,815,67118,235,831

长期应付款七、415,942,8711,931,192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七、42827,3051,128,572

专项应付款七、4396,780104,080

预计负债七、44106,760108,510

递延收益七、451,473,820824,631

递延所得税负债七、231,006,1551,061,265

非流动负债合计58,034,48448,767,563

负债合计138,971,815153,189,761

所有者权益

股本七、4614,903,79813,524,488

其他权益工具七、472,019,288-

其中:永续债七、472,019,288-

资本公积七、4820,252,67613,772,176

其他综合收益七、49375,136-187,299

专项储备七、5098,700187,858

盈余公积七、515,867,5575,867,557

未分配利润七、52-4,677,058-4,864,08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8,840,09728,300,691

少数股东权益七、5311,457,33911,353,155

所有者权益合计50,297,43639,653,84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89,269,251192,843,607

法定代表人:敖宏(代行董事长职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占魁会计机构负责人:高行芳

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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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2,799,3877,820,44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255-

应收票据483,481636,917

应收账款十六、1924,5311,269,061

预付款项357,392230,885

应收利息97,11572,665

应收股利165,316217,180

其他应收款十六、213,897,2087,652,457

存货6,096,14711,089,80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7,7202,525,60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78,83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30,09528,000

其他流动资产764,215751,624

流动资产合计35,711,70032,294,636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64,9407,000

长期应收款3,174,1573,137,831

长期股权投资十六、336,432,71229,119,243

固定资产29,955,17641,494,927

在建工程3,272,7052,534,225

工程物资30,97735,176

固定资产清理243,809269,277

无形资产1,803,7492,409,928

商誉2,330,9452,330,945

长期待摊费用41,97551,064

递延所得税资产299,865291,822

其他非流动资产714,720469,761

非流动资产合计78,365,73082,151,199

资产总计114,077,430114,445,835

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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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7,600,00022,335,000

应付票据

950,000500,000

应付账款

2,598,7155,292,515

预收款项

196,833296,378

应付职工薪酬

422,087552,783

应交税费

101,559154,650

应付利息1,003,205724,397

其他应付款

6,328,2074,641,01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8,290,3517,303,304

其他流动负债

6,063,72223,536,390

流动负债合计

43,554,679

65,336,43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0,366,8006,104,341

应付债券20,415,67117,835,831

长期应付款

2,855,991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474,159858,430

专项应付款

92,78092,780

递延收益

787,141365,965

非流动负债合计

34,992,54225,257,347

负债合计

78,547,22190,593,782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4,903,79813,524,488

其他权益工具

2,019,288-

其中:永续债

2,019,288-

资本公积

21,159,94414,641,782

其他综合收益

62,598-

专项储备

35,04856,844

盈余公积

5,867,5575,867,557

未分配利润

-8,518,024-10,238,618

所有者权益合计

35,530,20923,852,05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14,077,430114,445,835

法定代表人:敖宏(代行董事长职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占魁会计机构负责人:高行芳

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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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利润表

2015年1—12月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123,445,872141,999,830

其中:营业收入七、54123,445,872141,999,830

二、营业总成本130,352,874159,586,649

其中:营业成本七、54119,158,042139,941,353

营业税金及附加七、55379,265316,427

销售费用七、561,775,2541,763,031

管理费用七、572,307,0584,312,461

财务费用七、585,232,6285,793,959

资产减值损失七、591,500,6277,459,41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60-213,085110,25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613,289,008667,72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七、61307,769440,085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3,831,079-16,808,844

加:营业外收入七、624,291,0791,023,61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七、622,325,91834,486

减:营业外支出七、63266,707180,58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七、638,04478,63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93,293-15,965,813

减:所得税费用七、65-230,4201,074,91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23,713-17,040,72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6,319-16,208,170

少数股东损益217,394-832,553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562,43564,102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562,43564,102

(一)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562,43564,102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4,658-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七、1357,940-

3.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499,83764,102

七、综合收益总额986,148-16,976,62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768,754-16,144,06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217,394-832,553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七、670.01-1.20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七、670.01-1.20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784千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

的净利润为:8710千元。

法定代表人:敖宏(代行董事长职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占魁会计机构负责人:高行芳

2015年年度报告

88/245

母公司利润表

2015年1—12月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十六、430,511,54141,305,014

减:营业成本十六、430,260,99442,181,537

营业税金及附加126,178153,718

销售费用616,5701,060,903

管理费用1,027,2972,668,787

财务费用2,882,2583,585,569

资产减值损失549,8735,492,134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5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十六、54,072,1001,181,62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十六、5-34,51581,214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879,274-12,656,005

加:营业外收入2,575,217651,10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1,765,10730,553

减:营业外支出23,359100,57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2,51049,24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672,584-12,105,477

减:所得税费用-59,210910,481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731,794-13,015,958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62,598-

(一)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62,598-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4,658-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57,940-

六、综合收益总额1,794,392-13,015,958

法定代表人:敖宏(代行董事长职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占魁会计机构负责人:高行芳

2015年年度报告

89/245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5年1—12月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41,037,188183,162,243

收到的税费返还82,59778,49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68(1)2,144,5241,880,41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3,264,309185,121,15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21,974,331156,698,65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6,267,9196,601,256

支付的各项税费4,752,1974,011,78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68(2)3,038,4123,990,7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36,032,859171,302,39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七、69(1)7,231,45013,818,75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857,9937,993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59,326285,87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的现金净额

1,360,318231,127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4,954,6836,441,094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68(3)5,813,5212,207,32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345,8419,173,41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的现金

8,864,0548,486,109

投资支付的现金1,375,49367,358

取得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

净额

144,98436,958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68(4)1,008,7605,504,32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393,29114,094,75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52,550-4,921,33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8,158,472694,957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261,000694,957

发行其他权益工具收到的现金2,000,0002,461,813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55,456,23460,417,625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21,100,00035,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68(5)5,683,9601,894,79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2,398,666100,469,19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91,196,79096,976,84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6,061,8596,782,47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20,04519,273

其他权益工具派息支付的现金297,766224,24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68(6)656,481502,09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8,212,896104,485,64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814,230-4,016,45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14,7665,93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七、69(1)4,484,5364,886,90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6,268,60011,381,69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七、69(4)20,753,13616,268,600

法定代表人:敖宏(代行董事长职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占魁会计机构负责人:高行芳

2015年年度报告

90/245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5年1—12月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7,368,12849,276,764

收到的税费返还57,31721,59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250,2341,542,10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2,675,67950,840,46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8,694,32441,382,67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855,1953,945,533

支付的各项税费1,999,4202,142,64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02,9802,696,43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4,351,91950,167,28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323,760673,18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857,993-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912,54991,35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的现金净额

669,399224,944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2,274,3946,604,581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737,1783,475,07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451,51310,395,94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的现金

1,922,3061,907,847

投资支付的现金1,695,2721,237,379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236,37040,25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294,8207,001,26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148,76810,186,73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02,745209,20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7,897,472-

发行其他权益工具收到的现金2,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2,850,00028,537,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21,100,00035,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533,9601,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7,381,43263,538,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57,755,75157,975,99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863,0373,657,91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07,327109,5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1,926,11561,743,41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44,6831,794,58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933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082,1152,677,01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567,9854,890,96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2,650,1007,567,985

法定代表人:敖宏(代行董事长职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占魁会计机构负责人:高行芳

2015年年度报告

91/245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5年1—12月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

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永续债

一、上年期末余额13,524,488-13,772,176-187,299187,8585,867,557-4,889,09311,353,15539,628,842

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25,004-25,004

二、本年期初余额13,524,488-13,772,176-187,299187,8585,867,557-4,864,08911,353,15539,653,846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1,379,3102,019,2886,480,500562,435-89,158-187,031104,18410,643,590

(一)综合收益总额---562,435--206,319217,394986,14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379,3102,000,0006,480,500----266,68610,126,496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1,379,310-6,518,162-----7,897,472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2,000,000------2,000,000

3.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37,662------37,662

4.少数股东增资-------261,000261,000

5.处置子公司-------5,6865,686

(三)利润分配-19,288-----19,288-363,619-363,619

1.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65,853-65,853

2.对其他权益工具持有人的派息-19,288-----19,288-297,766-297,766

(四)专项储备-----89,158---16,277-105,435

1.本期提取----299,119--83,142382,261

2.本期使用----380,801--99,419480,220

3.按比例享有的合营企业及联营

企业专项储备变动净额

----11,878---11,878

4.处置联营公司部分股权-----13,949----13,949

5.处置子公司-----5,405----5,405

四、本期期末余额14,903,7982,019,28820,252,676375,13698,7005,867,557-4,677,05811,457,33950,297,4362015年年度报告

92/245

项目

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

计股本

其他权

益工具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永续债

一、上年期末余额13,524,488-13,743,094-251,401146,2005,867,55711,327,7879,344,39453,702,119

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16,294-16,294

二、本年期初余额13,524,488-13,743,094-251,401146,2005,867,55711,344,0819,344,39453,718,41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29,08264,10241,658--16,208,1702,008,761-14,064,567

(一)综合收益总额---64,102---16,208,170-832,553-16,976,62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9,082----3,131,7593,140,841

1.少数股东注资-------694,957694,957

2.向子公司注资导致少数股东股

权被动稀释

--24,061-----24,061-

3.注销非全资子公司--------950-950

4.发行高级永续证券,扣除发行

成本

-------2,461,8132,461,813

5.于联营公司股权被动稀释---14,979------14,979

(三)利润分配--------322,491-322,491

1.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98,250-98,250

2.对其他权益工具持有人的派息--------224,241-224,241

(四)专项储备----41,658--32,04673,704

1.本期提取----393,588--114,802508,390

2.本期使用----360,184--82,756442,940

3.按比例享有的合营企业及联营

企业专项储备变动净额

----8,254---8,254

(五)其他--20,000-----20,000

四、本期期末余额13,524,488-13,772,176-187,299187,8585,867,557-4,864,08911,353,15539,653,846

法定代表人:敖宏(代行董事长职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占魁会计机构负责人:高行芳

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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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5年1—12月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永续债

一、上年期末余额13,524,488-14,641,782-56,8445,867,557-10,238,61823,852,053

二、本年期初余额13,524,488-14,641,782-56,8445,867,557-10,238,61823,852,05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1,379,3102,019,2886,518,16262,598-21,796-1,720,59411,678,156

(一)综合收益总额---62,598--1,731,7941,794,39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379,3102,000,0006,518,162----9,897,472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1,379,310-6,518,162----7,897,472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2,000,000-----2,000,000

(三)利润分配-19,288-----19,288-

1.对其他权益工具持有人的派息-19,288-----19,288-

(四)专项储备-----23,120---23,120

1.本期提取----114,610--114,610

2.本期使用----116,559--116,559

3.按比例享有的合营企业及联营

企业专项储备变动额

----12,556--12,556

4.处置联营公司部分股权-----13,949---13,949

5.分公司转子公司-----19,778---19,778

(五)其他----1,324-8,0889,412

1.对子公司丧失控制权----1,324-8,0889,412

四、本期期末余额14,903,7982,019,28821,159,94462,59835,0485,867,557-8,518,02435,530,209

2015年年度报告

94/245

项目

上期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永续债

一、上年期末余额13,524,488-14,645,595-54,1125,867,5572,777,34036,869,092

二、本年期初余额13,524,488-14,645,595-54,1125,867,5572,777,34036,869,09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3,813-2,732--13,015,958-13,017,039

(一)综合收益总额-------13,015,958-13,015,95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3,813-----3,813

1.于联营公司股权被动稀释---3,813-----3,813

(三)专项储备----2,732--2,732

1.本期提取----181,208--181,208

2.本期使用----181,385--181,385

3.按比例享有的合营企业及联

营企业专项储备变动净额

----2,909--2,909

四、本期期末余额13,524,488-14,641,782-56,8445,867,557-10,238,61823,852,053

法定代表人:敖宏(代行董事长职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占魁会计机构负责人:高行芳

2015年年度报告

95/245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是根据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的批文“关于同意设立中

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国经贸企改[2001]818号),由中国铝业公司(“中铝公司”)、广

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称广西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贵州省物资开发投资公司作为发起人,

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为8,000,000千股,每股面值1元。本公司于2001年9

月10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正式成立,并取得了注册号为100000000035734号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

本公司于2001年12月12日首次公开发行2,588,236千股(每股面值1元)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

并分别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以及以美国存托股份的方式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中新增发行

2,352,942千新股,本公司非H股股东减持其非流通股235,294千股。

本公司于2002年1月行使超额配售权发行161,654千股(每股面值1元)的H股,其中新增发行

146,958千新股,同时本公司非H股股东减持其非流通股14,696千股。

本公司于2004年1月行使配售权发行549,976千股(每股面值1元)的H股。

本公司于2006年5月行使配售权发行600,000千股(每股面值1元)的H股;同时中铝公司将其所

持44,100千股国家股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本公司接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委托,

在本次配售同时出售上述44,100千股,并将所得款项支付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本公司于2007年4月向本公司之子公司山东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铝业”)和本公司之联营公

司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铝业”)除本公司以外的股东发行了1,236,732千股(每股面值1

元)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换股方式取得了山东铝业和兰州铝业100%的股权,并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同时,山东铝业和兰州铝业退市。

本公司于2007年12月28日向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铝业”)的原股东定向增发637,880

千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换股方式取得了包头铝业100%的股权。同时,包头

铝业退市。

本公司于2015年6月15日向8名特定投资对象增发1,379,310千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普通

股(A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的总股本为14,903,798千股。

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的经营范围主要为铝矿资源的开发及铝矿产品、

碳素制品及相关有色金属产品的生产、销售,火电、风电、太阳能发电及其相关产业的建设与运

营管理,以及从事煤炭、铁路、机械制造及其相关产业的投资;本集团也从事有色金属产品及煤

炭产品的贸易及物流业务。

中铝公司为本公司之最终控制股东。

本财务报表由本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3月17日批准报出。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本年度变化情况参见附注八。2015年年度报告

96/245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

则、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编制本财务报表时,除某些金融工具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

产及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按公允价值减去预计费用后的金额,以及符合持有待售

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取两者孰低计价。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

备。

2.持续经营

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流动负债超出流动资产约为人民币16,768百万元。本公司董事

综合考虑了本集团如下可获得的资金来源:

本集团2016年全年经营活动的预期净现金流入;

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利用的银行机构的授信额度约为人民币70,772百万元,

其中人民币63,877百万元需于未来的12个月内续期。本公司董事基于过去的经验及良好

的信誉确信该可用信用额度在期满时可以获得重新批准;及

鉴于本集团的信用历史,来自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其他可利用的融资渠道。

此外,本集团将继续从短期、中期和长期角度来优化融资战略,并抓住现有资本市场的低利率机

会发行中长期债券。

经过评估,本公司董事会相信本集团拥有充足的资源自本报告期末起不短于12个月的可预见未来

期间内持续经营。因此,本公司董事会继续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集团2015年财务报表。

3.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

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合并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自合并当年年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的相关

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存在。

如附注八、1所述,本集团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了包铝集团高纯铝厂及轻金属材料厂

的资产与负债。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高纯铝厂及轻金属材料厂,编制本集团比

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前期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

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存在。由于该项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集团前期财务报表及相关附

注均进行了重述。

2015年年度报告

97/245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集团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于2015

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千

元为单位表示。

本集团下属的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根据其所处的经济环境自行决定其记账本位币,编

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本集团位于香港的子公司中国铝业香港有限公司(“中铝香港”)及其境外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

美元。

4.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

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

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

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

期。

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

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

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

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以不早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最终控制方的

控制下的时点为限,将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报表,并将合并而增

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股东权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

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2015年年度报告

98/245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

量。

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

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并以成本减去累计减值损失进行后续计量。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

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

及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

股权的公允价值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

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

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年投资收益;购

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的,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

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股东

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年损益。

5.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

年度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

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采用与本公司一致的会计年度和会计政策。对子公司可能存在的与

本公司不一致的会计政策,已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调整一致。本集团内部各公司之间的所有交

易产生的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量于合并时全额抵销。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年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

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购买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

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直至本集团对其控制权终止。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

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合并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年年初

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前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

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存在。

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评估是否控

制被投资方。

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少数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作为权益性交易。2015年年度报告

99/245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

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

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

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年的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

控制权,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区分是否丧失控制权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不丧失

控制权的,少数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作为权益性交易处理。丧失控制权的,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

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

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

失控制权当年投资收益;存在对该子公司的商誉的,在计算确定处置子公司损益时,扣除该项商

誉的金额;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子公司直接处置

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原有子公司相关的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

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年损益。

6.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

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集团所

做的合营安排均为合营企业。

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集团的库存现金以及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

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

本集团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于资产

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结算和货币性项目

折算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

本化的原则处理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

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

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年损益或其他综合

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对于境外经营,本集团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将其记账本位币折算为人民币:对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

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

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按交易发生当年平均

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

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处置当年损益,部分处置的按处置比例计算。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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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经营的现金流量项目,采用现金流量发生当年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

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9.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

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

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

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3)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没有

重大改变,或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

(4)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衍生工具

的混合工具。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

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

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年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

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集团

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年损益的金融资产、持

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年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年损益,其他

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2015年年度报告

101/245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年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年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年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

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

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对于此类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已实现和未实现的损益均计入当年损益。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年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收入,计入当年损益。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金融资产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年损益

的金融资产:

(1)该项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金融工具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

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2)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工具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

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没有

重大改变,或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

(4)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衍生工具

的混合工具。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不得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年损益的金融资产。

企业在初始确认时将某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年损益的金融资产后,不

能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其他类金融资产也不能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年

损益的金融资产。

按照上述条件,本集团的这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期货及期权合约。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集团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

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

摊销或减值以及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对于

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均计入当期损益。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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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上述金融资产

类别以外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价或溢价采用实际

利率法进行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或费用。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额确认为

当期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

认或发生减值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收入,

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成本计量。本集

团的此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权益工具投资。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

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

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

融负债: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为了在近期内回购;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

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属于衍生工具,但

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

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

外。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已实现和未实现的损益均计入当期损

益。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金融负债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金融工具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

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2)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工具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

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没有

重大改变,或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

(4)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衍生工具

的混合工具。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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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初始确认时将某金融负债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后,不

能重分类为其他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也不能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负债。

按照上述条件,本集团的这类金融负债主要包括期货合约及期权合约。

其他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

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

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

计提减值准备。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

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金融资产发生

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发行人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

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以及公开的数据显示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发生减值时,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通过备抵项目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

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金额计入当期损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按照该金融资产原实际利

率(即初始确认时计算确定的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减值后利息收入按

照确定减值损失时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采用的折现率作为利率计算确认。于贷款和应收款项,

如果没有未来收回的现实预期且所有抵押品均已变现或已转入本集团,则转销贷款和应收款项以

及与之相关的减值准备。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确认减值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

进行减值测试或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

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

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

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

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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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

失,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

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严重”

根据公允价值低于成本的程度进行判断,“非暂时性”根据公允价值低于成本的期间长短进行判

断。存在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的,转出的累计损失,为取得成本扣除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

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减值之后发

生的公允价值增加直接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

在确定何谓“严重”或“非暂时性”时,需要进行判断。本集团根据公允价值低于成本的程度或

期间长短,结合其他因素进行判断。

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

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发生

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

金融资产转移

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

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

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10.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本集团将账面价值大于人民币8百万元的应收

款项认定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并单独计

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

账面价值的差额进行计提。

(2).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集团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

原有条款收回款项时,计提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

面价值的差额进行计提。

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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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存货

(1).分类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和备品备件等,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2).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库存商品和在产品成本包括原材料成本、直接人工成本以及在正常

生产能力下按照系统的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周转

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釆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

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

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

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

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原材料、在产品及产成品均按单个存货类

别计提。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

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本集团的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12.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同时满足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除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之外,本

集团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

(1)该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必须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组成部分的惯常条款即

可立即出售;

(2)本集团已经就处置该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作出决议,如按规定需得到股东批准的,已

经取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3)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及

(4)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的单项资产和处置组,不计提折旧或摊销,也不采用权益法进

行会计处理,按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计量,但不得超过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

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3.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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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

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

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

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

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

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

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日之前持有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其他综合收益,

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

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

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

的则全额结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作为金融工具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初始投资成本:

支付现金取得的,以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

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

成本;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初始投资

成本。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

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

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共同控制,是

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

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

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

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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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

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

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

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

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企业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

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按照被投资单位宣

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确认被

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

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

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股东权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

股权投资,终止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

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

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全部转入当期损益;仍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

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转

入当期损益,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

股东权益,按相应的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

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

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

会计处理。丧失控制权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原有子

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按有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

行会计处理;否则,确认为金融工具,在丧失控制权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19。

14.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以及办公及其他设备等。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购置或

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购置固定资产

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项

资产的其他支出。本集团在进行公司制改制时,国有股股东投入的固定资产,按国有资产管理部

门确认的评估值作为入账价值。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

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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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折旧方法

除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及煤矿维简费形成的固定资产之外,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

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

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

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使用按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及煤矿维简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在安全及维简项目完工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确认为固定资产的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在安全

生产费及煤矿维简费中列支,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附注五、32)。

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直线法8-45年5%2.11%至11.88%

机器设备直线法3-30年5%3.17%至31.67%

运输设备直线法6-10年5%9.50%至15.83%

办公及其他设备直线法3-10年5%9.50%至31.67%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及计价方法参见附注五、29。

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

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

届满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4).固定资产清理及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

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5).固定资产减值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五、19)。

15.勘探与评估支出

勘探与评估资产包括地形及地质勘测、勘探钻井、取样及挖沟以及与商业和技术可行性研究相关

的活动,以及用于对现有矿体进一步矿化,以及扩大矿区产量的开支。在取得一个地区的合法探

矿权之前所产生的开支于发生时核销。在企业合并中获得的勘探与评估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初步

确认,之后以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列账。当能够合理地确信矿产可用于商业生产时,勘探及评估成

本根据勘探与评估资产的性质转为有形资产或无形资产。如果项目在勘探与评估阶段被放弃,则

其所有勘探与评估开支将予核销。

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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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

入固定资产并开始计提折旧。

在建工程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19。

17.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是指本集团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

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其他借款费用计

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

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之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1)专门借款以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暂时性的存款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

定。

(2)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

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除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

序之外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

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18.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采矿权、探矿权及电脑软件等。

无形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

并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

量的,即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司制改建时国有股股东投入的无形资产,

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评估值作为入账价值。

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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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无形资产按照其能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无法预见其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

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按使用年限(不超过50年)平均摊销。外购土地及建筑物的价款难以在土地使用权与建

筑物之间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采矿权和探矿权

集团的采矿权分为煤矿采矿权和铝土矿及其他矿的采矿权。采矿权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成本包

括支付的采矿权价款及其他直接费用。

铝土矿等其他矿的采矿权,根据采矿权许可证规定的有效期限或自然资源的可开采年限孰短采用

直线法摊销。对于铝土矿及其他矿的采矿权,由矿权许可证规定的有效期限所代表的预计使用年

限为3至30年。

煤炭采矿权依据经济可采煤炭储量按产量法计提摊销。

探矿权以取得时的成本计量,并在获得采矿权证或是完成勘探和评估活动之后转入采矿权,并在

矿山投产之日开始按照采矿权的摊销方法摊销。

电脑软件

购买的电脑软件按购入及使该特定软件达到可使用状态时所产生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按预计可

使用年限(不超过10年)摊销。

定期复核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无形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19。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被分

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资本化: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管理层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能够证明该无形资产将如何产生经济利益;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

售该无形资产;及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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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

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

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19.长期资产减值

本集团对除存货、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

法确定: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将估计

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

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也每年

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

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

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

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

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

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

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集

团确定的报告分部。

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

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

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

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

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0.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年和以后各年负担的、分摊期

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采用直线法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

额列示。

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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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

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

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的职工参加由当地政府管理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相应支出在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

期损益: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企业确认与

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22.专项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为本集团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专项应付款主

要包括财政部专项资金用于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根据财政部有关文件中,这些资金作为项目

国家资本金注入。

本集团对收到的政府资本性拨款计入专项应付款,并且在相关项目完工形成长期资产后,转入资

本公积。

23.利润分配

现金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的当期,确认为负债。

24.预计负债

因开采煤矿、铝土矿等矿产资源而形成的复垦、弃置及环境清理等现时义务,当履行该义务很可

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且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

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

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

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

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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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永续债券

如永续证券不可赎回(或只可在发行人的选择下赎回)且其中任何利息及分派均为酌情性质,则该

证券应分类为权益。分类为权益的永续证券的利息和分派均确认为权益中的分配。

26.收入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集团,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计量且满足下列各项经营活动的特

定收入确认标准时,确认相关的收入。

(1).销售商品

本集团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并不再对该商品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

联系的继续管理权和实施有效控制,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确认为收

入的实现。销售商品收入金额,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但已收或应收

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

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

(2).提供服务

本集团对外提供运输和包装服务,相关的收入于提供服务时确认。

(3).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按照其他方使用本集团货币资金的时间,采用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4).租赁收入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7.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包括税费返还、财政补贴等,

但是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政府补助在本集团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

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

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

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

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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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

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

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均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

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

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本集团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以及未作为资

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

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提递延所得税。

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1)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

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

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

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

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

所得税资产,除非:

(1)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

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

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

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

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

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于资产

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评估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供所

有或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的限度内,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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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与同一应纳税

主体和同一税收征管部门相关,则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29.租赁

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作为经营租赁承租人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或有租

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

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作为融资租赁承租人

融资租入的资产,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

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

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根据销售和租赁条款,将售后租回交易认定为融资租赁的,售价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予

以递延,并按照该项资产的折旧进度进行分摊,作为折旧费用的调整。

30.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

控制的,构成关联方。

31.分部信息

本集团对经营分部的报告与向主要经营决策制定者提供内部报告的方式一致。本公司总裁会被确

定为主要经营决策制定者,负责分配资源及评估经营分部的表现。

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一)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

入、发生费用;(二)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

评价其业绩;(三)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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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安全生产费、煤矿维简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

本集团按照中国政府相关机构的规定计提煤矿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其他类似性质费用,用于维

持矿区生产、设备改造相关支出、煤炭生产和煤炭井巷建筑设施安全支出,及运输业务安全支出

等相关支出,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使用时区分是否形成固定资

产分别进行处理: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

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或维简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

冲减等值专项储备并确认等值累计折旧。

33.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期货和期权投资,以及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短期投资

和已上市长期投资。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

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

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集团假定该

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集团在计量日能够进入

的交易市场。本集团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

假设。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

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

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

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

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

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

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

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3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

产和负债的列报金额及其披露,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假设和估计的不

确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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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

(1).持续经营

如附注四、2所述本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依赖于从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及取得借款的现金流

入,以便能够在负债到期时有足够的现金流。一旦本集团不能获得足够的资金,本集团是否能够

持续经营存在不确定性。本财务报表未包括本集团不能持续经营情况下任何与资产负债的账面价

值和分类相关的必要调整。

(2).持股比例为20%以下但仍具有重大影响

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万方”)2.46%股权。本公

司董事认为,虽然本公司对焦作万方持股比例不足20%,但是由于按照焦作万方公司章程规定,

本公司在焦作万方的11名董事会成员中任命5名非独立董事,因此本公司认为对焦作万方可以实

施重大影响,故作为联营公司核算公司对焦作万方的股权投资。

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中铝矿产资源有限公司(“中铝资源”)15%股权。本公司董事

认为,虽然本公司对中铝资源持股比例不足20%,但是由于按照中铝资源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

在中铝资源的5名董事会成员中任命1名董事,因此本公司认为对中铝资源可以实施重大影响,

故作为联营公司核算公司对中铝资源的股权投资。

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中国稀有稀土有限公司(“中国稀土”)14.62%股权。本公司

董事认为,虽然本公司对中国稀土持股比例不足20%,但是由于按照中国稀土公司章程规定,本

公司在中国稀土的7名董事会成员中任命1名董事,因此本公司认为对中国稀土可以实施重大影

响,故作为联营公司核算公司对中国稀土的股权投资。

2015年度,本集团持有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农银汇理”)15%股权。本公司董事认为,

虽然本公司对农银汇理持股比例不足20%,但是由于按照农银汇理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在农银

汇理的9名董事会成员中任命1名董事,因此本公司认为对农银汇理可以实施重大影响,故本年

度作为联营公司核算公司对农银汇理的股权投资。如附注七、10所述,于2015年12月31日,

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对农银汇理的15%股权投资符合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的条件,将其按照截至

2015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人民币78,838千元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核算。

(3).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

于2015年4月,本公司之子公司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宁夏能源”)与浙江省能源集团有

限公司(“浙江能源”)共同出资成立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银星发电”)。根据银星发电

第一次股东会会议决议,银星发电的注册资本为800,000千元,宁夏能源持股比例为51%,浙江

能源持股比例为49%。银星发电公司章程规定,(1)股东会是最高权力机构,除“选举非职工董事、

审批监事会报告、审批董事会报告”事项过半数表决权即可通过外,其余事项需要三分之二以上

表决权通过;(2)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宁夏能源可以提名7名董事会成员中的4名董事,除“制

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选举和更换董事长、副董事长”事项过半数董事表决通过外,其余事项

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通过。根据以上公司章程,本公司董事认为宁夏能源无法对银星发电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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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控制,而是与浙江能源对银星发电实施共同控制,因此作为合营公司核算对银星发电的股权

投资,未纳入本集团合并范围。

(4).永续证券的分类

如附注七、47所述,本公司于2015年10月27日发行了金额为人民币20亿元的2015年度第三

期中期票据(“2015年永续中票”)。本集团并无偿还本金或按期支付利息的合同义务。2015年永

续中票在本公司及本集团层面均不满足金融负债的定义,故划分为权益,并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

列示。其后的派息按照对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的分配来处理。

如附注七、47中所述,本集团于2013年和2014年分别发行了3.5亿美元和4亿美元的高级永续

证券。本集团并无偿还本金或按期支付利息的合同义务。2013年和2014的高级永续证券均不满

足金融负债的定义,故划分为权益,其后的派息按照对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的分配来处理。

(5).租赁的分类

如附注十五、2中所述,本集团于2014年和2015年分别与第三方租赁公司和关联方租赁公司进

行了若干售后租回交易。根据本集团与这些租赁公司签署的售后租回交易协议,本集团判断其符

合融资租赁的性质,因此将相关租赁资产作为融资租入资产处理。

估计的不确定性

以下为于资产负债表日有关未来的关键假设以及估计不确定性的其他关键来源,可能会导致未来

会计期间资产和负债账面金额重大调整。

(1).固定资产的可使用年限、残值及减值

本集团对固定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本集团定期审阅相关资产的预

计使用寿命和残值,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费用数额。资产使用寿命和残值是本集团根

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改变、市况改变及实际损耗情况而确定。如果以前的

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折旧费用进行调整。

根据本集团会计政策(附注五、19),本集团在每个报告期间评估每项资产或现金产出单元是否存

在任何减值迹象。若存在减值迹象,本集团将对可收回金额进行测试,将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

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资产或现金产出单元可收回金额的估计,应当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

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

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使用价值也一般由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决定,但只包括那些由持续使用所引起的现金流量及

最终处置价值。现值由经风险调整的税前折现率决定,以反映资产的内在风险。未来现金流量以

预计产量及销售量、价格(考虑了现在及历史价格,价格趋势及相关因素)、经营成本为基础估计。

如果相关重要假设发生变化,则预测的结果可能发生改变。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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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煤炭储量估计及煤炭采矿权产量法摊销

煤炭储量的估计涉及主观判断,因此本集团煤炭储量的技术估计往往并不精确,仅为近似数量,

在估计煤炭储量可确定为探明和可能储量之前,本集团需要遵从若干有关技术标准的权威性指引,

探明及可能储量的估计会考虑各个煤矿最近的生产和技术资料,定期更新。此外,由于价格及成

本水平逐年变更,因此,探明及可能储量的估计也会出现变动。这些变动视为估计变更处理,并

按预期基准反映在煤炭采矿权的摊销率中。

(3).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估计

本集团的业务范围从煤炭产业投资、铝土矿勘探、开采,到氧化铝冶炼和原铝冶炼,以及有色金

属产品及煤炭产品的贸易业务,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存货流转过程和生产流程具备连续性和一

体性,原材料存货和在产品存货通过连续加工才能形成产品实现销售,这些方面决定了在计算跌

价准备时应全盘考虑,因此本集团使用产品的估计售价来确定原材料存货和在产品存货可变现净

值。

综合考虑存货的性质、库存量情况和存货价格波动的一般趋势,以生产经营预算为基础,在取得

已签订的销售合同等可靠证据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等因素,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

金额计算可变现净值。对于产成品,以销售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其可变现净值;超过销售合同数

量的部分,以资产负债表日的实际售价为基础并考虑至报表披露日期间的售价波动情况计算其可

变现净值。对于原材料和在产品,本集团建立了跌价准备计算模型,根据本集团的生产能力和生

产周期、原材料和在产品与产能和产量的配比关系,来确定加工成产成品可供出售的时点,估计

将要发生的成本费用,以其生产加工成产成品的估计售价为基础计算其可变现净值。

(4).商誉减值准备的会计估计

根据本集团会计政策(附注五、19),本集团每年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和资产

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为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上述(1)中用于评估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的类似考虑也适用商誉减值准备的评估。

2015年年度报告

120/245

(5).所得税

本集团根据现行税收法规和规章估计所得税费用及递延所得税,同时考虑从相关税务当局获得的

特殊批准及有权享受的本集团经营所在地或辖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一些交

易和事项的最终税务处理会存在不确定性。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与最初入账的金额

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的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的金额产生影响。

未弥补亏损及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税前不可抵扣的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等的减值准备,以未来很可能实现的应税利润可以弥补的亏损或可以转回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为

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金额需要管理层运用重大判断,基于未来应税

利润产生的时间和金额以及未来的税务筹划而确定。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确认的递延

所得税资产为人民币2,279百万元(未经抵销)(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2,403百万元(未经抵

销))。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未弥补亏损为人民币22,328百万元(2014

年12月31日:人民币22,564百万元)。详情请见附注七、23。

与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一般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除外:

(i)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ii)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本集团相信除对一家境外子公司及一家境内联营公司外,本集团对其他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投资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满足上述条件。因此如财务报表附注七、23中披露,

除对与一家境外子公司及一家境内联营公司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以

外,本集团没有确认其他长期股权投资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集团相信已按现行税收法规和规章及现在最佳估计及假设确认了适当的当期所得税及递延所得

税。如未来税收法规和规章或相关环境发生改变,需对当期及递延所得税作出调整,其将影响本

集团的财务状况。2015年年度报告

121/245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

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

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

计算)

6%、11%、13%或17%

营业税应纳税营业额3%或5%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流转税计算1%、5%或7%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7.5%、12.5%、15%、16.5%、17%、

17.5%、25%、30%或35%

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流转税计算2%

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流转税计算3%或5%

资源税

自产矿石按矿石自用数量缴纳;

外购未税矿产品按收购数量代

扣代缴;煤炭按自产原煤(块煤

及沫煤)的销售额计征

按不同所在地税务机关核定的

税额标准

2.税收优惠

(1)2011年7月27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局总局发布财税(2011)58号《关于深入实

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上述鼓励类产业企

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

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其中,《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另行发布。

2012年4月6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

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以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

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经企业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

业所得税。企业应当在年度汇算清缴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附送相关资料。第一

年须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第二年及以后年度实行备案管理。在《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

目录》公布前,企业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年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和《中西部地区优势产业目录(2008

年修订)》范围的,经税务机关确认后,其企业所得税可按照15%税率缴纳。《西部地区鼓励

类产业目录》公布后,已按15%税率进行企业汇算清缴的企业,若不符合本公告第一条规定

的条件,可在履行相关程序后,按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重新计算申报。

2014年8月20日,上述《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正式发布。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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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地处西部地区的部分分、子公司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均已取得2014年税务局按照15%税率缴纳的书面确认。(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08】46号、财税【2008】116号文件,风力发电厂、光伏发电厂享受此类基础设施所得

税三免三减半政策。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46号、财税【2008】116号文件,风力发电厂、光

伏发电厂享受此类基础设施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政策。

本集团子公司内蒙古阿拉善银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企业所

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7条规定及《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税【2008】46号)、《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公

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6号)的规定,风

力发电一期享受自2010年度起第一年到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

业所得税的优惠,风力发电二期享受自2014年度起第一年到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

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本集团子公司中铝宁夏能源的部分子公司或项目,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公

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6号),系于2008年1

月1日后经批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其投资经营所得,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

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各子公司或项目免税情况如下:

子公司或项目免征期限减半期限减半期间适用税率

宁夏青铜峡陕宁电风光能源有限公司2012-2014年度2015-2017年度7.5%

中卫永康农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2012-2014年度2015-2017年度12.5%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宁和盐池

风电场2010-2012年度2013-2015年度12.5%

银仪风力的大水坑风电场一期2012-2014年度2015-2017年度12.5%

宁夏意科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2010-2012年度2013-2015年度12.5%

太阳山风电厂三、四期2012-2014年度2015-2017年度12.5%

太阳山风电厂宁东电厂2010-2012年度2013-2015年度12.5%

红寺堡光伏电厂2012-2014年度2015-2017年度12.5%

太阳山光伏电厂一期2010-2012年度2013-2015年度12.5%

太阳山光伏电厂二期2012-2014年度2015-2017年度12.5%

太阳山光伏电厂三期2013-2015年度2016-2018年度12.5%

固原光伏发电厂2012-2014年度2015-2017年度12.5%

(3)中铝香港、中铝香港东南亚投资有限公司(“东南亚投资”)、蓝天资源(印尼)有限公司(“印

尼蓝天”)在中国香港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6.5%。中国铝业澳大利亚有限公司(“中铝澳

洲”)在澳大利亚昆士兰州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中国铝业新加坡有限公司(“中铝新2015年年度报告

123/245

加坡”)注册成立于新加坡,其适用企业所得税率为17%。PT.NusapatiPrima(“PTNP”)

注册成立于印度尼西亚,其适用企业所得税率为25%。中铝香港投资有限公司(“香港投资”)

注册成立于英属维京群岛,不征企业所得税。

老挝矿业服务有限公司(“老挝矿业”)于2011年7月12日注册成立于老挝,根据老挝利润

税法规定,矿业公司自商业投产之日起第1至第3年免征,第4至第5年减半按17.5%征收,

第5年后按35%征收。用于再投资的净利润,下一年度免征公司所得税。老挝矿业服务公司

目前正处于建设勘探期,尚未实现商业投产。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1,5081,116

银行存款20,751,62816,275,984

其他货币资金1,734,7391,655,090

合计22,487,87517,932,190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

项总额

609,1932,104,875

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银行定期存单为质押取得银行借款(2014年12月31日:无)。

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银行存款被冻结(2014年12月31日:无)。

银行活期存款按照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短期定期存款的存款期分为3个月至12个月

不等,依本集团的现金需求而定,并按照相应的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

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货币资金中三个月以上定期存款及信用证保证金、承兑汇票保证金

等其他货币资金共计1,734,739千元(2014年12月31日:1,663,590千元)。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2,058120,901

其中:衍生金融资产-期货合约2,058120,901

合计2,058120,901

期货合约的公允价值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和伦敦期货交易所2015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确定。

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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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经重述)

银行承兑票据1,266,5612,350,519

合计1,266,5612,350,519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已质押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26,500

合计26,500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14,073,060937,419

合计14,073,060937,419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因出票人未履约而转为应收账款的应收票据(截至2014年12

月31日:无)。

本集团将被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取得的货币资金作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

4、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信用期通常为3个月至12个月。应收账款并不计息。

(1).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如下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年末余额年初余额(经重述)

一年以内2,615,2972,075,391

一年至二年326,631678,508

二年至三年667,601120,418

三年以上825,626868,031

4,435,1553,742,348

减:坏账准备550,677760,333

3,884,4782,982,015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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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账面

价值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账面

金额价值

比例

(%)

金额

计提

比例

(%)

金额

比例

(%)

金额

计提比

例(%)

单项金额重大

并单独计提坏

账准备的应收

账款

3,718,79984%365,17310%3,353,6263,040,08081%522,65217%2,517,428

单项金额不重

大但单独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

收账款

716,35616%185,50426%530,852702,26819%237,68134%464,587

合计4,435,155/550,677/3,884,4783,742,348/760,333/2,982,015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帐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应收账款

(按单位)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珠海鸿帆有色金属化工有限公司336,050146,49944%注3

国网宁夏电力公司269,00415,5506%注1

青岛博信铝业有限公司66,70964,65997%注2

珠海经济特区郑铝珠海企业发展公司35,40435,404100%注2

河南有色进出口公司32,01132,011100%注2

梅河口砂轮厂17,46617,466100%注2

河南长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15,00915,009100%注4

山西铝厂碳素厂12,1227,83865%注2

沈阳砂轮厂11,63711,637100%注1

广东南海白银银海工贸公司9,7709,770100%注1

来宝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9,0809,080100%注1

其他2,904,5372500%

合计3,718,799365,173//

注1:该笔应收账款部分账龄较长,管理层预期存在收款风险,根据评估结果,将预期不能收回部分

计提坏账准备。

注2:上述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均为本公司公司制改建时国有股股东投入,投入时已经评估认为

难以收回,因此计提坏账准备。

注3:该公司由于经营困难,管理层预期存在收款风险,根据评估结果,将预期不能收回部分计提坏

账准备。

注4:该笔应收账款账龄较长,管理层经过评估预期该款项难以收回,因此全部计提坏账准备。

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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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6,847千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179,193千元。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11,452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于2015年12月31日,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与本集团关系年末余额账龄

占应收账

款总额

比例

坏账准备年末余额

第一名第三方336,050两至三年8%146,499

第二名关联方275,655三年以上6%-

第三名第三方269,004两年以内6%15,550

第四名第三方264,690一至两年6%-

第五名第三方253,141一年以内6%-

1,398,54032%162,049

于2014年12月31日,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与本集团关系年末余额账龄

占应收账

款总额比

坏账准备年末余额

第一名第三方500,281一年以内13%-

第二名第三方343,550一至两年9%146,499

第三名关联方275,655三年以上7%-

第四名第三方249,421一年以内7%-

第五名关联方140,773一年以内4%-

1,509,68040%146,499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2014年12月31日:无)。

(7).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已转移但继续涉入的应收账款(2014年12月31日:无)。

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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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所有权受到限制的应收账款

于2015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60,000千元(2014年12月31日:270,084千元)应收

账款用于取得银行借款质押及进行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详见附注七、70。

5、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余额期初余额(经重述)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一年以内1,082,99729%2,237,37768%

一至二年1,193,27432%160,0645%

二至三年673,44318%17,0601%

三年以上796,90621%851,98126%

合计3,746,620100%3,266,482100%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于2015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款项为2,663,623千元(2014年12月31日:1,029,105

千元),主要为预付货款、备件款以及矿石款,由于货物尚未交付,该款项尚未结清。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2015年12月31日总额占预付账款总额比例(%)

第一名800,00021%

第二名749,60820%

第三名540,00014%

第四名243,4766%

第五名108,4553%

2,441,53965%

2014年12月31日总额占预付账款总额比例(%)

第一名823,97325%

第二名300,0009%

第三名122,3804%

第四名115,5574%

第五名112,5003%

1,474,41045%2015年年度报告

128/245

6、应收利息

√适用□不适用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95,304103,060

合计95,304103,060

7、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1).应收股利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股利93,357125,159

合计93,357125,159

8、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

(2).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期末余额期初余额(经重述)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账面

价值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账面

金额价值

比例

(%)

金额

计提

比例

(%)

金额

比例

(%)

金额

计提

比例

(%)

单项金额

重大并单

独计提坏

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

10,578,09898%1,525,65714%9,052,4416,836,75496%269,3484%6,567,406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年末余额年初余额(经重述)

一年以内3,562,1981,961,710

一年至二年992,9724,435,826

二年至三年4,739,01894,956

三年以上1,541,409660,870

10,835,5977,153,362

减:坏账准备1,653,662419,451

9,181,9356,733,9112015年年度报告

129/245

单项金额

不重大但

单独计提

坏账准备

的其他应

收款

257,4992%128,00550%129,494316,6084%150,10347%166,505

合计10,835,597/1,653,662/9,181,9357,153,362/419,451/6,733,911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帐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计提

理由

宁夏宁电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光伏材料公司”)643,157591,15792%注5

宁夏银星多晶硅有限责任公司(“多晶硅公司”)394,745355,59490%注5

宁夏宁电硅材料有限公司(“硅材料公司”)376,460346,17892%注5

霍州煤电集团河津薛虎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薛虎沟煤业”)

84,51120,79025%注1

海天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63,86663,866100%注2

遵义铝业拓冠炭素有限责任公司22,06622,066100%注2

深圳民鑫实业公司17,83417,834100%注2

准格尔旗杨家渠煤炭有限责任公司17,51317,513100%注2

山西晋信铝业有限公司(“山西晋信”)16,66216,662100%注3

山西碳素厂16,10811,04869%注2

深圳名都实业公司14,00014,000100%注4

清涧镇10,63110,631100%注2

NepalDoorsancharCo.Ltd(尼泊尔)9,3218779%注2

其他8,891,22437,4410%

合计10,578,0981,525,657//

注1:因与薛虎沟煤业对债权债务的金额未达成共识,管理层就未得到薛虎沟煤业确认的部分计提了

坏账准备。该款项为本公司之子公司山西华禹能源有限公司(“华禹能源”)向其联营公司薛虎

沟煤业出售部分资产及矿权所产生的其他应收款。

注2:由于上述公司经营困难,管理层预期这些款项难以收回,对预计难以收回的部分计提坏账准备。

注3: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山西晋信已停产,管理层预期该款项难以收回,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注4:该款项均为本公司重组成立时国有股股东投入,投入时已经评估认为难以收回,全额计提坏账

准备。

注5:上述公司已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详见附注八、2,该款项为本集团对其丧失控制权后,由原

集团内部抵消转变为对集团外部的其他应收款项。管理层预期这些款项难以全额收回,因此对

预计不能收回的部分计提坏账准备。

2015年年度报告

130/245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0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59,804千元。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向关联方处置股权债权及资产应收款项(注1)4,539,1544,307,951

向非关联方处置股权应收款项(注2)1,646,035-

委托贷款775,165786,000

投资准备金27,51540,136

保证金504,179248,070

借出款项(注3)1,994,638641,113

代垫运费147,420203,649

应收材料款261,227124,343

备用金107,85794,364

水电费25,18821,986

应收出口退税53,45818,891

政府补助1,651-

其他752,110666,859

减:坏账准备-1,653,662-419,451

合计9,181,9356,733,911

注1:2013年度,本公司转让部分子公司的股权及债权以及资产给中铝公司及其子公司。于2015

年12月31日,上述股权债权及资产转让款中于未来一年以内收回的部分为4,321,024千元(其

中包括对该款项计提的利息68,248千元),计入其他应收款,一年以上收回的部分为4,252,776

千元,计入长期应收款(附注七、14)。

于2015年12月,本公司之子公司中国铝业香港有限公司转让其位于香港的房产给中铝公司之

子公司ChinalcoAssetsHoldingsLimited。于2015年12月31日,上述应收款项均于未来

一年以内收回,金额为218,130千元,计入其他应收款。详情请参见附注十二、5(6)iii。

注2:于2015年12月,本公司转让所持山西华兴铝业有限公司(“山西华兴”)50%股权给深圳华润

元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润元大”)。于2015年12月31日,上述应收款项均应于未来一

年以内收回,金额为1,646,035千元。详情请参见附注八、2。

注3:如附注八、2所述,本集团之子公司硅业公司、光伏材料公司、硅材料公司和多晶硅公司进入

破产清算程序,本集团于2015年9月30日对其丧失控制权,将对其的借出款项合计1,411,097

千元由原集团内部抵销转为对集团外部的借出款项核算。

注4:于2015年12月31日,包含于其他应收款中的金融资产为9,003,426千元(2014年12月31

日:6,592,773千元)。

2015年年度报告

131/245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

名称

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

期末余额合计

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第一名股权债权及资产处置款2,902,158两至三年27%-

第二名股权处置款1,646,035一年以内15%-

第三名股权债权及资产处置款1,290,800两至三年12%-

第四名借出款项、委托贷款726,068三年以上7%-

第五名借出款项643,157两至三年6%591,157

合计/7,208,218/67%591,157

于2014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余额前五名如下: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的性质年末余额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

年末余额合计

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

年末余额

第一名股权债权及资产处置款2,529,037一至两年35%-

第二名股权债权及资产处置款1,095,797两年以内15%-

第三名借出款项、委托贷款726,068两至三年10%-

第四名股权债权及资产处置款351,194一至两年5%-

第五名股权债权及资产处置款331,923一至两年5%-

合计/5,034,019/70%-

(7).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政府补助项目

名称

期末余额期末账龄

预计收取的时间、

金额及依据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

司贵州分公司

运行补贴1,651一年以内

经与当地政府沟

通,预计于2016

年全额收到

合计/1,651//

(8).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2014年12月31日:

无)。

(9).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2014年12

月31日:无)。

2015年年度报告

132/245

9、存货

(1).存货分类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期初余额(经重述)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8,719,067808,0877,910,9809,575,425936,7368,638,689

在产品5,675,679586,9585,088,7216,624,732667,2095,957,523

库存商品7,274,774872,8686,401,9067,461,754294,2007,167,554

周转材料41,490-41,49045,977-45,977

备品备件836,102102,171733,931879,755146,152733,603

合计22,547,1122,370,08420,177,02824,587,6432,044,29722,543,346

(2).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

转回或

转销

处置

子公司

其他

原材料936,736729,359-675,460182,548-808,087

在产品667,209323,297-329,24866,6277,673586,958

库存商品294,200904,529-291,62921,56612,666872,868

备品备件146,15240,534-84,515--102,171

合计2,044,2971,997,719-1,380,852270,74120,3392,370,084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及转回情况如下

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依据

本年转回存货

跌价准备的原因

本年转回金额占该存货

年末余额的比例

原材料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毛利上升0.72%

在产品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毛利上升0.77%

库存商品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毛利上升1.68%

备品备件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1.01%

10、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公允价值预计处置费用预计处置时间

持有待售资产组中的资产

(注1)

200,187305,144-2016年

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注2)78,838283,151-2016年

合计279,025588,295-/

2015年年度报告

133/245

注1:于2015年6月25日,本集团与中国铝业公司之子公司山东铝业公司签订资产置换协议,将本

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中铝山东铝业有限公司(“中铝山东”)的部分资产和负债(“中铝山东部分业务”)

与山东铝业公司的部分资产和负债(“山东铝业公司部分业务”)进行置换。截至2015年12月31

日,该资产置换尚未完成。于2016年1月末,中铝山东部分业务与山东铝业公司部分业务的资

产置换完成了交割,因此于2015年12月31日,中铝山东部分业务符合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

的条件,本集团将中铝山东部分业务中的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组中的资产,将中铝山东部

分业务中的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组中的负债(附注七、36)。持有待售资产组中的资产和负债

的账面价值如下: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年末账面价值年末公允价值

应收款项77,25677,256

其他应收款5,0155,015

预付款项2,3262,326

存货48,97559,408

固定资产66,615161,139

持有待售资产组中的资产200,187305,144

应付账款22,52222,522

预收账款788788

其他应付款555555

持有待售资产组中的负债23,86523,865

注2:于2015年11月13日,本公司与中国铝业公司和中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中铝资本”)签署增

资扩股协议(“中铝资本增资扩股协议”),以本公司所持有的农银汇理15%股权和人民币150,000

千元现金向中铝资本控股出资,获取中铝资本控股17.7%的股权。根据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对农银汇理的股权出具的中和评报字(2015)第BJV1088号的评估报告。于评估基准日2015

年9月30日,农银汇理经评估的股权价值为人民币1,887,671千元,15%股权价值人民币

283,151千元。

于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管理层判断上述交易预计在一年之内完成。因此于2015年12

月31日,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持有的农银汇理15%股权投资符合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的条

件,本公司对其按照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核算。

1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31,28629,371

合计31,28629,371

2015年年度报告

134/245

12、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2,079,0392,355,758

预缴所得税238,916248,903

其他380,876169,056

合计2,698,8312,773,717

1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

-短期投资(注)224,820-224,8204,635,600-4,635,600

合计224,820-224,8204,635,600-4,635,600

注: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短期投资为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以公允价值计量。本集团

根据银行理财产品本金及理财产品管理人于报告日之预期收益率信息计算公允价值。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年末余额年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按公允价值计量

—已上市长期投资59,940-59,940---

按成本计量

—非上市长期投资73,2112,71170,50075,21136174,850

合计133,1512,711130,44075,21136174,850

(2).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短期投资已上市投资合计

权益工具的成本/债务工具的摊余成本224,8202,000226,820

公允价值224,82059,940284,760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57,94057,940

已计提减值金额---

2015年年度报告

135/245

(3).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

单位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

在被投资单

位持股比例

(%)

本期现

金红利

期初

本期

增加

本期

减少

期末期初

本期

增加

本期

减少

期末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

券”)(注)

2,000-2,000-----0.10%-

中色国际氧化铝开发有限公司5,000--5,000----10%-

三门峡市达昌矿业开发公司20,000--20,000----12.69%-

内蒙古甘其毛都港务公司20,000--20,000----3.33%-

洛阳建元矿业有限公司5,000--5,000----10%-

青岛博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361--361361--36112.04%-

西部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350--2,350-2,350-2,35012.51%-

银川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000--20,000----4.65%-

宁夏宁电物流运输有限公司500--500----10%-

合计75,211-2,00073,2113612,350-2,711//

注:于2015年2月26日,东兴证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其公允价值可以计量,管理层将上述资产重分类至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15年年度报告

136/245

(4).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合计

期初已计提减值余额361361

本期计提2,3502,350

本期减少--

期末已计提减值金余额2,7112,711

14、长期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折现率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区间

向关联方处置股权债权

及资产应收款项(注1)

8,573,800-8,573,80012,503,855-12,503,855注1

向非关联方处置股权应

收款项(注2)

1,203,239-1,203,239---注2

其他长期应收款601,446-601,446197,218-197,218

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部分

-向关联方处置股权债

权及资产应收款项(附

注七、8(5))(注1)

-4,321,024--4,321,024-4,307,951--4,307,951

合计6,057,461-6,057,4618,393,122-8,393,122/

注1:2013年度,本公司转让部分子公司的股权及债权以及资产给中铝公司及其子公司形成对中铝公

司及其子公司的长期应收款。根据本集团与中铝公司及其子公司签订的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债

权转让协议和资产转让协议,本集团对中铝公司及其子公司就处置上述股权、债权和资产所形

成的应收款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折现。根据本集团与中铝公司之子公司签

订的中铝铁矿控股有限公司(“中铝铁矿”)股权转让协议,本集团对中铝公司之子公司就中铝

铁矿处置所形成的应收款项按照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Libor)加0.9百分点的折现率折现。于

2015年12月31日,上述股权债权及资产转让款中于未来一年以内收回的部分为4,321,024千

元(其中包括对该款项计提的利息68,248千元),计入其他应收款(附注七、8),一年以上收回

的部分为4,252,776千元,计入长期应收款。

注2:如附注七、16所披露,于2015年11月,本公司贵州分公司将位于电解铝厂区的房屋建筑物、

构筑物等资产处置给贵阳土储中心,形成对其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按照中国人民

银行一至五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折现。于2015年12月31日,上述应收款项均将于一年以上收回,

金额为1,203,239千元,计入长期应收款。

(2)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无。

(3)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无。2015年年度报告

137/245

15、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期初

余额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

余额

追加

投资

减少

投资

权益法下

确认的

投资损益

其他综

合收益

调整

(注16)

其他权益

变动

(注17)

宣告发

放现金

股利或

利润

其他

一、合营企业

山西晋信(注1)---------

山西华兴(注2)-------2,351,4792,351,479

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广西华银”)1,045,647--46,796-9,956--1,102,399

山西介休鑫峪沟煤业有限公司(“鑫峪沟煤业”)310,051---30,538-374--279,887

中铝六盘水恒泰合矿业有限公司(“恒泰合矿业”)

(注3)

341,72274,800--9,584----406,938

陕西澄城董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东煤业”)190,987---38,429----152,558

大同煤矿集团华盛万杰煤业有限公司(“华盛万杰”)146,405---1,022-2,093--147,476

河南中铝立创矿业有限公司(“中铝立创”)4,900-------4,900

宁夏中宁发电有限公司(“中宁发电”)232,007--30,151----262,158

宁夏天净神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神州风力发电”)26,385--197----26,582

宁夏大唐国际大坝发电有限公司(“大坝发电”)227,643--25,667----253,310

银星发电(注4)-163,200------163,200

小计

2,525,747238,000-23,238-12,423-2,351,4795,150,887

2015年年度报告

138/245

二、联营企业

有公开报价

焦作万方(注5)1,206,824-1,039,5734,4064,658459--176,774

无公开报价

中铝资源(注6)-246,630--5,625----241,005

中国稀土(注7)-400,000-4,682-594--405,276

中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铝投资发展”)(注8)-1,372,950------111,3231,261,627

青海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青海能发”)768,359---7,724-1,957--762,592

农银汇理(注9)64,098--21,262---6,522-78,838-

多氟多(抚顺)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多氟多科技”)58,349--121----58,470

贵州渝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渝能矿业”)(注18)450,611---29,341----421,270

霍州煤电集团兴盛园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兴盛园煤

业”)

289,669------289,669

山西华拓铝业有限公司(“华拓铝业”)5,267--231----5,498

薛虎沟煤业64,406--21,440--3,555--82,291

华能宁夏能源有限公司(“华能宁夏能源”)(注10)40,616---776----39,840

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灵武发电”)(注11)1,313,03445,000-193,956---289,605-1,262,385

宁夏京能宁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宁东发电”)

(注12)

509,439--86,769---88,230-507,978

石桥增速机(银川)有限公司(“石桥增速机”)11,290---1,085----10,205

包头市天成铝业有限公司(“包头天成”)19,375---2,257----17,118

山西中铝太岳新材料有限公司(“太岳新材料”)(注

13)

4,6311,600--771----5,460

广西华正铝业有限公司(“广西华正”)(注14)35,000---757----34,243

广西华众水泥有限公司(“广西华众”)(注15)-21,000------21,000

小计4,840,9682,087,1801,039,573284,5314,658-545-384,357-190,1615,602,701

合计7,366,7152,325,1801,039,573307,7694,65811,878-384,3572,161,31810,753,5882015年年度报告

139/245

注1: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对山西晋信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故在确认其发生超额

亏损时,仅将长期股权投资减记至零,未确认对该公司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注2:如附八、2披露,本公司于2015年12月将所持子公司山西华兴50%股权协议转让给华润元

大并对山西华兴丧失控制权,并自丧失控制权日起与华润元大共同控制山西华兴,因此将山

西华兴作为合营公司核算,并按照剩余股权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2,351,479千元计入

长期股权投资。

注3:于2015年12月,本公司之子公司中铝贵州矿业有限公司(“贵州矿业”)将对恒泰合矿业的

债权74,800千元转为对其增资。

注4:于2015年4月,本公司之子公司宁夏能源与浙江能源共同出资成立银星发电。银星发电的

注册资本为800,000千元,宁夏能源持股比例为51%,浙江能源持股比例为49%,宁夏能源

将银星发电作为合营公司核算。截至2015年12月31日,宁夏能源已以现金出资10,263千

元,以银行承兑汇票出资39,000千元并以经银星发电股东双方共同确认的项目前期投入资

产113,937千元履行出资义务。截至2015年12月31日,宁夏能源仍需承担出资义务244,800

千元。

注5:于2015年1月5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审议批准了《关于公司拟转让所

持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的议案》。根据该议案,董事会同意本公司向非关联

方转让公司所持有的焦作万方207,451,915股无限售流通股(占焦作万方总股本的17.246%)。

于2015年度,本公司分别通过协议转让和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了焦作万方股份共

177,869,858股,占焦作万方总股本的14.786%。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焦作

万方股权比例为2.46%,本年处置焦作万方股权所取得的投资收益为832,369千元。

注6:于2015年8月,本公司与中铝公司之子公司中铝资源及其股东签订投资协议,对其现金出

资616,580千元,持有中铝资源15%的股权。根据投资协议,本公司对中铝资源委派一名董

事,能够对中铝资源实施重大影响,因此本公司将对中铝资源的投资作为联营公司核算。截

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履行现金出资246,630千元,仍需承担出资义务369,950

千元。

注7:于2015年8月,本公司与中铝公司之子公司中国稀土及其股东签订投资协议,对其投资

400,000千元,持有中国稀土14.62%的股权。根据投资协议,本公司对中国稀土委派一名董

事,能够对中国稀土实施重大影响,因此本公司将对中国稀土的投资作为联营公司核算。截

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履行现金出资400,000千元。

注8: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中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铝国贸”)、上海中铝凯林铝业有限公

司(“上海凯林”)与中铝公司之子公司中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铝资产”)于2015年

11月签订投资协议,以部分城市房屋资产及部分现金向中铝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中铝置

业”)出资,取得中铝置业24.12%的股权。根据投资协议,本公司对中铝置业委派一名董事,

对中铝置业有重大影响,因此本公司将对中铝置业的投资作为联营公司核算。截至2015年

12月31日,本公司已以部分城市房屋资产评估值作价676,950千元及现金696,000千元履

行了出资义务,并考虑与中铝置业之间房产出资的顺流交易抵销影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

面价值人民币111,323千元。该交易产生资产处置收益350,218千元。

于2015年11月27日,中铝置业更名为中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铝投资发展”)。

2015年年度报告

140/245

注9:于2015年8月,本集团之联营公司农银汇理宣告派发现金股利,本集团按持股比例享有的

现金股利为6,522千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经收到上述全部现金股利。

另外,如附注七、10所披露,于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对农银汇理的15%

股权投资符合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的条件,将其按照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

78,838千元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核算。

注10:2007年8月,宁夏能源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签订合资协议,共同成立华能宁夏能源,华能宁

夏能源注册资本1,000,000千元,按照协议约定,宁夏能源将出资400,000千元,持有华能

宁夏能源40%股权,作为联营公司核算。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已履行出资80,000千

元,仍需承担出资义务320,000千元。

注11:于2015年4月,本集团之联营公司灵武发电宣告派发现金股利,本集团按持股比例享有的

现金股利为289,605千元;根据本集团与灵武发电对方股东协议约定,本集团将其中45,000

千元用于向灵武发电增资,对方股东同比例增资。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经收

到剩余244,605千元的现金股利。

注12:于2015年8月,本集团之联营公司宁东发电宣告派发现金股利,本集团按持股比例享有的

现金股利为88,230千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经收到69,730千元的现金股

利。

注13:于2015年11月,本公司对太岳新材料现金增资1,600千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

公司已出资6,850千元,仍需承担出资义务28,150千元。

注14:2014年3月,本集团与贵州高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贵州高正”)签订合作协议,共同成

立广西华正,广西华正注册资本100,000千元。2014年5月本公司与贵州高正签订补充协议,

将广西华正的出资金额增加至2,250,000千元。按协议规定,本公司需出资787,500千元,

持有广西华正35%的股权,作为联营公司核算。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出资35,000

千元,仍需承担出资义务752,500千元。

注15:于2015年1月,本公司之子公司中铝广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西投资”)与广西福盛航

运有限责任公司、平果县平海工贸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广西华众,注册资本为60,000千元,

持股比例为35%,作为联营公司核算。根据《关于共同出资设立广西华众水泥有限公司的投

资合作协议》及《广西华众水泥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各方认缴出资总额122,500千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广西投资已履行现金出资义务21,000千元,仍需承担出资义务

21,875千元。

注16:本年本公司对焦作万方长期股权投资之其他综合收益调整系按照持股比例确认焦作万方持

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即焦作万方对国泰君安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导致的其他综合收益变

动。

注17:本年本集团对合营、联营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其他权益变动系合营、联营公司专项储备的

变动所致。

注18:于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铝遵义矿业有限公司(“遵义矿业”)以其

持有的渝能矿业25%股权(于2015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为421,270千元,2014年12月31

日:450,611千元)进行质押用于取得银行借款,详见附注七、70。

2015年年度报告

141/245

16、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办公及其他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经重述)42,537,30799,110,8302,933,497512,894145,094,528

2.本期增加金额2,590,0729,223,902123,24413,14511,950,363

(1)购置238,26093,67916,0203,504351,463

(2)在建工程转入2,351,8124,334,003107,2249,6416,802,680

(3)售后租回交易-4,796,220--4,796,220

3.本期减少金额4,003,77212,281,59839,45010,38516,335,205

(1)处置或报废961,718280,51629,7512,2991,274,284

(2)转入在建工程114,379583,931--698,310

(3)售后租回交易-8,980,534--8,980,534

(4)处置子公司(附注八、2)2,621,6892,239,6477,7124,4194,873,467

(5)对外投资(附注七、15)192,87412,060-3,625208,559

(6)划分至持有待售(附注七、10)113,112184,9101,98742300,051

4.重分类153,251-181,36011,48216,627-

5.汇兑调整4332602631051,061

6.期末余额41,277,29195,872,0343,029,036532,386140,710,747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经重述)12,488,31342,090,0811,992,875366,45356,937,722

2.本期增加金额1,576,6825,026,216224,61641,4156,868,929

(1)计提1,576,6825,026,216224,61641,4156,868,929

3.本期减少金额728,5114,156,59026,2395,7404,917,080

(1)处置或报废485,492157,80424,0431,453668,792

(2)转入在建工程33,874341,678--375,552

(3)售后租回交易-3,287,495--3,287,495

(4)处置子公司(附注八、2)128,376259,1106382,520390,644

(5)对外投资(附注七、15)30,3601,851-1,72733,938

(6)划分至持有待售(附注七、10)50,409108,6521,55840160,659

4.重分类75,610-93,95610,3208,026-

5.汇兑调整1145112074359

6.期末余额13,412,20842,865,8022,201,692410,22858,889,930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1,302,5863,098,85514,3561,7564,417,553

2.本期增加金额-10,011--10,011

(1)计提-10,011--10,011

3.本期减少金额45,615586,894406619633,534

(1)处置或报废2,86419,97747822,896

(2)划分至持有待售(附注七、10)22,04250,418317-72,777

(3)处置子公司(附注八、2)20,709516,49942611537,861

4.重分类17,387-17,25742-172-

5.期末余额1,274,3582,504,71513,9929653,794,030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26,590,72550,501,517813,352121,19378,026,787

2.期初账面价值28,746,40853,921,894926,266144,68583,739,253

注:本年固定资产处置报废中主要由如下重要交易引起:

2015年年度报告

142/245

(1)因本公司贵州分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分公司”)电解铝厂区占用的贵州铝厂土地交由贵

阳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收储,2015年11月,贵州分公司、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政府、贵阳

市土储中心及贵州铝厂签订了《白云区电解铝片区土地收储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收储

合作协议”),将贵州分公司位于电解铝厂区的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电解铝建构筑物”)

处置给贵阳市土地矿产资源储备中心。贵州分公司标的资产处置价格为人民币19.5亿元,

设备搬迁费人民币4.5亿元。根据第三方评估报告,于评估基准日2015年10月31日,

经评估的电解铝建构筑物价值为1,950,876千元。根据贵州资产处置协议,处置价款由贵

阳市土储中心委托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政府自2015年12月25日开始,分四期支付给本公

司,本公司将分别于2015年12月、2017年12月、2018年6月以及2018年12月收到分

期支付的处置价款600,000千元、200,000千元、1,000,000千元以及150,000千元。

贵州分公司和贵阳白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平台公司)

于2015年11月完成了上述电解铝建构筑物的交割。于资产交割日,上述电解铝建构筑物

的账面价值为438,418千元,上述处置价款按照收款期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折现

值为1,803,239千元,因此该上述贵州资产处置交易产生固定资产处置收益为1,364,821

千元。于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收到贵阳市土储中心按照贵州房产处置协议支付的

第一期资产转让价款600,000千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应收资产处置款余额为

1,203,239千元,将于2018年12月末前分三期收回。

(2)如附注十二、5(6)iii所披露,本年本集团向关联方ChinalcoAssetsHoldingsLimited

转让位于香港的房产物业,包括账面价值为人民币89,364千元的土地和账面价值为人民

币12,428千元的房屋。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备注

房屋及建筑物2,816,359500,833948,2461,367,280/

机器设备10,429,4803,488,3582,072,4234,868,699/

运输设备62,12632,47410,70618,946/

办公设备8,4386,1736861,579/

注: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账面价值为6,256,504千元(原值13,316,403千元)(2014年12月

31日:4,138,608千元(原值9,326,416千元)的固定资产处于暂时闲置,主要包括如下资产项目:

(1)于2014年7月18日,本公司重庆分公司的氧化铝生产线陆续停产,截至2015年12月31日

尚未复产。于2015年12月31日,重庆分公司因停产导致的闲置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

2,467,202千元(原值6,133,987千元)。

(2)于2015年10月24日,本公司之子公司抚顺铝业有限公司(“抚顺铝业”)的电解铝生产线全

面停产,截至2015年12月31日尚未复产。于2015年12月31日,抚顺铝业因停产导致的

暂时闲置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1,900,681千元(原值2,986,952千元)。

2015年年度报告

143/245

(3)于2015年11月24日,本公司之子公司甘肃华鹭铝业有限公司(“甘肃华鹭”)的电解铝生产

线全面停产,截至2015年12月31日尚未复产。于2015年12月31日,甘肃华鹭因停产导

致的闲置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585,036千元(原值1,398,469千元)。

本集团其余闲置资产为资产使用技术落后、使用不经济等原因导致。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机器设备6,590,570493,768-6,096,802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详细情况请见附注十五、2(2)。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575,772

机器设备280,518

运输设备39,540

办公设备318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房屋及建筑物5,105,206

新建项目转固、费用结算问题以及申办手续

未齐备等问题

于2015年12月31日,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金额占本集团总资产金额的比例为3%(2014

年12月31日:3%)。截止本财务报告批准日,本公司不存在因以上房屋的使用而被要求赔偿的法

律诉讼和评估。本公司董事认为本集团有权合法、有效地占有并使用上述房屋及建筑物,并且认

为上述事项不会对本集团2015年12月31日的整体财务状况构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6).年末所有权受到限制的固定资产

于2015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为6,102,859千元(2014年12月31日:8,955,035千元)固定资

产用于抵押取得银行借款。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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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在建工程12,373,194596,46411,776,73011,546,7431,277,41010,269,333

合计12,373,194596,46411,776,73011,546,7431,277,41010,269,333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预算数

期初

余额

本期增加

金额

本期转入固

定资产金额

转入

无形

资产

处置子公

本期其他

减少金额

期末

余额

工程累

计投入

占预算

比例

(%)

工程进

利息资本

化累计金

其中:本

期利息

资本化

金额

本期利

息资本

化率

(%)

资金

来源

宁夏能源银洞沟

煤矿300万吨改

扩建项目二期

2,672,3411,718,597483,382---81,8912,120,08879%79%252,07294,6126.15%

贷款/

自筹

宁夏能源王洼至

原州区铁路建设

项目工程

1,848,8281,088,028374,271112---1,462,18779%79%169,38349,6825.90%

贷款/

自筹

中州矿业段村-雷

沟铝土矿采矿工

1,357,670589,017214,7031,412---802,30859%59%64,65131,1445.10%

贷款/

自筹

宁夏能源王洼煤

矿600万吨改扩

建项目

3,063,399413,675259,568---11,120662,12322%22%34,84913,8225.65%

贷款/

自筹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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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分猫场矿

0-24线地下开采

工程

787,380385,591265,52731---651,08783%83%80,00624,1715.83%

贷款/

自筹

山东分“关小上

大”新建机组

531,970-492,109----492,10993%93%9,5939,5936.00%

贷款/

自筹

河南分第五赤泥

堆场

803,890437,96864,57850,000---452,54663%63%93,45621,0085.55%

贷款/

自筹

宁夏能源王洼煤

矿600万吨洗煤

厂项目

699,82741,814277,045----318,85946%46%3,6553,6554.90%

贷款/

自筹

贵州华锦氧化铝

二期工程

3,772,905828,9562,465,8332,132,619--700,000462,17069%69%--不适用自筹

华泽铝电电解系

统节能挖潜改造

354,490203217,61162---217,75261%61%1,1861,1865.50%

贷款/

自筹

宁夏能源王洼二

矿300万吨技改

项目

342,22066,287251,871---172,169145,98943%43%13,29913,2996.00%

贷款/

自筹

包头铝业电厂2,714,560439,408161,857564,798---36,467100%100%168,71115,0106.55%

贷款/

自筹

宁夏能源长山头

99MW风电项目

749,969175,670407,347582,609---408100%100%77,85675,0406.50%

贷款/

自筹

其他5,361,5294,252,2453,471,03742,2851,366,476184,8754,549,101647,979123,810

合计-11,546,74310,187,9476,802,68042,2851,366,4761,150,05512,373,194//1,616,696476,032//

注:本集团在建工程售后租回交易的详细情况表见附注十五、2(2)。2015年年度报告

146/245

(3).本期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变动情况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变动原因

2000吨/年多晶硅,1000吨/

单晶硅,2500万片/年单晶硅

切片项目

38,039-38,039-丧失控制权

金积工业园区2000吨项目10,188-10,188-丧失控制权

年产10000吨高纯硅项目543,898-543,898-丧失控制权

精特制工业硅一体化项目427-427-丧失控制权

技改项目9,801-9,801-丧失控制权

铝材料循环经济一体化项目118,452-52,81265,640减值准备转销

奥鲁昆项目442,210-25,781416,429汇兑损益

其他114,395--114,395

合计1,277,410-680,946596,464

(4).年末所有权受到限制的在建工程

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在建工程用于抵押取得银行借款(2014年12月31日:294,092

千元)。

18、工程物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工程物资71,229111,398

合计71,229111,398

19、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清理260,980275,759

合计260,980275,759

2015年年度报告

147/245

20、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土地使用权采矿权探矿权

电脑软件及

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经重述)3,911,6417,964,4021,312,222476,94713,665,212

2.本期增加金额144,90855,3187,2759,018216,519

(1)购置139,62432,3097161,585174,234

(2)在建工程转入5,28423,0096,5597,43342,285

3.本期减少金额673,885223,278186,11480,8721,164,149

(1)处置(注)255,136---255,136

(2)处置子公司(附注八、2)373,568223,278186,11480,872863,832

(3)对外投资(附注七、15)45,181---45,181

4.重分类3,767-3,767---

5.汇兑调整3,0186,53810,099-19,655

6.期末余额3,389,4497,799,2131,143,482405,09312,737,237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经重述)496,409807,848-202,2581,506,515

2.本期增加金额86,969223,068-32,030342,067

(1)计提86,969223,068-32,030342,067

3.本期减少金额42,86128,335-7,86879,064

(1)处置(注)30,525---30,525

(2)处置子公司(附注八、2)7,94328,335-7,86844,146

(3)对外投资(附注七、15)4,393---4,393

4.汇兑调整5441,865--2,409

5.期末余额541,0611,004,446-226,4201,771,927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140,80435,420-73,004249,228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11,676-73,00484,680

(1)处置子公司(附注八、2)-11,676-73,00484,680

4.期末余额140,80423,744--164,548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2,707,5846,771,0231,143,482178,67310,800,762

2.期初账面价值3,274,4287,121,1341,312,222201,68511,909,469

注:本年无形资产处置主要包括:2015年年度报告

148/245

(1)甘肃华鹭于2015年11月13日,与白银市土地收购储备整理中心(以下简称“白银市土储中心”)

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合同》。合同条款规定,白银市土储中心收储甘肃华鹭位于白银市

内的588亩土地使用权(以下合成“白银收储土地”)。白银收储土地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456,474千元。2015年12月,甘肃华鹭向白银市土储中心交付了上述588亩土地的使用权证,

完成了土地的收储,并收到了白银市土储中心支付的收储价款人民币456,474千元。

于收储日,甘肃华鹭收储土地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81,284千元,考虑交易发生的相关费用人民

币165千元后,上述土地收储交易产生无形资产处置收益人民币375,025千元。

(2)如附注十二、5(6)iii所披露,2015年12月,本集团将位于香港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01,792

千元的房产物业(包括账面价值为人民币89,364千元的土地和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2,428千元的

房屋)出售给关联方ChinalcoAssetsHoldingsLimited。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土地使用权384,078主要由于申办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资料尚未齐备

采矿权1,581,791主要由于申办矿权的相关资料尚未齐备

合计1,965,869/

于2015年12月31日,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无形资产金额占本集团总资产金额的比例为1%(2014

年12月31日:3%)。截止本财务报告批准日,本公司不存在因以上土地及矿权的使用而被要求赔

偿的法律诉讼和评估。本公司董事认为本集团有权合法、有效地占有并使用上述采矿权、探矿权

及土地使用权,并且认为上述事项不会对本集团2015年12月31日的整体财务状况构成任何重大

不利影响。

(3).年末所有权受到限制的无形资产

于2015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为1,498,667千元(2014年12月31日:1,533,907千元)无形资

产用于抵押取得银行借款。

21、商誉

√适用□不适用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

形成商誉的事项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企业合并期末余额

形成的

汇兑收益处置汇兑损失

原铝板块-

兰州分公司1,924,259----1,924,259

青海分公司217,267----217,267

氧化铝板块-

广西分公司189,419----189,419

PTNP14,112-780--14,892

合计2,345,057-780--2,345,8372015年年度报告

149/245

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是依据管理层批准的五年期预算,采用现金流量预测方法计算。

超过该五年期的现金流量采用2.0%(2014年12月31日:2.0%)的估计增长率作出推算,该增长率

不超过各产品的长期平均增长率,并与行业报告所载的预测数据一致。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其他关

键假设包括:产品预计售价、销量、生产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管理层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

展的预测确定上述关键假设。管理层采用能够反映相关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

率12.62%(2014年12月31日:12.62%)为折现率。上述假设用以分析该业务分部内各资产组和

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管理层相信这些重要假设的任何重大变化都有可能会引起单个资产组

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

本公司董事认为,基于上述评估于2015年12月31日商誉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对兰州分公司的商誉,在其他参数维持不变的情况下,折现率上升或是下降一个百分点,将会导

致该资产组估计的可收回金额分别减少或是增加9.78%及11.87%。在其他参数维持不变的情况下,

预计增长率上升或是下降一个百分点,将会导致其估计的可收回金额分别增加或是减少8.01%及

6.63%。在其他参数维持不变的情况下,铝锭价格上升或是下降一个百分点,将会导致其估计的可

收回金额分别增加或是减少5.11%及5.11%。

对青海分公司的商誉,在其他参数维持不变的情况下,折现率上升或是下降一个百分点,将会导

致该资产组估计的可收回金额分别减少或是增加10.36%及12.59%。在其他参数维持不变的情况下,

预计增长率上升或是下降一个百分点,将会导致其估计的可收回金额分别增加或是减少8.72%及

7.22%。在其他参数维持不变的情况下,铝锭价格上升或是下降一个百分点,将会导致其估计的可

收回金额分别增加或是减少6.05%及6.05%。

22、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剥离费(注)44,30836,16817,307-63,169

矿山使用费36,1441927,923-28,413

经营租入固定资

产改良支出

1,4944431-1,067

预付长期租赁款9,73724712-9,049

迁村费64,59672,488871-136,213

其他160,99632,80256,74861,96175,089

合计317,275141,67883,99261,961313,000

注:剥离费为矿石开采到达矿层前清除剥离层或废物而发生的成本。2015年年度报告

150/245

23、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

递延所得税

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

递延所得税

资产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及存货跌

价准备

2,477,925588,8772,019,554472,558

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减值准

1,671,711400,6462,443,820579,724

职工薪酬899,331215,4971,495,905357,601

可抵扣亏损3,272,409803,1402,955,502708,674

抵销内部未实现利润405,838101,459556,202138,030

公允价值变动102,40825,6027,8421,960

其他661,604143,326671,440144,547

合计9,491,2262,278,54710,150,2652,403,094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

差异

递延所得税

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

差异

递延所得税

负债

利息资本化297,10971,009333,38079,011

公允价值变动3,643911118,35729,589

固定资产折旧32,7484,99234,2935,144

无形资产摊销17,7442,66214,5102,177

被收购资产评估增值4,002,6721,000,6674,240,4901,060,123

存货未实现亏损20,4544,889--

固定资产复垦义务--72,38314,853

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3,349,960800,6404,585,1741,086,686

对联营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150,36335,937990,377234,719

合计7,874,6931,921,70710,388,9642,512,302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

产和负债期末

互抵金额

抵销后递延所

得税资产或负

债期末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和负债期初互抵

金额

抵销后递延所

得税资产或负

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915,5521,362,9951,451,037952,057

递延所得税负债915,5521,006,1551,451,0371,061,265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及可抵扣亏损明细

√适用□不适用2015年年度报告

151/245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8,226,5817,686,197

可抵扣亏损22,327,63622,563,989

合计30,554,21730,250,186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备注

2015年-106,146/

2016年63,812369,627/

2017年3,812,0614,840,206/

2018年8,463,0499,066,562/

2019年8,299,7948,181,448/

2020年1,688,920-/

合计22,327,63622,563,989/

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与子公司、合营公司和联营公司投资相关

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为1,407,384千元。

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以未来年度预计很可能产生的盈利为限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

为1,362,995千元(2014年12月31日:952,057千元)。

24、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付货款(注)1,165,8612,493,071

预付采矿权款773,113811,184

售后租回交易递延损益(附注十五、2(2))1,131,01890,019

其他142,185128,145

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部分

-预付货款-11,913-29,371

合计3,200,2643,493,048

注: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预付货款中包含对供应商收取利息的长期预付款1,099,605千元。

于2015年12月31日,上述对一家供应商的预付货款为计息款项,除此之外,无其他计息的其他非流

动资产。2015年年度报告

152/245

25、资产减值准备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年初余额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其他变动

年末余额

本年计提本年转回本年转销本年核销划分为持有待售处置四家硅材料公司(注)其他变动

坏账准备1,179,7846,847238,99711,452--2,0011,312,652-42,4942,204,339

其中: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760,3336,847179,19311,452--1,98015,644-39,522550,677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419,451-59,804---211,297,008-2,9721,653,662

存货跌价准备2,044,2971,997,719228,6731,152,179--20,339-270,741-2,370,084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417,55310,011-22,896--72,777-537,861-3,794,030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1,277,410------602,353-78,593596,464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249,228------84,680-164,54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3612,350------2,711

其他84,05011,98260,612---24,704-60,124

合计9,252,6832,028,909528,2821,186,527--95,117-158,279-121,0879,192,300

注:2015年度,由于宁夏能源下属四家硅行业公司破产清算,本集团丧失对这些硅行业公司的控制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及丧失控制权日之前,

硅行业公司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本集团同时在2014年12月31日计提与硅行业公司有关的其他应收款坏

账准备。本集团对这些公司丧失控制权之后,这些硅行业公司不再纳入集团合并范围,同时,本集团对硅行业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及其减值准备由应

收集团内部款项变为应收集团外部公司款项。有关丧失控制权的情况详见附注八、2。2015年年度报告

153/245

26、短期借款

√适用□不适用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429,584594,200

抵押借款1,772,0002,059,000

保证借款400,0001,247,159

信用借款32,147,70337,084,037

合计34,749,28740,984,396

2015年度本集团短期借款的加权平均年利率为5.12%(2014年度:5.48%)。

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2014年12月31日:无)。

短期借款中质押借款和抵押借款的质押物和抵押物情况参见附注七、70。

27、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衍生金融负债

期权合约—期权本金56,23818,164

期权合约—期权公允价值变动94,7436,765

期货合约10,7194,455

合计161,70029,384

期权合约的公允价值是以期权定价模型及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的市场信息计算得出。期货合

约的公允价值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和伦敦期货交易所2015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确定。

28、应付票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期末余额期初余额(经重述)

银行承兑汇票6,720,5765,234,103

合计6,720,5765,234,103

29、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经重述)

应付账款7,785,56210,517,159

合计7,785,56210,517,159

2015年年度报告

154/245

应付账款不计息,并通常在一年内清偿。

于2015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账款为491,682千元(2014年12月31日:535,245

千元),主要为尚未结清的采购尾款。

30、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经重述)

预收货款1,654,0582,689,453

合计1,654,0582,689,453

于2015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预收款项为106,755千元(2014年12月31日:80,329

千元),主要为尚未执行完毕的合同结算尾款。

31、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514,7645,192,4655,269,618437,611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65,328802,849726,442141,735

三、辞退福利39,87826,75352,77213,859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附

注七、42)

245,529321,652247,166320,015

合计865,4996,343,7196,295,998913,220

于2015年12月31日,应付职工薪酬中没有属于拖欠性质的应付款,且该余额预计将于2016

年度全部发放和使用完毕。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77,2393,930,0884,027,747179,580

二、职工福利费-350,325350,325-

三、社会保险费49,385350,510360,00139,894

其中:医疗保险费27,763275,208290,39112,580

工伤保险费18,31355,11550,45022,978

生育保险费3,30920,18719,1604,336

四、住房公积金36,921395,203392,06740,057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149,425125,484110,481164,428

六、其他短期薪酬1,79440,85528,99713,652

合计514,7645,192,4655,269,618437,611

2015年年度报告

155/245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51,266750,851678,786123,331

2、失业保险费14,06251,99847,65618,404

合计65,328802,849726,442141,735

32、应交税费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124,529118,720

营业税12,66310,847

企业所得税43,35679,420

个人所得税28,39516,155

城市维护建设税8,9257,234

资源税42,05546,996

印花税8,09615,324

矿产资源补偿费29,61232,218

教育费附加9,0706,871

水利建设基金61,32055,086

其他60,88965,270

合计428,910454,141

33、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78,875152,595

企业债券利息970,991661,738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62,662109,597

合计1,112,528923,930

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逾期未付利息(2014年12月31日:无)。

2015年年度报告

156/245

34、应付股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57,30457,304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35,28735,287

中国长城铝业公司(“长城铝

业”)

10,18914,505

青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青海

铝业”)

10,2805,049

宁夏国有投资运营有限公司7,5607,560

重庆启蓝科技有限公司7,9977,997

陕西省地方电力发电有限公司10,1823,028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91,14656,395

中州铝厂2,988-

其他103103

合计233,036187,228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于2015年12月31日,上述应付股利超过一年未支付的共167,674千元(2014年12月31日:108,251

千元),原因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未予催收,延迟了股利支付的时间。

35、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工程、材料及设备款5,119,0625,599,870

保证金及押金1,040,315960,935

应付劳务费116,71486,383

应付维修费87,90543,787

应付股权投资款98,96689,569

应付后勤服务及土地租赁费99,670109,664

其他698,438670,326

合计7,261,0707,560,534

(2).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其他应付款2,721,686尚未达到结算期限

合计2,721,686/

2015年年度报告

157/245

于2015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为2,721,686千元(2014年12月31日:

2,535,201千元),主要为工程设备材料款和合同履约保证金,由于按照合同约定尚未达到结算条

件,该款项尚未结清。

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其他应付款中7,261,070千元(2014年12月31日:7,560,534

千元)属于金融负债。

36、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持有待售资产组中的负债23,865-

合计23,865-

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的情况参见附注七、10。

37、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附注七.39)4,602,5116,572,862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附注七.40)6,896,1813,995,762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附注七.41)1,729,319799,479

其他-63,117

合计13,228,01111,431,220

38、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短期应付债券6,663,72223,536,390

其他1,7868,761

合计6,665,50823,545,1512015年年度报告

158/245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面值

发行

日期

债券

期限

发行

金额

期初

余额

本期

发行

按面值计

提利息

溢折价摊

本期

偿还

期末

余额

2014年第一期短期

融资券

2,000,0002014/3/273652,000,0002,092,959-123,0001,3972,217,356-

2014年第二期短期

融资券

3,000,0002014/8/223653,000,0003,049,586-75,8715,2273,130,684-

2014年第四期超短

期融资券

3,000,0002014/4/182703,000,0003,115,170-5,3753003,120,845-

2014年第五期超短

期融资券

3,000,0002014/5/72703,000,0003,116,780-14,2436783,131,701-

2014年第六期超短

期融资券

3,000,0002014/5/222703,000,0003,102,335-21,1727673,124,274-

2014年第七期超短

期融资券

3,000,0002014/10/242703,000,0003,028,864-101,4835,0253,135,372-

2014年第八期超短

期融资券

3,000,0002014/11/52703,000,0003,022,213-92,9595,3253,120,497-

2014年第九期超短

期融资券

3,000,0002014/12/101803,000,0003,008,483-138,0002,6333,149,116-

2015年第一期超短

期融资券(注1)

3,000,0002015/1/82703,000,000-2,991,000113,1789,0003,113,178-

2015年第二期超短

期融资券(注2)

2,000,0002015/3/202702,000,000-1,994,00075,1566,0002,075,156-

2015年第三期超短

期融资券(注3)

3,000,0002015/7/162703,000,000-2,991,00050,8565,500-3,047,356

2015年第一期短期

融资券(注4)

3,000,0002015/10/203663,000,000-2,988,00023,5364,830-3,016,3662015年年度报告

159/245

2015年宁夏能源第

一期短期融资券

(注5)

600,0002015/11/13366600,000-600,000---600,000

合计///34,600,00023,536,39011,564,000834,82946,68229,318,1796,663,722

注1:于2015年1月8日,本集团平价发行了面值总额为人民币30亿元(每单位票面值均为人民币100元)的201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于2015年10月到期,用于满足

营运资金。该等债券的固定票面年利率为5.10%。

注2:于2015年3月20日,本集团平价发行了面值总额为人民币20亿元(每单位票面值均为人民币100元)的2015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于2015年12月到期,

用于满足营运资金。该等债券的固定票面年利率为5.08%。

注3:于2015年7月16日,本集团平价发行了面值总额为人民币30亿元(每单位票面值均为人民币100元)的2015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于2016年4月到期,

用于满足营运资金。该等债券的固定票面年利率为3.75%。

注4:于2015年10月20日,本集团平价发行了面值总额为人民币30亿元(每单位票面值均为人民币100元)的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于2016年7月到期,用于满足

营运资金。该等债券的固定票面年利率为3.45%。

注5:于2015年11月13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宁夏能源平价发行了面值总额为人民币6亿元(每单位票面值均为人民币100元)的2015年宁夏能源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于2016

年11月到期,用于满足营运资金。该等债券的固定票面年利率为3.35%。

2015年年度报告

160/245

39、长期借款

√适用□不适用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12,879,95314,315,820

抵押借款1,323,000986,000

保证借款1,791,2071,652,737

信用借款16,373,47314,991,787

减:一年内到期的部分(附注七、37)-4,602,511-6,572,862

合计27,765,12225,373,482

长期借款中质押借款和抵押借款的质押物和抵押物情况参见附注七、70。

2015年度本集团长期借款的加权平均年利率为5.51%(2014年度:5.64%)。

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已到期但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2014年12月31日:无)。

40、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1).应付债券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债券27,711,85222,231,593

减:一年内到期的部分(附注七、37)-6,896,181-3,995,762

合计20,815,67118,235,831

2015年年度报告

161/245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面值

发行

日期

债券

期限

发行

金额

期初

余额

本期

发行

溢折价

摊销

本期

偿还

重分类至

一年内到期

期末

余额

企业债券(注1)2,000,0002007年6月10年1,978,5001,993,821-2,449--1,996,270

2010年第一期中期票据1,000,0002010年7月5年985,000998,249-1,7511,000,000--

2010年第二期中期票据1,000,0002010年8月5年985,000998,040-1,9601,000,000--

2011年第一期中期票据

(注2)

4,900,0002011年9月5年4,862,5004,896,842-1,534--4,898,376-

2015年第一期中期票据

(注3)

3,000,0002015年1月3年2,973,000-2,973,0008,028--2,981,028

2015年第二期中期票据

(注6)

1,500,0002015年8月3年1,486,500-1,486,5001,494--1,487,994

宁夏能源2012年度第一

期中期票据

400,0002012年4月5年400,000400,000----400,000

2012年第一期非公开定

向债务融资工具

2,000,0002012年2月3年1,991,0001,999,473-5272,000,000--

2012年第二期非公开定

向债务融资工具

3,000,0002012年10月5年2,982,0002,989,167-3,621--2,992,788

2013年第一期非公开定

向债务融资工具

3,000,0002013年1月5年2,971,5002,981,609-5,662--2,987,271

2013年第二期非公开定

向债务融资工具(注2)

2,000,0002013年9月3年1,991,0001,994,753-3,052--1,997,805-

2014年第一期非公开定

向债务融资工具

3,000,0002014年3月3年2,973,0002,979,639-8,501--2,988,140

2015年第一期非公开定

向债务融资工具(注4)

3,000,0002015年1月3年2,991,000-2,991,0002,630--2,993,630

2015年第二期非公开定

向债务融资工具(注5)

2,000,0002015年3月3年1,985,000-1,985,0003,550--1,988,550

合计///31,555,00022,231,5939,435,50044,7594,000,000-6,896,18120,815,6712015年年度报告

162/245

注1: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07]1269号文件批准,本公司于2007年6月发行企业债券,发行总额2,000,000千元,债券期限为10年。此债券

采用单利按年计息,固定年利率为4.50%。本企业债券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注2:于2015年12月31日,该中期票据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已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注3:于2015年1月22日,本公司发行了面值总额为人民币30亿元(每单位票面值均为人民币100元)的2015年第一期中期票据,于2018年1月22日到期,

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和置换银行借款。该票据的固定票面利率5.2%。

注4:于2015年1月26日,本公司发行了面值总额为人民币30亿元(每单位票面值均为人民币100元)的2015年第一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于2018

年1月26日到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和置换银行借款。该票据的固定票面利率6%。

注5:于2015年3月30日,本公司发行了面值总额为人民币20亿元(每单位票面值均为人民币100元)的2015年第二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于2018

年3月30日到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和置换银行借款。该票据的固定票面利率5.8%。

注6:于2015年8月25日,本公司发行了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每单位票面值均为人民币100元)的2015年第二期中期票据,于2018年8月25日到期,

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和置换银行借款。该票据的固定票面利率4.68%。

注7:本集团所有债券均为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2015年年度报告

163/245

41、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期末余额

应付采矿权价款1,015,8521,277,175

应付融资租赁款(附注十五、2(2))6,656,0381,429,446

其他30024,050

7,672,1902,730,671

减:一年内到期的部分(附注七、37)

应付采矿权价款218,158519,990

应付融资租赁款1,511,161269,548

其他-9,941

1,729,319799,479

合计5,942,8711,931,192

42、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1,147,3201,374,101

减:一年内到期的内退福利费(附注七、31)-320,015-245,529

合计827,3051,128,572

其他说明:

2015年年初总额本年增加本年减少年末总额

减一年内

到期部分

年末余额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内退福利费1,374,10134,893261,6741,147,320320,015827,305

本集团预计未来将要支付的内退福利费:

年末余额年初余额

未折现金额

一年以内335,209255,879

一年至两年329,567317,557

两年至三年344,291312,849

三年以上285,219647,680

1,294,2861,533,965

未确认融资费用-146,966-159,864

1,147,3201,374,101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320,015245,529

827,3051,128,5722015年年度报告

164/245

43、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新型结构电解槽产业化项目资金2,200--2,200

第二铝矿麦坝矿区坑内开采项目综合利用

资金

20,290--20,290

猫厂项目专项拨款49,290--49,290

能源管理中心项目财政补贴7,300-7,300-

安全生产保障基地专款21,000--21,000

政府对工业转型支持投入的特别流转金4,000--4,000

合计104,080-7,30096,780

44、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矿山弃置义务94,195100,285

其他14,3156,475

合计108,510106,760/

2014年本集团因实施机构改革,部分分公司和子公司实行了内部退养计划,允许符合条件的员

工在自愿的基础上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本集团对这些退出岗位休养的人员负有在未来1年至6年

支付休养生活费的义务。本集团根据公司制定的内部退养计划生活费计算标准计算对参加内部退

养计划员工每月应支付的内退生活费,并对这些员工按照当地社保规定计提并交纳五险一金。本

集团参考通货膨胀率对未来年度需要支付的内退生活费按照3%的增长率进行预测。在考虑对参

加内部退养计划员工的未来内退生活费支付义务时,本集团根据《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

(2000-2003)》确定的中国居民平均死亡率对支付义务进行了调整,并将该经调整的内部退养计

划产生的未来支付义务进行了确认。于2015年12月31日,预计将在12个月内支付的部分,相

应的负债计入应付职工薪酬(附注七、31)。2015年年度报告

165/245

45、递延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824,631840,769280,5351,384,865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售后租回交易递延收益-92,0403,08588,955

合计824,631932,809283,6201,473,820/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期末余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平果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示范基地112,049577,125122,985566,189与资产相关

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建设146,716--146,716与资产相关

平果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示范基地水

泥项目

-42,875-42,875与资产相关

兰州信息中心土地39,825-18,48721,338与资产相关

高磁选铁项目建设投资款-26,900-26,900与资产相关

南水北调项目搬迁赔偿款20,344--20,344与资产相关

浙江胜达集团厂房屋顶4MWp金太阳光伏

发电项目

20,000--20,000与资产相关

新型导流结构铝电解槽产业化示范工程20,000-2,50017,500与资产相关

高精齿轮转动装置制造项目15,550--15,550与资产相关

自备电厂2、3机组脱硫除尘设施改造节

能减排资金

-15,000-15,000与资产相关

其他450,147178,869136,563492,453与资产相关

合计824,631840,769280,5351,384,865/

2015年年度报告

166/245

46、股本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本次变动增减(+、-)

发行期末余额

新股

送股

公积金

转股

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13,524,4881,379,310---1,379,31014,903,798

其他说明: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2015年年初余额

本次变动增减

发行年末余额

新股

公积金

转股

其他小计

无限售条件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9,580,522-----9,580,522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3,943,966-----3,943,966

有限售条件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1,379,310---1,379,3101,379,310

股份总数13,524,4881,379,310---1,379,31014,903,798

本公司于2015年6月15日完成人民币普通股(A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为

1,379,310,34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5.80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就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安永华明(2015)验字第

60968352_A02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5年5月21日,募集资金到达公司指定账户。根据该

验资报告,截至2015年5月21日止,本公司已收到向8名特定投资对象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

1,379,310,344股,按照发行价格5.80元/股计算的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为7,999,999,995.2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02,527,931.0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897,472,064.17元。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5年6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登记托管相关事宜。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总股本已增至14,903,798千股,金额为

14,903,798千元,新增资本公积6,518,162千元。

47、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发行时间会计分类息票率金额到期日或续期情况

其他权益工具—

2015年永续中票2015年10月27日权益工具5.50%人民币2,000,000,000无固定到期日

少数股东权益—

2013年美元高级永续证券2013年10月22日权益工具6.625%美元350,000,000无固定到期日

2014年美元高级永续证券2014年4月10日权益工具6.250%美元400,000,000无固定到期日

2015年年度报告

167/245

本公司于2015年10月27日发行了金额为人民币20亿元,发行票面利率为5.50%的2015年永续

中票。2015年永续中票的期限为于发行人依照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之前长期存续,并在发行人依

据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时到期。永续中票的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

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本期永续中票无担保。

根据2015年永续中票的发行条款,本集团并无偿还本金或按期支付利息的合同义务。2015年永

续中票在本公司及本集团层面均满足权益工具的定义,并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列示。2015年永续

中票的付息将按照对其他权益工具持有人的分配来处理。

(2)主要条款

2013年美元高级永续证券

到期日

没有固定到期期限,可由本集团选择在2018年10月29日或之后,按本金连同任何累计、未缴

或递延息票利息款项赎回。

分派支付日

从2013年10月29日起,于每年4月29日和10月29日每半年按照票息率支付息票款。

分派递延

发行人有权通过于原定分派支付日期前不多于十个营业日亦不少于五个营业日向证券持有人及

受托人及主要付款代理发出书面通知,将(全部或部分)任何原定于分派支付日期派付的分派延

迟至下一个分派支付日期作出,除非发生强制性分派支付事件的情况。

强制性分派支付事件

截至相关原定分派支付日期前之日止六个月期间发生以下任何一项或两项事件的情况:

(a)发行人、中铝香港或中铝股份就其任何同等证券或次级证券已宣布派付或派付酌情股息、分

派或其他酌情付款(惟(i)就发行人、中铝香港或中铝股份(视乎情况而定)的同等证券按比例

基准或(ii)就与雇员、高级职员、董事或顾问或为彼等之利益订立的任何雇员福利计划或类似安

排作出者除外);或

(b)发行人、中铝香港或中铝股份已酌情购回、赎回或以其他方式购买其任何同等证券(于其指

定到期日前)或次级证券(惟(i)就发行人、中铝香港或中铝股份(视乎情况而定)的同等证券

按比例基准,(ii)就与雇员、高级职员、董事或顾问或为彼等之利益订立的任何雇员福利计划或

类似安排,或(iii)因以其同等证券交换或兑换其次级证券作出者除外)。

赎回及购买

证券为永续证券,概无固定赎回日期,而发行人将有权基于特定原因赎回或购买该等证券。

2015年年度报告

168/245

2014年美元高级永续证券

到期日

没有固定到期期限,可由本集团选择在2017年4月17日或之后,按本金连同任何累计、未缴或

递延息票利息款项赎回。

分派支付日

从2014年4月19日起,于每年4月29日和10月29日每半年按照票息率支付息票款。

分派递延

发行人有权通过于原定分派支付日期前不多于十个营业日亦不少于五个营业日向证券持有人及

受托人及主要付款代理发出书面通知,将(全部或部分)任何原定于分派支付日期派付的分派延

迟至下一个分派支付日期作出,除非发生强制性分派支付事件的情况。

强制性分派支付事件

截至相关原定分派支付日期前之日止六个月期间发生以下任何一项或两项事件的情况:

(a)发行人、中铝香港或中铝股份就其任何同等证券或次级证券已宣布派付或派付酌情股息、

分派或其他酌情付款(惟(i)就发行人、中铝香港或中铝股份(视乎情况而定)的同等证券按比

例基准或(ii)就与雇员、高级职员、董事或顾问或为彼等之利益订立的任何雇员福利计划或类似

安排作出者除外);或

(b)发行人、中铝香港或中铝股份已酌情购回、赎回或以其他方式购买其任何同等证券(于其

指定到期日前)或次级证券(惟(i)就发行人、中铝香港或中铝股份(视乎情况而定)的同等证

券按比例基准,(ii)就与雇员、高级职员、董事或顾问或为彼等之利益订立的任何雇员福利计划

或类似安排,或(iii)因以其同等证券交换或兑换其次级证券作出者除外)。

赎回及购买

证券为永续证券,概无固定赎回日期,而发行人将有权基于特定原因赎回或购买该等证券。2015年年度报告

169/245

2015年永续中票

到期日

无固定的到期日,票据于发行人依照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之前长期存续,并在发行人依据发行条

款的约定赎回时到期;

付息日

付息日为每年的10月2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

间不另计息;

递延支付利息条款

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中期票据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

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

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构成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应按当

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强制付息事件

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发行人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

有利息及其孳息:

(i)发行人公司本部向股东分红;

(ii)减少注册资本;

赎回权

于本期中期票据第5个和其后每个付息日,发行人有权按面值加应付利息(包括所有递延支付的

利息及其孳息)赎回本期中期票据。本期中期票据的赎回权为发行人所有,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的

投资者无回售权。

(3)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期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

账面价值账面价值账面价值账面价值

其他权益工具—

2015年永续中票-2,019,288-2,019,288

少数股东权益—

2013年美元高级永续证券2,163,992141,944138,9572,166,979

2014年美元高级永续证券2,473,133162,221158,8092,476,545

合计4,637,1252,323,453297,7666,662,8122015年年度报告

170/245

(4)其他权益工具派息

2013年美元高级永续证券

自2018年10月29日,若本集团未选择赎回该高级永续证券,则有关息票率将重设为相当于以下

三项总和以年度百分比表示的利率:(a)初始利差5.312%;(b)美国国库券利率;及(c)每年5%的

息差。

2014年美元高级永续证券

自2017年4月17日,若本集团未选择赎回该高级永续证券,则有关息票率将重设为相当于以下

三项总和以年度百分比表示的利率:(a)初始利差5.423%;(b)美国国库券利率;及(c)每年5%的

息差。

于2015年,本集团对2013年美元高级永续证券和2014年美元高级永续证券合计派息金额为

48,187,500美元(折合人民币金额为297,766千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就2013年美元高级永续证券和2014年美元高级永续证券均无累

积递延支付的派息。

2015年永续中票

如果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则自第六个计息年度即2020年10月29日开始,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

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在第六个计算年度至十个计算年度内保持不变。此后

每五年重置票面利率以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确定;

于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2015年永续中票尚未开始派息。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就2015年永续中票并无累积递延支付的派息。

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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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归属于权益工具持有者的相关信息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年末余额年初余额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股东权益)

(1)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持有者的权益36,820,80928,300,691

(2)归属于母公司其他权益持有者的权益2,019,288-

其中:累积未分配股利19,288-

2.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权益

(1)归属于普通股少数股东的权益6,813,8156,716,030

(2)归属于少数股东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的权益4,643,5244,637,125

50,297,43639,653,846

48、资本公积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注1)12,839,5886,518,16237,66219,320,088

专项资金拨入(注2)730,211--730,211

原制度资本公积转入171,964--171,964

其他30,413--30,413

合计13,772,1766,518,16237,66220,252,676

注1:如附注八、1所述,本公司之子公司包头铝业以现金收购中铝公司之子公司包头铝业(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铝集团”)的高纯铝厂及轻金属材料厂的业务(“高纯铝厂业务”),

由于业务转让前后,本集团及包铝集团双方均受中国铝业公司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故本业

务转让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该收购业务造成冲减本集团资本公积37,662千元。

注2:财政部专项资金用于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根据财政部有关文件,这些资金作为项目国家资本

金注入,待满足所有增加股本金的条件后,本公司将把此部分资金转增股本。在未满足增加股本

金的条件前,作为资本公积处理。2015年年度报告

172/245

49、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

余额

本期发生金额

期末

余额

本期所

得税前

发生额

减:前

期计入

其他综

合收益

当期转

入损益

减:所得

税费用

税后归属

于母公司

税后归

属于少

数股东

以后将重分类

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87,299562,435--562,435-375,136

其中:权益法下

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

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4,658--4,658-4,658

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

-57,940--57,940-57,940

外币财务报表

折算差额

-187,299499,837--499,837-312,538

其他综合收益

合计

-187,299562,435--562,435-375,136

50、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安全生产费187,858310,997400,15598,700

合计187,858310,997400,15598,700

专项储备系本集团根据财政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于2012年2月14日颁布的[2012]16号文《企

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从事的矿山开采、煤气生产、交通运输、冶金、机

械制造及建筑服务等业务计提相应的安全生产费及根据财政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及有关政府部门

的规定提取的煤矿维简费。

51、盈余公积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5,867,557--5,867,557

合计5,867,557--5,867,55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决议,本公司按公司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

定盈余公积金,当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股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经批

准后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者增加股本。

本公司于2015年度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014年度:未提取)。2015年年度报告

173/245

52、未分配利润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4,889,09311,327,787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25,00416,294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4,864,08911,344,081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6,319-16,208,170

减:对其他权益工具持有人的派息19,288-

期末未分配利润-4,677,058-4,864,089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25,004千元(2014年度:16,294千元)。

本公司按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编制的公司当年净利润及其年初未分配利润之和,与按国际财

务报告准则确定的公司当年净利润及其年初未分配利润之和两者中孰低的数额,扣除当年提取的

法定盈余公积后的余额,作为当年向股东分配利润的最大限额。

本公司于2015年6月25日获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2014年度不派发股息。

53、少数股东权益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年末余额年初余额

高级永续证券4,643,5244,637,125

宁夏能源3,496,6133,572,917

山东华宇合金材料有限公司(“山东华宇”)742,704766,693

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贵州华锦”)431,959299,000

甘肃华阳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华阳矿业”)403,222405,408

山西华泽铝电有限公司(“山西华泽”)413,218512,627

甘肃华鹭378,111348,565

中铝遵义氧化铝股份有限公司(“遵义氧化铝”)374,640343,952

山西华圣铝业有限公司(“山西华圣”)345,276376,997

中铝香港69,80872,472

包头铝业60,000-

中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铝国贸”)26,85352,107

山西中润100,000-

其他-28,589-34,708

11,457,33911,353,155

5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经重述)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121,036,548117,269,972139,708,748137,821,162

其他业务2,409,3241,888,0702,291,0822,120,191

合计123,445,872119,158,042141,999,830139,941,353

2015年年度报告

174/245

55、营业税金及附加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经重述)

营业税30,09930,793

城市维护建设税139,105129,685

教育费附加95,63294,481

其他114,42961,468

合计379,265316,427

56、销售费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经重述)

运输及装卸费用1,149,2611,055,912

包装费用268,244249,843

工资及福利费用67,24770,418

港口杂费61,21261,707

仓储费74,20752,113

销售佣金及其他手续费12,83836,553

固定资产折旧费用22,73131,896

市场及广告费用4,4677,011

其他115,047197,578

合计1,775,2541,763,031

57、管理费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经重述)

职工薪酬954,4021,050,384

辞退及内退福利61,6461,536,286

营业税金及附加及所得税费用以外的其他税项181,577203,552

固定资产折旧费用172,337179,813

研究与开发费用168,869293,766

经营租赁费用115,440118,831

差旅及业务招待费72,44689,833

无形资产摊销105,902126,713

公用事业及办公用品费用30,28334,697

法律及专业费用38,74151,164

保险费用17,91033,433

修理及维修费用40,46239,134

排污费17,14128,984

其他329,902525,871

合计2,307,0584,312,461

2015年年度报告

175/245

58、财务费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经重述)

利息支出6,045,0117,128,947

减:利息资本化金额-476,032-532,695

减:利息收入-812,084-1,047,607

汇兑损失95,85110,464

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284,835123,881

其他95,047110,969

合计5,232,6285,793,959

59、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232,150142,264

二、存货跌价损失1,769,0461,387,601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2,350-

四、固定资产减值损失10,0115,032,442

五、在建工程减值损失-647,079

六、无形资产减值损失-249,228

七、其他-48,630804

合计1,500,6277,459,418

6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118,843120,878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94,242-10,628

合计-213,085110,2502015年年度报告

176/245

61、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307,769440,085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

债取得的投资收益

-477,733156,617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

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附注八、2)

1,294,067-

处置联营公司股权取得的投资收益

(附注七、15)

832,369-

处置子公司股权取得的投资收益

(附注八、2)

1,294,067-

短期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

益及其他

38,46971,023

合计3,289,008667,725

62、营业外收入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

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2,325,91834,4862,325,918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注1)1,741,15834,4861,741,158

其中:无形资产处置利得(注2)584,760-584,760

政府补助1,768,926823,9861,768,926

其他196,235165,140196,235

合计4,291,0791,023,6124,291,07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本期发生金额上期发生金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产业补助524,684518,494收益相关

企业发展扶持补贴828,02072,269收益相关

科研开发补贴29,31662,157资产相关

节能减排项目补贴23,33120,162资产相关

环保项目补贴206,73610,827资产相关

税费返还82,59778,497收益相关

其他-资产或收益相关74,24261,580资产相关/收益相关

合计1,768,926823,986/

2015年年度报告

177/245

注1:本年固定资产处置利得中主要包括在附注七、16披露的本公司贵州分公司处置电解铝厂房、

建构筑物收益1,364,821千元,以及在附注十二、5(6)ii披露的本集团以资产和现金对中

铝置业增资产生的处置收益350,218千元。

注2:本年无形资产处置利得中包括在附注七、20披露的本公司子公司甘肃华鹭土地收储交易产

生的处置收益375,025千元,以及在附注十二、5(6)iii披露的本公司子公司中铝香港转

让房产物业给ChinalcoAssetsHoldingsLimited产生的处置收益折合人民币209,735千

元。

63、营业外支出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

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8,04478,6308,044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8,04478,6308,044

对外捐赠8,56510,7618,565

罚款支出8,2014,0608,201

冲回资产处置收益172,770-172,770

其他69,12787,13069,127

合计266,707180,581266,707

64、费用按性质分类

本集团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按照性质分类的补充资料如下: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经重述)

贸易业务采购的商品60,318,15871,647,273

原材料及消耗品的消耗28,903,32534,949,449

产成品及在产品存货减少594,7991,014,376

外购电费15,826,25917,740,895

职工薪酬6,056,9607,866,845

折旧及摊销7,294,9887,482,802

修理及维护费用1,797,1811,857,471

运输费1,149,2611,055,912

其他1,299,4232,401,822

合计123,240,354146,016,845

65、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经重述)

当期所得税费用255,299260,721

递延所得税费用-485,719814,189

合计-230,4201,074,910

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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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经重述)

利润总额193,293-15,965,813

按适用标准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附注六)48,323-3,991,453

个别子公司及分公司的所得税优惠差异21,442-19,631

税率变动对递延所得税的影响4,538-53,490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亏损422,2302,045,362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41,8121,223,707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351,846-

确认以前年度未确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1,321,405

允许加计扣除的支出-2,502-4,949

非应税收入和可抵扣利息支出-149,084-205,539

不得扣除的成本、费用和损失30,280417,544

以前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调整和其他24,446-31,883

使用以前年度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之可抵扣亏损及

转回以前年度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之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

-358,106-9,477

确认以前年度未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税务亏损-238,728-

核销以前年度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76,775383,314

所得税费用-230,4201,074,910

66、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七、49

67、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按照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

算。新发行普通股股数,根据发行合同的具体条款,从应收对价之日(一般为股票发行日)起计算

确定。

稀释每股收益的分子以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调整下述因素后确定:(1)当期已

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利息;(2)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时将产生的收益或费用;以及

(3)上述调整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稀释每股收益的分母等于下列两项之和:(1)基本每股收益中母公司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及(2)假定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在计算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已发行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数的加权平均数时,以前期间发

行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假设在当期期初转换;当期发行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假设在发行日转

换。本公司不存在稀释性普通股。2015年年度报告

179/245

基本每股收益与稀释每股收益的具体计算如下: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2015年2014年

收益

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206,319-16,208,170

减:其他权益工具本年的股利或利息19,288-

调整后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187,031-16,208,170

股份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千股)14,272,71713,524,488

稀释效应——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千股)--

调整后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千股)14,272,71713,524,488

基本及稀释每股收益(元)0.01-1.20

68、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经重述)

收到补贴收入1,341,026590,763

利息收入547,232429,345

押金及保证金的减少159,380860,305

其他96,886-

合计2,144,5241,880,413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经重述)

运输及装卸费1,055,8801,047,427

开具应付票据及信用证等对应受限

资金的增加

126,364615,432

租赁费115,440118,831

研究开发费168,869293,766

包装费268,244249,843

保险费17,91033,433

港口杂费64,91261,707

差旅及业务招待费72,44689,833

后勤费用30,28326,552

办公费1,1471,533

安全生产费386,206442,940

聘请中介机构费38,74176,340

银行手续费及其他95,049110,968

修理费40,46239,134

市场及广告费用4,4677,011

其他551,992775,950

合计3,038,4123,990,700

2015年年度报告

180/245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经重述)

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840,769392,499

收回委托贷款及借出款项111,000972,132

收到资金占用利息收入404,397654,028

收回期货合约保证金以及期权权利金38,075181,768

处置以成本计量的权益投资收到的现金净额-6,899

短期理财产品净减少4,410,780-

收回三个月以上定期存款8,500-

合计5,813,5212,207,326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经重述)

支付委托贷款及借出款项140,000832,432

短期理财产品净增加-4,635,600

三个月以上定期存款增加-4,000

支付期货合约保证金241,027-

期货投资净损失支付的现金477,733-

预付投资款150,000-

其他-32,295

合计1,008,7605,504,327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经重述)

收到售后租回交易款5,683,9601,768,840

收到国家专项资金-25,000

其他-100,957

合计5,683,9601,894,797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经重述)

超短期融资券承销费63,30033,000

中期票据承销费48,53474,014

融资租赁保证金36,700-

融资租赁手续费39,566-

融资租赁租金468,381390,433

其他-4,643

合计656,481502,0902015年年度报告

181/245

6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经重述)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423,713-17,040,723

加:资产减值准备1,500,6277,459,418

固定资产折旧6,868,9296,967,819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损失/(收益)213,085-110,250

无形资产摊销342,067372,857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83,992142,12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

以“-”号填列)

-2,317,87444,144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5,609,3876,114,747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3,289,008-667,725

对四家硅材料公司丧失控制权的损失18,873-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413,994841,253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55,110-26,885

递延收益摊销-283,620-154,726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85,146465,691

开具应付票据及信用证对应受限资金的(增加)/减少-126,364-615,432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688,2283,977,821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736,8075,983,174

专项储备净变动-103,36465,45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231,45013,818,759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注1)74,800121,200

以房产作价投资中铝置业(注3)565,627-

以部分非现金资产对银星发电出资(注2)152,937-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20,753,13616,268,600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16,268,60011,381,69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484,5364,886,905

注1:如附注七、15所述,于2015年12月,本公司之子公司贵州矿业将对恒泰合矿业的债权74,800

千元转为对其增资。

注2:如附注七、15所述,于2015年度,本集团以现金10,263千元、银行承兑汇票39,000千元

以及经银星发电股东双方共同确认的项目前期投入资产113,937千元对银星发电履行出资

义务。

注3:如附注七、15所述,于2015年12月,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以合计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676,950千元的房屋资产和土地使用权及部分房屋配套资产和现金人民币696,000千元向中

铝置业出资。因此项关联交易同时构成本公司与联营公司的顺流交易,本集团已按照持股

比例计算确定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人民币111,323千元从交易收益中予以抵消。抵消后交

易以房产出资的交易额为人民币565,627千元。

注4:于2015年度,本集团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金额为6,970,586

千元。2015年年度报告

182/245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金额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30,000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30,000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金额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705,444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14,984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4,249,239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4,839,699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

其中:库存现金1,5081,116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20,751,62816,267,484

二、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0,753,13616,268,600

70、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1,734,739注1

应收票据26,500注2

存货-注3

固定资产6,102,859注4

无形资产1,498,667注5

应收账款360,000注6

在建工程-注7

长期股权投资421,270注8

合计10,144,035/2015年年度报告

183/245

其他说明:

注1:于2015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为1,734,739千元(2014年12月31日:1,663,590千元)货币

资金为信用证保证金及承兑汇票保证金等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

注2:于2015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为26,500千元(2014年12月31日:98,000千元)应收票据用

于质押取得银行借款。

注3:于2015年12月31日,无存货用于抵押取得银行借款(2014年12月31日:50,000千元)。

注4:于2015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为6,102,859千元(2014年12月31日:8,955,035千元)固定

资产用于抵押取得银行借款。

注5:于2015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为1,498,667千元(2014年12月31日:1,533,907千元)无形

资产用于抵押取得银行借款。

注6:于2015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为360,000千元(2014年12月31日:270,084千元)应收账款

用于质押取得银行借款及进行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注7:于2015年12月31日,无在建工程用于抵押取得银行借款(2014年12月31日:294,092千元)。

注8:于2015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为421,270千元(2014年12月31日:450,611千元)长期股权

投资用于质押取得银行借款。

注9:除上表列示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外,于2015年12月31日,借款中无短期借款由

已被抵销的集团内子公司间的应收账款提供质押(2014年12月31日:55,000千元);短期借款

80,000千元由已被抵消的集团内子公司间的应收票据提供质押(2014年12月31日:无)。长期

借款11,265,673千元(其中一年内到期部分881,750千元)(2014年12月31日:12,445,780

千元(其中一年内到期部分874,390千元))由未来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提供质押;长期

借款1,676,880千元(其中一年内到期部分10,080千元)(2014年12月31日:1,686,960千元(其

中一年内到期部分10,080千元))由本公司持有的宁夏能源70.82%的股权提供质押。2015年年度报告

184/245

7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千元

项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229,8956.49361,492,849

港币3,5430.83782,968

欧元1067.0952753

澳元5244.72762,476

印尼卢比3,844,5280.00051,811

应收账款

其中:美元99,4706.4936645,918

其他应收款

其中:美元421,1776.49362,734,955

澳元-4.7276-

港币260,5310.8378218,273

应付账款

其中:美元35,0836.4936227,815

其他应付款

其中:美元6736.49364,370

港币3710.8378311

长期应收款

其中:美元585,0856.49363,799,308

短期借款

其中:美元375,5336.49362,438,563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其中:美元196,0006.49361,272,746

日元35,0560.05381,893

长期借款

其中:日元390,4070.053821,082

2015年年度报告

185/245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位于中国大陆以外地区的经营实体主要报表项目的折算汇率

资产和负债项目收入、费用及现金流量项目

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2015年2014年

中铝香港及其下属子公司1美元=6.4936人民币1美元=6.1190人民币1美元=6.3063人民币1美元=6.1249人民币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被合并方

名称

企业合并中取

得的权益比例

构成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的依据

合并日

合并日的确

定依据

合并当期期初

至合并日被合

并方的收入

合并当期期初

至合并日被合

并方的净利润

比较期间被合

并方的收入

比较期间被合

并方的净利润

包铝集团高

纯铝厂及轻

金属材料厂

100%

本集团收购包铝

集团高纯铝厂及

轻金属材料厂前

与其同受中铝公

司控制

2015年11

月30日

资产交割日406,819784575,9818,710

2015年年度报告

186/245

其他说明:

2015年6月25日,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包头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铝业”)与本公

司控股公司的子公司包头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铝集团”)签订了《高纯铝

厂、轻金属材料厂相关资产及债权、债务和劳动力转让协议》(以下简称“业务转让协议”),

包头铝业以现金收购包铝集团的高纯铝厂及轻金属材料厂的业务(“高纯铝厂业务”)。根据评

估结果,于评估基准日2015年4月30日,高纯铝厂业务经评估的净资产价值为人民币34,837

千元。根据转让协议,第一期转让价款于协议生效日后的30天内,支付总价款的30%;第二期转

让价款应于资产交割日之后,2015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调整后的交易总价款剩余部分。

包铝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铝业公司的下属子公司,本集团与包铝集团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包头铝业和包铝集团于2015年11月30日完成高纯铝厂业务交割,最终确定的收购对价为人民

币37,662千元。由于业务转让前后,本集团及包铝集团双方均受中国铝业公司控制且该控制并非

暂时性,故本业务转让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日确定为本次交易的资产交割日为2015

年11月30日。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支付包铝集团业务转让协议的第一期转让款项人

民币30,000千元。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包铝集团高纯铝厂及轻金属材料厂

2015年1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2014年度

营业收入

406,819575,981

净利润

7848,710

现金流量

--

(2).合并成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

--现金37,662

2015年年度报告

187/245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包铝集团高纯铝厂及轻金属材料厂

合并日上期期末

资产:271,924223,413

应收票据26,59717,555

应收款项21,1322,404

预付款项1311,808

存货146,224101,898

固定资产76,61187,609

无形资产1,3472,139

负债:246,136198,409

短期借款65,000191,707

应付款项43,5972,911

预收款项14,4993,791

其他应付款123,040-

净资产25,78825,004

取得的净资产25,78825,004

合并差额(计入权益)11,874

合并对价37,662

本集团在企业合并中并未承担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2015年年度报告

188/245

2、处置子公司

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子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本集团合计持股比例

本集团合计享有的表

决权比例

不再成为子公司

原因

山西华兴中国制造100%100%注1

硅业公司中国制造100%100%注2

光伏材料公司中国制造100%100%注2

硅材料公司中国制造100%100%注2

多晶硅公司中国制造100%100%注2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股权处置价

股权处

置比例

(%)

股权处置

方式

丧失控制权

的时点

丧失控制

权时点的

确定依据

处置价款与

处置投资对

应的合并财

务报表层面

享有该子公

司净资产份

额的差额

丧失控

制权之

日剩余

股权的

比例

丧失控制权

之日剩余股

权的账面价

丧失控制权

之日剩余股

权的公允价

按照公允价

值重新计量

剩余股权产

生的利得或

损失

丧失控制权

之日剩余股

权公允价值

的确定方法

及主要假设

与原子

公司股

权投资

相关的

其他综

合收益

转入投

资损益

的金额

山西华兴

(注1)

2,351,47950%

产权交易

所公开挂

牌交易

2015年12月

31日

交割

完成日

1,294,06750%1,057,4122,351,4791,294,067收益法

-

硅业公司、光

伏材料公司、

硅材料公司、

多晶硅公司

(注2)

-100%

法院受理

破产清算

多晶硅公司为

2015年10月31

日,其他公司为

2015年9月30日

法院指定

第三方管

理人接管

公司日

-18,8730%---不适用

-2015年年度报告

189/245

其他说明:

注1:2015年11月,本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与深圳华润元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润元大”)签订产权转

让协议,对其转让本公司所持山西华兴铝业有限公司(“山西华兴”)50%的股权。

根据对山西华兴股权价值的评估结果,于评估基准日2015年10月31日,经评估的股权价值为人民币

4,702,958千元。根据转让协议,山西华兴50%股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351,479千元,由华润元大于

2015年12月29日前支付总价款的30%,即人民币705,444千元,于协议生效后一年内支付剩余70%价款,

即人民币1,646,035千元,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向本公司支付分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利息随剩余价款一并支付。

2015年12月本公司收到华润元大支付的首期价款人民币705,444千元。

于2015年12月,本公司与华润元大完成了股权交割。因此,本公司认为于2015年12月,本公司对山西

华兴丧失了控制权,并自该日起本公司不再将山西华兴纳入集团合并范围。

于丧失控制权日,山西华兴净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114,823千元,上述股权转让交易产生股权转让投

资收益为人民币1,294,067千元;本公司持有的剩余50%股权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

2,351,479千元,剩余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利得为人民币1,294,067千元。

由于本公司对山西华兴丧失控制权后,与华润元大对山西华兴实施共同控制,于丧失控制权日,本公司以

持有的山西华兴剩余50%股权的公允价值人民币2,351,479千元计入对合营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附

注七、15。

注2:于2015年,本集团之子公司硅业公司、光伏材料公司、硅材料公司及多晶硅公司分别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

申请,灵武市人民法院、银川市人民法院及吴忠市人民法院分别裁定受理其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了相应

第三方作为破产案件管理人。管理人接收了四家破产公司的证照、印章、账簿和文书等资料,接管了四家

破产公司资产,并进驻四家破产公司开展受理债权申报等相关工作,履行管理人职责。本公司据此判断:

本公司不再拥有对四家破产公司的控制权,自2015年9月30日起不再将硅业公司、光伏材料公司及硅材

料公司纳入合并范围,自2015年10月31日起不再将多晶硅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如下披露的四家破产清算公司的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为本集团考虑于2013年收购宁夏能源时点,各公司

各项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调整并持续计算得出。

2015年年度报告

190/245

山西华兴的相关财务信息列示如下: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

账面价值账面价值

流动资产567,0561,392,117

非流动资产5,601,8744,860,489

流动负债1,932,4802,065,124

非流动负债2,121,6262,561,364

净资产2,114,8241,626,118

50%净资产/股权转入对合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

(注)-1,057,412-

50%净资产/股权对外处置1,057,412

处置损益1,294,067

处置对价2,351,479

注:对山西华兴50%净资产/股权转入对合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金额的分析如下: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2015年12月31日

50%净资产/股权转入对合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1,057,412

重新计算剩余股权产生的损益1,294,067

合营企业初始投资成本2,351,479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

营业收入2,437,899

营业成本1,864,348

净利润246,951

2015年年度报告

191/245

硅行业公司的相关财务信息列示如下: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丧失控制权日2014年12月31日

账面价值账面价值

流动资产232,903236,592

非流动资产519,726569,750

流动负债603,1512,172,819

非流动负债-7,588

净资产149,478-1,374,065

处置对价总额1,467,961

其中:应收账款15,644-

其他应收款1,411,098-

应收股利24,704-

丧失控制权日实现以前年度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16,515

本年坏账准备增加1,337,356-

其中:应收账款15,644-

其他应收款1,297,008-

应收股利24,704-

处置对价净额130,605-

净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8,873-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2015年1月1日至丧失控制权日期间

营业收入8,754

营业成本6,868

净利润31,528

2015年年度报告

192/245

3、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于2015年度,本集团其他原因的重要的合并范围变动如下:

(1)2015年3月,本公司出资10,000千元设立广西投资,注册资本10,000千元。本公司判断对其拥有控

制权,自成立之日起纳入本集团的合并范围。

(2)2015年8月,本公司之子公司包头铝业有限公司(“包头铝业”)与包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包头

交投集团”)分别出资10,000千元成立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华云新材料”),注册资本20,000

千元。本公司判断对其拥有控制权,自成立之日起纳入本集团的合并范围。

(3)2015年11月,本公司与华润煤业分别出资100,000千元合资设立山西中润,注册资本200,000千元。

本公司判断对其拥有控制权,自成立之日起纳入本集团的合并范围。

2015年年度报告

193/245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子公司名称

主要

经营地

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取得方式直接间接

中铝国贸中国中国贸易1,731,111

100%-设立或投资

山西华泽中国中国制造1,500,000

60%-设立或投资

山西华圣中国中国制造1,000,000

51%-设立或投资

遵义氧化铝中国中国制造1,400,000

73.28%-设立或投资

华阳矿业中国中国矿业16,670

70%-设立或投资

中铝香港中国香港中国香港矿业港币849,940千元

100%-设立或投资

中铝矿业有限公司(“中铝矿业”)中国中国矿业760,000

100%-设立或投资

中铝能源有限公司(“中铝能源”)中国中国能源819,993

100%-设立或投资

贵州华锦中国中国制造1,000,000

60%-设立或投资

香港投资中国香港中国香港投资1美元

-100%设立或投资

抚顺铝业中国中国制造1,430,000100%-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遵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遵义铝业”)中国中国制造802,62062.10%-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山东华宇中国中国制造1,627,697

55%-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甘肃华鹭中国中国制造529,240

51%-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宁夏能源中国中国能源及制造5,025,800

70.8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2015年年度报告

194/245

银星能源(注)中国中国能源及制造541,633

-52.91%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包头铝业中国中国制造1,668,980

100%-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中国铝业郑州有色金属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制造200,000100%-以分公司业务设立

中铝山东中国中国制造2,500,000100%-以分公司业务设立

广西投资中国中国制造10,000100%-设立或投资

中铝中州铝业有限公司(“中州铝业”)中国中国制造3,200,000100%-以分公司业务设立

山西中润中国中国制造200,00050%-设立或投资

中铝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物流运输服务50,00081.87%18.13%设立或投资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注:本公司通过持股比例为70.82%的子公司宁夏能源间接持有银星能源37.47%的股权,表决权比例为52.91%。

本集团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情况,详见附注五、34。

2015年年度报告

195/245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少数股东持股比例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宁夏能源29.18%-29,71641,9053,496,613

山东华宇45%-21,459-742,704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

资产

非流动

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

负债

非流动

负债

负债合计

流动

资产

非流动

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

负债

非流动

负债

负债合计

宁夏

能源

3,392,94530,534,58333,927,5286,507,72118,229,15924,736,8804,052,48429,611,51233,663,9966,952,44917,417,69824,370,147

山东

华宇

930,2752,461,8063,392,0811,751,7261,1101,752,836584,3752,480,3303,064,7051,372,0773851,372,462

子公司名称

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

经营活动现金

流量

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

经营活动现金

流量

宁夏能源3,929,406-52,418-52,4182,281,5844,676,461-1,690,517-1,690,5172,004,293

山东华宇2,355,849-47,686-47,686261,8862,644,227-44,312-44,312589,152

2015年年度报告

196/245

2、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

或联营企

业名称

主要

经营地

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

营企业投资的会

直接间接计处理方法

合营企业

广西华银中国中国制造2,441,98733%-权益法

联营企业

灵武发电

(注1)

中国中国火力发电1,300,000-35%权益法

宁东发电

(注2)

中国中国火力发电900,000-35%权益法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注1:本公司通过持股比例为70.82%的子公司宁夏能源间接持有灵武发电35%的股权,对其表

决权比例为35%。

注2:本公司通过持股比例为70.82%的子公司宁夏能源间接持有宁东发电35%的股权,对其表

决权比例为35%。2015年年度报告

197/245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广西华银广西华银

流动资产1,630,5861,888,400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206,090344,929

非流动资产6,356,3426,621,599

资产合计7,986,9288,509,999

流动负债4,618,9102,489,721

非流动负债27,4162,851,650

负债合计4,646,3265,341,371

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3,340,6023,168,628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1,102,3991,045,647

调整事项--

--商誉--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其他--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1,102,3991,045,647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

允价值

不适用不适用

营业收入4,234,1574,239,789

财务费用223,757275,472

所得税费用47,91432,432

净利润141,806136,918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141,806136,918

2015年年度报告

198/245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灵武发电宁东发电灵武发电宁东发电

流动资产1,351,210436,8601,595,835482,370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73,001132,88159,71888,031

非流动资产9,669,6183,781,2549,472,7564,002,002

资产合计11,020,8284,218,11411,068,5914,484,372

流动负债2,370,381957,5781,803,906996,047

非流动负债5,043,6341,809,1715,513,1602,032,785

负债合计7,414,0152,766,7497,317,0663,028,832

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3,606,8131,451,3653,751,5251,455,540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1,262,385507,9781,313,034509,439

调整事项----

--商誉----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其他----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

1,262,385507,9781,313,034509,439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

投资的公允价值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营业收入4,319,3451,741,0414,938,9691,848,982

净利润554,160247,910597,923301,122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554,160247,910597,923301,122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

股利

289,60588,230-58,953

2015年年度报告

199/245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合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4,048,4881,480,100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

合计数

--净利润-23,55844,327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23,55844,327

联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3,832,3383,018,495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

合计数

--净利润3,80635,909

--其他综合收益4,658-

--综合收益总额8,46435,909

本集团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的被投资企业情况,详见附注五、34。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本集团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集团转移资金的能力不存在重大限制。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

业名称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

的损失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

(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

的损失

山西晋信1,045-1,045

(7).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9).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投资承诺

本集团于2015年12月31日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承诺事项,均披露于附注七、15。

2015年年度报告

200/245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1金融工具分类

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如下:

2015年12月31日

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贷款和应收

款项

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

合计

货币资金-22,487,875-22,487,87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058--2,058

应收票据-1,266,561-1,266,561

应收款项(注)-13,076,565-13,076,56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355,260355,260

长期应收款

—股权债权及资产处置款-5,456,015-5,456,015

—其他长期应收款-601,446-601,446

2,05842,888,462355,26043,245,780

注:应收款项中包括应收账款、记入其他应收款的金融资产(附注七、8)、应收股利及应收利息。

2015年12月31日

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合计

短期借款-34,749,28734,749,28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61,700-161,700

应付票据-6,720,5766,720,576

应付款项(注)-15,279,66815,279,668

应付利息-1,112,5281,112,528

短期融资券-6,663,7226,663,722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6,896,1816,896,181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1,729,3191,729,319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4,602,5114,602,511

长期应付款-5,942,8715,942,871

长期借款-27,765,12227,765,122

长期债券-20,815,67120,815,671

161,700132,277,456132,439,156

注:应付款项中包括应付账款、记入其他应付款的金融负债(附注七、35)及应付股利。

2015年年度报告

201/245

2014年12月31日(经重述)

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贷款和应收

款项

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

合计

货币资金-17,932,190-17,932,19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20,901--120,901

应收票据-2,350,519-2,350,519

应收款项(注)-9,803,007-9,803,00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4,710,4504,710,450

长期应收款

—股权债权及资产处置款-8,195,904-8,195,904

—其他长期应收款-197,218-197,218

120,90138,478,8384,710,45043,310,189

注:应收款项中包括应收账款、记入其他应收款的金融资产(附注七、8)、应收股利及应收利息。

2014年12月31日(经重述)

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合计

短期借款-40,984,39640,984,39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9,384-29,384

应付票据-5,234,1035,234,103

应付款项(注)-18,264,92118,264,921

应付利息-923,930923,930

短期融资券-23,536,39023,536,390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3,995,7623,995,762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799,479799,479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6,572,8626,572,862

长期应付款-1,931,1921,931,192

长期借款-25,373,48225,373,482

长期债券-18,235,83118,235,831

29,384145,852,348145,881,732

注:应付款项中包括应付账款、记入其他应付款的金融负债(附注七、35)及应付股利。

2金融工具风险

市场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银行借款、融资租赁应付款、其他计息应收款项、货币资金等。这些金

融工具的主要目的在于为本集团的运营融资。本集团具有多种因经营而直接产生的其他金融资产和负

债,如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等。

本集团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汇率风险、利率风险、价格风险、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本集

团对此的风险管理政策概述如下。

2015年年度报告

202/245

(1)汇率风险

外汇管理主要是产生于较大金额的外币存款、外币应收账款、外币其他应收账款、外币应付账款、外

币长期应收款、外币其他应付账款、短期和长期外币借款,包括美元、澳元、日元、欧元、英镑、印

尼卢比及港币。相关披露分别见财务报告附注七、70。公司管理层对国际外汇市场上不断变化的汇率

保持密切的关注,并且在增加外币存款和筹集外币借款时予以考虑。

于本财务报告年间,由于本集团的主要经营业务开展于中国大陆,其主要的收入和支出主要以人民币

计价。人民币对外币汇率的浮动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预期并不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本集团未开展大

额套期交易以减少本集团所承受的外汇风险。但是,本集团所承担的主要外汇风险来自于所持有的美

元货币资金、美元应收款项、美元债务和美元长期应收款。

于2015年12月31日,在其他参数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提高/降低5个百分点(于2014

年12月31日:5个百分点),2015年度综合收益总额将会分别减少/增加人民币177百万元(2014年度:

综合收益总额增加/减少人民币238百万元),2015年12月31日股东权益将会分别减少/增加人民币

177百万元(2014年12月31日:股东权益增加/减少人民币238百万元)。

(2)利率风险

除银行存款(附注七、1)、委托贷款、借出款项、处置相关股权、债权和资产的应收款项(附注七、

8和附注七、14)及对供应商的长期计息预付账款(附注七、24)外,本集团没有重大的计息资产,

所以本集团的收入及经营现金流量基本不受市场利率变化的影响。

大部分的银行存款存放在中国的活期和定期银行账户中。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集团财务部

资金处定期密切关注该等利率的波动。处置相关股权、债权和资产的应收款项利率为付款当日中

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或伦敦同业拆借利率加0.9%。由于该等平均存款利率相对较低,

本公司董事认为本集团持有的此类资产于2015年12月31日及2014年12月31日并未面临重大

的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长期借款。浮动利率的借款使本集团面临着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

集团为支援一般性经营目的签订借款协定,以满足包括资本性支出及营运资金需求。集团密切关

注市场利率并且维持浮动利率借款和固定利率借款之间的平衡,以降低面临的上述利率风险。

于2015年12月31日,在其他参数不变的情况下,如果浮动利率的借款的利率提高/降低1个百

分点(于2014年12月31日:1个百分点),2015年度税后净利润将会分别减少/增加人民币503

百万元(2014年度:净利润减少/增加人民币618百万元);2015年及2014年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将不发生变动,2015年12月31日股东权益将会分别减少/增加人民币503百万元(2014年

12月31日:股东权益减少/增加人民币618百万元)。

本集团的公允价值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按固定利率发行的长期债券、中期票据及短期融资券。由

于市场上有着类似条款之公司债券的可比利率的波动相对较小,本公司董事认为本集团持有之固

定利率借款于2015年12月31日及2014年12月31日并不存在重大利率风险。

2015年年度报告

203/245

(3)价格风险

本集团利用期货和期权合约以降低面临的原铝及其他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本集团的期货业务只开

展套期保值,不进行投机交易。对于铝保值,生产企业可对原铝生产量的部分进行保值;贸易企

业可对买断量的部分进行保值,并对自营部分进行保值。

本集团主要利用在上海期货交易所和伦敦金属交易所交易的期货和期权合约,以规避原铝及其他

商品价格的波动风险。于2015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为2,058千元(2014年12月31日:120,901

千元)及10,719千元(2014年12月31日:4,455千元)的持仓期货分别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年损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中确认。公允

价值为150,981千元(2014年12月31日:24,929千元)的持仓期权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中确认。

在其他参数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于2015年12月31日原铝期货平仓价格上浮/下跌3%(于2014

年12月31日:上浮/下跌3%),税后盈利将会减少/增加人民币43,776千元(于2014年12月31

日:税后盈利减少/增加人民币22,053千元);如果铜期货平仓价格上浮/下跌3%(于2014年12

月31日:3%),税后盈利将会减少/增加人民币1,736千元(于2014年12月31日:税后盈利减

少/增加人民币8,545千元);如果锌期货平仓价格上浮/下跌3%(于2014年12月31日:3%),税

后盈利将会增加/减少人民币144千元(于2014年12月31日:税后盈利减少/增加人民币204千

元)。

于2015年12月31日持有的期货合约汇总如下:

于2015年12月31日

数量(吨)合同价值(千元)市场价值(千元)合同到期日

原铝—

买入开仓51,850532,285568,3532016年1-3月份

卖出开仓229,5352,470,0252,513,9382016年1-6月份

铜—

买入开仓42515,51315,6152016年1月份

卖出开仓2,52592,43392,7562016年1-2月份

锌—

买入开仓1,27516,86317,1162016年2~5月

卖出开仓8009,88410,7322016年2月1日

2015年年度报告

204/245

于2014年12月31日持有的期货合约汇总如下:

于2014年12月31日

数量(吨)合同价值(千元)市场价值(千元)合同到期日

原铝—

买入开仓44,535600,762591,8712015年1至5月

卖出开仓121,8601,703,5651,571,9992015年2至3月

铜—

买入开仓8,900384,072379,7802015年1至3月

锌—

买入开仓1,00016,44416,7232015年1至5月

卖出开仓4607,7007,6722015年1至5月

铅—

卖出开仓253403082015年1月

焦煤—

买入开仓90,00068,56867,1402015年9月

卖出开仓52,00051,14851,9962015年1至5月

(4)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来自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来自客户的信用风险,包括未偿付的应收款项和已承诺

交易。本公司也对某些子公司提供财务担保。附注七、1,附注七、3,附注七、4,附注七、8

及附注七、14中包含的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代表了本集团在金融资产上的信用额度。此外,本公

司也对某些子公司、两家合营公司、一家联营公司及一家第三方公司提供财务担保。附注十二、

5(3)中本集团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担保金额代表了本集团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担保的

额度。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对一家第三方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1,000千元。

本集团的大部分银行存款及现金存放于几家大型国有银行。由于这些国有银行拥有国家的大力

支持,本集团董事认为该等资产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此外,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销售部基于财务状况、历史经验及其它因素来

评估客户的信用品质。本集团定期评估客户的信用品质并且认为在财务报表中已经计提了足额

坏账准备。管理层认为不存在由于对方违约带来的进一步损失。

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认为未发生减值的应收账款的期限分析如下:

未逾期逾期未减值

2015年12月31日合计未减值一年一年至两年两年以上

应收账款3,884,4782,614,366172,597651,928445,587

未逾期逾期未减值

2014年12月31日

(经重述)

合计未减值一年一年至两年两年以上

应收账款2,982,0152,391,751188,38455,029346,851

2015年年度报告

205/245

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认为未发生减值的其他应收款中的金融资产的期限分析如下:

未逾期逾期未减值

2015年12月31日合计未减值一年一年至两年两年以上

其他应收款9,003,4267,756,171848,33853,745345,172

未逾期逾期未减值

2014年12月31日

(经重述)合计未减值一年一年至两年两年以上

其他应收款6,592,7735,903,337334,97675,159279,301

除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外,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其他未减值的金融资产均未发生逾期。

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部分委托贷款有抵押品。

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交易对手,地理区域和行业进行管理。虽然本集团前五名应收账款余额占全

部应收账款余额比例于2015年12月31日和2014年12月31日分别为32%及40%,但本集团的主要

客户为地方政府代理机构以及其他国有企业,信誉良好且应收账款回收及时,因此本集团认为该些

客户并无重大信用风险。本集团因2013年处置铝加工板块股权债权及资产、贵州分氧化铝生产线,

以及处置中铝铁矿股权导致对中铝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应收款项,中铝公司及其子公司已经按还款进

度进行还款,因此本集团认为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

于2015年12月31日及2014年12月31日,本集团并无大于集团总收入10%的个别客户,因此本

公司董事认为于2015年12月31日及2014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面临重大信用集中度风险。

(5)流动性风险

公司管理层按照本集团经营实体统一进行现金流预测。公司管理层通过监控本集团流动性要求的滚

存预测以保证在任何时候都能满足经营所需现金并有足够的未使用的借款授信的空间,以此保证企

业不会违反借贷限制或借款授信所规定的公约(如适用)。预测已考虑本集团的财务融资计划、公约

遵守情况、内部资产负债表比率目标遵守情况及如外汇限制等的外部监管或法律要求(如适用)。

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拥有约人民币138,392百万元的可用信用额度,其中于2015年12

月31日本集团已使用的银行机构的授信额度约为人民币67,620百万元。约人民币63,877百万元的

需要于未来的12个月内续期。本公司董事基于过去的经验及良好的信誉确信该可用信用额度在期满

时可以获得重新批准。

另外,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通过其伦敦金属交易所期货代理商拥有信用额度美元120百万

元(等值人民币799百万元)(2014年12月31日:美元120百万元(等值人民币734百万元)),其中

已使用美元58百万元(等值人民币376百万元)(2014年12月31日:美元57百万元(等值人民币346

百万元))。期货代理商有权调整相关的信用额度。

管理层根据预期现金流量,监控集团的流动资金储备的滚存预测。

2015年年度报告

206/245

集团

2015年一年以内一到二年二到五年五年以上合计

短期借款34,749,287---34,749,28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

161,700---161,700

应付票据6,720,576---6,720,576

应付款项(不含应付利息)15,279,668---15,279,668

短期融资券6,600,000---6,600,000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6,900,000---6,9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2,033,814---2,033,814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4,602,511---4,602,511

长期应付款-1,953,3544,188,178385,9756,527,507

长期借款-4,865,48513,785,7039,113,93427,765,122

长期债券-8,400,00012,500,000-20,900,000

有息负债的利息5,489,3142,057,9313,110,2735,156,62215,814,140

82,536,87017,276,77033,584,15414,656,531148,054,325

集团(经重述)

2014年一年以内一到二年二到五年五年以上合计

短期借款40,984,396---40,984,39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9,384---29,384

应付票据

5,234,103---5,234,103

应付款项(不含应付利息)

18,264,921---18,264,921

短期融资券

23,000,000---23,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4,000,000---4,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848,034---848,034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6,572,862---6,572,862

长期应付款-673,7261,492,191359,2642,525,181

长期借款-3,331,06011,784,10410,258,31825,373,482

长期债券

-6,900,00011,400,000-18,300,000

有息负债的利息

5,793,5842,516,312

3,488,030596,08912,394,015

104,727,28413,421,09828,164,32511,213,671157,526,378

金融工具抵销

本集团于2015年度并无签订应收款项的抵销安排(2014年度:无)。

下表中概括了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做的期限分析:2015年年度报告

207/245

4金融资产转移

(1)已转移但未整体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整体终止确认的已背书给供应商用于结算应付账款的尚未

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账面价值为937,419千元。于2015年12月31日,其到期日为1至

12个月,根据《票据法》相关规定,若承兑银行拒绝付款的,其持有人有权向本集团追索(“继

续涉入”)。本集团认为,本集团保留了上述银行承兑汇票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包括与

其相关的违约风险,因此,本集团对上述已背书的账面价值为937,419千元的银行承兑汇票

未予终止确认,同时等额确认了对相应供应商的应付账款。背书后,本集团不再保留使用其

的权利,包括将其出售、转让或质押给其他第三方的权利。

(2)已整体终止确认但继续涉入的已转移金融资产

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整体终止确认的已背书给供应商用于结算应付账款及贴现

给银行的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3,052,025千元和1,021,035千元。

于2015年12月31日,其到期日为1至12个月,根据《票据法》相关规定,若承兑银行拒

绝付款,其持有人有权向本集团追索(“继续涉入”)。本集团认为,本集团已经转移了上述

银行承兑汇票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因此,本集团终止确认了已背书的账面价值为

13,052,025千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已贴现的账面价值为1,021,035千元的银行承兑汇票。

于2015年,本集团于其转移日未确认利得或损失。本集团无因继续涉入已终止确认金融资

产而确认的当年和累计收益或费用。背书在本年大致均衡发生。

5资本管理

本集团的资本管理政策,是保障本集团能持续营运,以为股东和其他权益持有人提供回报,

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减低资金成本。

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可能会调整支付予股东的股利、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以减

低债务。

于2015年和2014年,本集团主要产品销售价格的变化对本集团的经营利润产生了不利影响。

另外,本集团通过银行借款和发行股票来确保足够的经营现金流。

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杠杆比率如下:

2015年2014年(经重述)

负债总额(不含递延所得税负债及应交企业所得税)137,922,304152,049,076

减:货币资金22,487,87517,932,190

净负债115,434,429134,116,886

股东权益合计50,297,43639,653,846

加:净负债115,434,429134,116,886

减:少数股东权益11,457,33911,353,15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总资本154,274,526162.417,577

杠杆比率75%83%

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杠杆比率的下降主要源于本年本集团通过增发A股募集资金约人民币

78.97亿元。2015年年度报告

208/245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适用□不适用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

价值计量

第二层次公允

价值计量

第三层次公

允价值计量

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058--2,058

1.交易性金融资产2,058--2,058

(1)衍生金融资产2,058--2,058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59,940224,820-284,760

(1)权益工具投资59,940224,820-284,760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61,998224,820-286,818

(三)交易性金融负债10,719150,981-161,700

衍生金融负债10,719150,981-161,700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10,719150,981-161,700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本集团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主要包括期货合约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已上市长

期投资。期货合约的公允价值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和伦敦期货交易所2015年最后一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确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已上市长期投资的公允价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2015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确定。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本集团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主要为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和期权合约。对于理财

产品,本集团根据银行理财产品管理人于报告日之利率信息计算公允价值。期权合约的公

允价值是以期权定价模型及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的市场信息计算得出。

于2015年,本集团无金融资产和负债在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情况。

于2015年,本集团上述持续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估值技术并未发生变更。

2015年年度报告

209/245

4、以公允价值披露的金融资产和负债

于2015年12月31日,以公允价值披露的资产和负债列示如下:

公允价值计量使用的输入值

活跃市场报价重复可观察输入值重复不可观察输入值

第一层次第二层次第三层次合计

金融资产—

长期应收款-6,245,648-6,245,648

金融负债—

长期应付款-5,942,871-5,942,871

长期借款-27,760,555-27,760,555

应付债券-20,082,536-20,082,536

-53,785,962-53,785,962

于2014年12月31日,以公允价值披露的资产和负债列示如下:

公允价值计量使用的输入值

活跃市场报价重复可观察输入值重复不可观察输入值

第一层次第二层次第三层次合计

金融资产—

长期应收款-8,703,168-8,703,168

金融负债—

长期应付款-1,931,192-1,931,192

长期借款-25,343,574-25,343,574

应付债券-17,789,490-17,789,490

-45,064,256-45,064,256

2015年年度报告

210/245

5、公允价值估值

以下是本集团除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的金融工具,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无

法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之外的各类别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

账面价值公允价值

2015年2014年2015年2014年

金融资产

长期应收款

—股权债权及资

产处置款

5,456,0158,195,9045,628,3658,505,950

—其他长期应收

601,446197,218617,283197,218

6,057,4618,393,1226,245,6488,703,168

账面价值公允价值

2015年2014年2015年2014年

金融负债

长期应付款5,942,8711,931,1925,942,8711,931,192

长期借款

27,765,12225,373,48227,760,55525,343,574

应付债券

20,815,67118,235,83120,082,53617,789,490

54,523,66445,540,50553,785,96245,064,256

管理层已经评估了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应收票据、短期借款、应付款项、应付票据、有息负债

的利息、短期融资券等,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

债务清偿的金额确定,而不是被迫出售或清算情况下的金额。以下方法和假设用于估计公允价值。

长期应收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确定公允价值,以

有相似合同条款、信用风险和剩余期限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市场收益率作为折现率。于2015

年12月31日,针对长短期借款等自身不履约风险评估为不重大。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

母公司对本企

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

的表决权比例

(%)

中铝公司

(注)

中国

矿产资源开发(不含

石油、天然气)、有

色金属冶炼、相关贸

易及工程技术服务

252.01亿元32.8134.81

2015年年度报告

211/245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注:包括中铝公司直接持股和通过其子公司间接持有的股份。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中铝公司。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重要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和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往来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

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与本企业关系

焦作万方本公司联营公司

华拓铝业本公司联营公司

中铝投资发展本公司联营公司

中国稀土本公司联营公司

中铝资源本公司联营公司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山东铝业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山东铝业公司设备研究检测中心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山东山铝水泥有限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淄博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淄博东山实业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长城铝业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河南长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河南长城物流有限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河南长城众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长城众鑫实业”)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河南长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河南长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河南长兴实业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河南中铝碳素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珠海经济特区郑铝珠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郑州银都科工贸有限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赤壁长城炭素制品有限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郑州市银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贵州铝厂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贵州贵铝华光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

212/245

贵州贵铝华美装潢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贵州贵铝华新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贵州贵铝华阳碳素有限责任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贵州贵铝物流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山西铝厂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山西晋铝兴业冶金材料有限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山西晋铝资源综合利用开发有限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晋铝建安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山西晋铝物流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山西铝厂残联过滤布纺织厂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山西铝厂设计院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山西铝厂工贸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山西铝厂黄河电器设备有限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山西铝厂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山西晋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山西碳素厂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河津市宏泰粉煤灰开发有限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平果铝业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中州铝厂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青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青海铝业”)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青海铝业华通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青海铝业金属熔剂有限责任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郑州轻金属研究院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南铝集团”)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重庆西南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重庆西南铝运输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重庆西南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重庆西南铝焊管厂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重庆西南铝合金加工研究所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重庆西南铝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重庆西南铝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重庆西铝精密压铸有限责任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洛阳有色金属加工设计研究院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沈阳铝镁”)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六冶机械化工程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中铝国际工程国际有限公司(“中铝国际工程”)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贵阳铝镁设计研究工程承包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贵阳新宇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贵阳振兴铝镁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沈阳博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苏州有色金属研究院有限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

213/245

洛阳金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洛阳金延有色金属加工设备有限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六冶洛阳机电安装有限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中色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中色十二冶”)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中铝国际山东建设有限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中铝长城建设有限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中铝国际(天津)建设有限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中铝国际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包头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铝集团”)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铝财务”)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包铝(集团)金石硅业有限责任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包头铝厂综合企业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中国铜业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中铝华中铜业有限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中铝洛阳铜业有限公司(“洛阳铜业”)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兰州连城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兰州铝厂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中国铝业公司西北铝加工厂(“西北铝加工厂”)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轻合金”)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哈尔滨东轻机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中铝海外控股有限公司(“海外控股”)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抚顺钛业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青海黄河水电再生铝业有限公司其他

中铝润滑科技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中铝金属贸易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青岛博信铝业有限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中铝成都铝业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山东山铝四通镍业有限公司其他

威海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其他

贵阳白云氟化盐有限责任公司其他

北京吉亚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其他

中铝国际工程设备(北京)有限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中铝河南铝业有限公司(“河南铝业”)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中铝西南铝板带有限公司(“西南铝板带”)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中铝西南铝冷连轧板带有限公司(“西南铝冷连轧”)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华西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中铝瑞闽铝板带有限公司(“中铝瑞闽”)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中铝青岛轻金属有限公司(“青岛轻金属”)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青岛华烨工贸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中铝萨帕特种铝材(重庆)有限公司(“中铝萨帕”)其他

贵州中铝铝业有限公司(“贵铝铝业”)其他

云南云铜锌业股份有限公司(“云铜锌业”)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山西中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

214/245

兰州中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青海中铝铝板带有限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中铝集团山西交口兴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河南中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广西中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郑州长铝华索机电有限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广西中铝碳素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苏州隆昌新材料有限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中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中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北京云铜鑫晨贸易有限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ChinalcoAssetsHoldingsLimited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广西华银采购氧化铝1,276,0781,268,123

焦作万方采购其他414,539757,200

山东铝业采购原铝389,599350,001

山西铝厂工贸采购其他308,061321,198

包铝集团采购原铝及其他156,64356,797

中色十二冶采购矿石151,83896,254

河南中铝碳素采购其他85,734-

河南长城众鑫采购铝加工产品及其他81,43455,343

长城铝业采购原铝及其他52,037208,140

河南长兴实业采购其他47,21843,988

贵州铝厂采购氧化铝22,3541,296,981

黄河水电采购原铝-386,609

其他关联方415,923585,994

小计3,401,4585,426,629

2015年年度报告

215/245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接受劳务(工程类):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年发生额上年发生额

中铝国际工程建筑安装及设备采购665,289349,861

贵阳铝镁设计建筑安装315,9201,769

中铝国际山东建设建筑安装136,02724,899

中色十二冶金建设建筑安装100,483106,727

山西中铝工业服务建筑安装67,24938,811

中铝国际(天津)建设建筑安装40,20858,268

中铝长城建设建筑安装36,62416,325

河南中铝建设工程建筑安装17,09750,289

沈阳博宇科技建筑安装6,61342,839

其他关联方224,918297,918

小计1,610,428987,706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接受劳务(其他):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年发生额上年发生额

山西铝厂物业管理及其他98,75393,867

山东铝业物业管理及其他59,33759,693

中州铝厂物业管理及其他46,13343,300

长城铝业物业管理及其他41,15944,188

贵州铝厂物业管理及其他40,00024,274

兰州铝厂物业管理及其他14,37315,118

中铝投资发展物业管理及其他8,1348,134

平果铝业物业管理及其他5,2405,240

青海铝业物业管理及其他4,8527,399

兰州连城铝业物业管理及其他2,0222,800

其他关联方4,8698,613

小计324,872312,626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水电气等公共事业: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年发生额上年发生额

广铝工业服务维修(采购)113,13974,405

贵州贵铝物流储运(采购)93,46529,186

中州铝厂其他(采购)63,64046,718

山铝工业服务其他(采购)55,78547,983

兰铝工业服务维修(采购)32,25726,335

淄博东山实业其他(采购)22,7962,976

河津市宏泰粉煤灰其他(采购)21,07024,268

郑州长铝华索机电维修(采购)14,53516,273

广西中铝碳素水电气(采购)13,17853,063

山东铝业其他(采购)11,47627,079

其他关联方202,25666,459

小计643,597414,745

2015年年度报告

216/245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铝产品委托加工: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年发生额上年发生额

山东铝业公司氧化铝加工61,67376,075

青岛博信铝加工产品加工950-

小计62,62376,075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中铝洛阳铜业销售原铜3,358,192920,713

焦作万方销售氧化铝及其他1,716,8721,782,339

西南铝集团销售铝加工产品及原铝1,331,393844,910

西南铝板带销售铝加工产品及其他1,294,018855,080

中铝瑞闽销售原铝及铝加工产品1,083,6231,155,911

中铝金属贸易销售原铝907,14221,078

东北轻合金销售原铝及铝加工产品754,028798,878

青海中铝铝板带销售铝加工产品744,273734,468

贵铝铝业销售原铝658,990106,244

山西华拓销售原铝445,641364,531

包铝集团销售氧化铝366,847492,220

苏州隆昌新材料销售原铜210,568-

河南中铝碳素销售燃料及其他179,162187,840

云铜鑫晨贸易销售原铝及铝加工产品136,391-

广西中铝炭素销售其他125,155136,795

山西交口兴华销售其他98,375126

兰铝工业服务销售原铝及其他93,15270,193

长城铝业销售原铝、氧化铝及其他83,226269,846

广西华银销售其他79,0341,352

贵州铝厂销售铝土矿及其他962304,486

其他关联方366,127359,700

小计14,033,1719,406,710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接受劳务(工程类):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年发生额上年发生额

中铝国际建筑安装19,24756,662

山西交口兴华建筑安装16,047-

青岛博信建筑安装12,377-

山东铝业建筑安装5,88316

山东山铝建筑安装3,1712,252

中州铝厂建筑安装2,2212,588

包头集团建筑安装1,2702,380

贵阳振兴铝镁建筑安装1,153-

沈阳博宇科技建筑安装-1,785

其他关联方

1,0062,951

小计

62,37568,634

2015年年度报告

217/245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水电气(销售):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年发生额上年发生额

长城铝业水电气(销售)94,923104,648

贵州铝厂水电气(销售)49,774136,252

山东铝业水电气(销售)42,58342,923

山西铝厂水电气(销售)33,42033,095

中州铝厂水电气(销售)16,51211,599

吉亚半导体材料水电气(销售)14,80017,745

青海中铝铝板带水电气(销售)14,272-

河南中铝碳素水电气(销售)9,6509,650

广西中铝炭素水电气(销售)8,4046,837

山铝工业服务水电气(销售)4,617-

包铝集团水电气(销售)1,4081,584

青海铝业水电气(销售)1,02914,445

其他关联方

26,53531,108

小计317,927409,886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提供铝产品加工: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年发生额上年发生额

青岛博信铝产品委托加工-3,169

小计-3,169

2015年年度报告

218/245

(2).关联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经营租赁出租方: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河南中铝碳素房屋/土地9,967-

广西中铝炭素土地9,2086,137

山铝工业服务土地6,712-

广铝工业服务房屋4,8393,208

兰铝中铝工业服务机器设备2,8171,408

兰州兰铝工业服务房屋/机器设备-10,439

兰州兰铝物资运输房屋/机器设备-11,708

其他关联方9871,987

小计34,53034,887

本公司作为经营租赁承租方: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确认的租赁费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山西铝厂房屋/土地163,609154,488

山东铝业土地102,23261,327

长城铝业土地99,03795,846

中铝投资发展房屋51,90345,551

贵州铝厂机器设备36,07854,052

中州铝厂土地32,92938,500

平果铝业土地31,16032,480

包头集团土地24,82027,578

青海铝业房屋/机器设备/土地24,04521,558

其他关联方24,84430,148

小计590,657561,528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与关联方进行售后租回交易:

于2014年,本公司之子公司包头铝业与中铝公司之子公司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售后租回交

易合同,形成融资租赁。

于2015年,本公司之子公司包头铝业、中铝山东、中州铝业、遵义氧化铝、王洼煤业分别与中铝

公司之子公司中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售后租回交易合同,形成融资租赁。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年发生额上年发生额

中铝融资租赁公司出售资产收到价款1,150,000-

中铝融资租赁公司租回资产应付款1,150,064-

中铝财务公司出售资产收到价款-300,000

中铝财务公司租回资产应付款-304,239

本集团售后租回交易的详细情况参见附注十五、2(2)。2015年年度报告

219/245

(3).关联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

行完毕

鑫峪沟煤业(注1)58,4802013年3月12日2021年3月11日否

鑫峪沟煤业(注1)63,9202013年3月12日2022年3月11日否

鑫峪沟煤业(注1)55,7602013年3月12日2021年3月11日否

鑫峪沟煤业(注1)132,6002013年3月12日2023年3月11日否

兴盛园煤业(注2)17,4702014年2月1日2019年1月1日否

神州风力发电(注3)30,1402006年12月25日2020年12月24日否

注1:2013年3月,本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为本公司合营企业鑫峪沟煤业总额不

超过1,020,000千元的借款按34%的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

届满之日起两年为止。截至2015年12月31日,鑫峪沟煤业在此合同项下提款余额914,000千

元,本公司为鑫峪沟煤业提供担保余额为310,760千元。

注2:2014年2月,本公司之子公司山西华圣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集

团的联营企业兴盛园煤业总额不超过200,000千元借款按43.03%的股权比例提供担保,保证期

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截至2015年12

月31日,山西华圣为兴盛园煤业提供担保余额为17,470千元。

注3:2006年12月,本公司之子公司宁夏能源与中国建设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为本集团的合营企

业神州风力发电总额70,000千元项目借款中的35,000千元提供第三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

款期限14年。截至2015年12月31日,宁夏能源为神州风力发电提供担保余额为30,140千元。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

兰州铝厂12,0002003年7月1日2018年7月1日否

(4).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拆借金额起始日到期日说明

拆入

中铝财务500,0002015年2月2日2015年7月31日

中铝财务100,0002015年3月6日2015年9月7日

中铝财务100,0002015年5月15日2016年5月13日

中铝财务29,0002015年5月15日2016年5月13日

中铝财务200,0002015年6月19日2015年12月18日

中铝财务100,0002015年6月19日2016年6月17日

中铝财务50,0002015年6月26日2016年6月24日

中铝财务1,000,0002015年7月13日2016年7月13日

中铝财务100,0002015年7月14日2016年7月14日

中铝财务150,0002015年7月17日2016年7月15日2015年年度报告

220/245

中铝财务200,0002015年7月22日2016年1月22日

中铝财务100,0002015年7月22日2016年7月21日

中铝财务500,0002015年7月29日2016年1月29日

中铝财务100,0002015年9月1日2016年9月1日

中铝财务100,0002015年9月9日2015年12月9日

中铝财务50,0002015年9月28日2015年12月28日

中铝财务100,0002015年9月28日2016年9月28日

中铝财务1,000,0002015年9月28日2018年9月28日

中铝财务200,0002015年10月28日2015年12月28日

中铝财务700,0002015年11月12日2016年11月11日

中铝财务300,0002015年11月30日2016年11月30日

中铝财务100,0002015年12月8日2016年12月8日

中铝财务150,0002015年9月9日2015年12月9日

5,929,000

拆出

恒泰合矿业29,0002015年1月15日2016年1月15日

恒泰合矿业11,0002015年1月1日2015年6月30日

广西华银100,0002015年12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140,000

关联方向本集团提供金融服务

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存放于中铝财务的存款余额为7,585,515千元(2014年12月31日:

4,889,705千元)。2015年,上述存款年利率为0.455%至5.7%(2014年度:1.265%)。

贴现

于2015年,本集团在中铝财务进行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为122,000千元(2014年:118,757千元),

支付贴现息2,633千元(2014年:2,893千元)。

于2015年,本集团从中铝财务拆入的资金产生利息费用共计137,777千元(2014年:38,772千元)。

关联方委托贷款及借款利息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类型关联交易内容2015年2014年

鑫峪沟煤业委托贷款/借出款项委托贷款/借出款项-38,276

广西华银委托贷款委托贷款5,3751,850

恒泰合矿业委托贷款/借出款项委托贷款/借出款项7,25416,036

华盛万杰借出款项借出款项1,4324,297

河南铝业委托贷款委托贷款-2,027

兴盛园煤业委托贷款委托贷款-88

14,06162,574

(5).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4,0765,192

2015年年度报告

221/245

(6).其他关联交易

i.铝加工板块资产、股权、债权转让及中铝铁矿股权转让

2013年6月9日,本公司与中铝公司订立铝加工权益转让协议,将本公司持有的六家铝加工子公

司以及一家合营公司和一家联营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中铝公司,六家铝加工子公司的转让价款为

2,662,679千元,合营公司和联营公司的转让价款合计为264,474千元。作为股权转让合同的附

加条件,本公司与中铝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将本公司截止2012年12月31日对河南铝业和青

岛轻金属享有的委托贷款转让给中铝公司,转让价款为上述两项债权的评估值,总计为1,755,971

千元。2013年6月6日,本公司与中铝公司的子公司西北铝加工厂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将本公司

西北铝加工分公司的全部资产转让给西北铝加工厂,转让价款为1,895,850千元;同日,本公司

与中铝公司的附属公司贵州氧化铝厂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将本公司贵州分公司的氧化铝生产线转

让给贵州氧化铝厂,转让价款为4,300,100千元。上述交易均于2013年6月27日完成。

2013年10月18日,本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铝香港、中铝公司、以及中铝公司之全资子

公司海外控股签订关于中铝铁矿1,300股普通股的股份买卖协议,中铝香港将其持有的中铝铁矿

65%股权转让给海外控股,该转让于2013年12月26日完成,最终处置对价为美元2,118,412千

元(折合人民币12,953,368千元)。

根据本集团与中铝公司及其子公司签订的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协议和资产转让协议,本

集团对中铝公司及中铝公司之子公司就处置上述股权、债权和资产所形成的应收款项按照收款日

当日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向中铝公司及其子公司收取资金占用利息。

根据本集团与中铝公司之子公司签订的中铝铁矿股权转让协议,本集团对中铝公司之子公司就中

铝铁矿处置所形成的应收款项于收款日按收款日前一天的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Libor)加0.9

百分点收取资金占用利息。

于2015年,本集团对上述尚未收回的处置对价款确认的利息收入为326,217千元,如下: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类型/内容2015年2014年

中铝公司股权债权处置款中的利息收入129,884130,242

西北铝加工厂资产处置款中的利息收入34,85274,800

贵州铝厂资产处置款中的利息收入-176,836

海外控股股权处置价款中的利息收入161,481160,933

326,217542,811

2015年年度报告

222/245

i以本集团资产和现金对中铝置业增资

如附注七、15披露,本集团以资产和现金对中铝置业增资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ii转让中铝香港房屋资产给ChinalcoAssetsHoldingsLimited

2015年11月13日,中铝香港与ChinalcoAssetsHoldingsLimited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将

中铝香港持有的中铝香港房屋资产(“香港房产”)转让给ChinalcoAssetsHoldingsLimited。

于评估基准日2015年9月30日,经评估的房产价值为372,000,000港元(折合人民币311,527

千元)。ChinalcoAssetsHoldingsLimited应在2015年12月30日向中铝香港支付总对价的30%,

即111,600,000港元(折合人民币93,397千元),剩余70%价款将于2016年6月30日前支付。

本公司与ChinalcoAssetsHoldingsLimited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中铝香港和ChinalcoAssetsHoldingsLimited于2015年12月完成了香港房产的交割。于资产

转让日,该房产的账面价值为14,821,026美元(折合人民币101,792千元)。此项关联交易产

生资产处置收益为33,166,976美元(折合人民币209,735千元)。于2015年底,本公司已收到

第一笔资产转让款项人民币93,397千元。

iii从包铝集团收购高纯铝厂

如附注八、1披露,本集团从包铝集团收购高纯铝厂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iv对中铝资源的投资

如附注七、15披露,本集团对中铝资源的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v对中国稀土的投资

如附注七、15披露,本集团对中国稀土的投资构成关联交易。2015年年度报告

223/245

注:本集团在本期间内的正常业务活动中的重大关联方交易定价政策如下:

(i)材料和产成品销售包括销售氧化铝、原铝及废料。这些交易为公司的正常商业往来,并

按相关签订的产品和服务互供总协议进行。价格政策总结如下:

(A)采用中国政府制定的价格(政府定价);

(B)如果没有政府定价则采用政府指导价;

(C)如果既没有政府定价亦没有政府指导价,则采用市场价(指与独立第三方交易的价格);

(D)若以上均没有的,则采用协议价格。

(ii)提供的公用事业服务包括供应电力、气体、热力和水,均按以上(i)(A)定价。

(iii)提供的工程、建设和监理服务为就建设性项目以向本公司提供了工程、施工及监理服务。

这些服务采用政府指导价(i)(B)或当时的市场价(i)(C)(包括投标方式的投标价)定价。

(iv)主要材料和辅助材料(包括铝土矿、石灰石、碳、水泥、煤等)及产成品采购的价格政策

均按以上(i)定价。

(v)中铝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社会服务和生活后勤服务,其中包括公安保卫、消防、教育

及培训、学校和医疗卫生、文化体育、报刊杂志、广播和印刷、物业管理、环境和卫生、

绿化、托儿所和幼儿园、疗养院、餐馆和办公室、公共交通和其他服务。这些服务遵从

相关社会和生活后勤服务供应协议。其价格政策均按以上(i)(D)定价。

(vi)租赁费

本集团根据与中铝公司及其子公司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按市场租赁费率,为占

用中铝公司及其子公司作工业或商业用途的土地支付租赁费。另本集团根据与中铝公司

之子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按市场租赁费率为占用的中铝公司之子公司的房屋建筑

物支付租金。

(vii)铝产品委托加工服务的定价政策按以上(i)定价。

(viii)提供金融服务

本集团根据与中铝财务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中铝财务按不低于其为中铝公司及其集团

下其他单位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的条件,且不低于同年其他金融服务机构可向本集团提

供同种类金融服务的条件,为本集团提供存款服务、贷款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

2015年年度报告

224/245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适用□不适用

(1).应收项目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

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票据中铝公司之子公司45,000-17,306-

应收账款中铝公司之子公司812,742-125,689869,226-167,138

本集团之联营公司--229-

中铝公司之联营公司23-1,922-656

本集团之合营公司28,268-58,213-5

841,033-125,694879,590-167,799

其他应收款中铝公司之子公司3,477,811-11,5614,163,394-17,064

中铝公司1,305,239-483,019-

本集团之合营公司(注1)1,259,544-37,4531,167,426-16,662

本集团之联营公司--90,977-20,790

6,042,594-49,0145,904,816-54,516

预付款项中铝公司之子公司69,131-142,988-

本集团之合营公司44,188-15,000-

113,319-157,988-

应收股利中铝公司之子公司--51,865-

本集团之合营公司93,357-73,294-

93,357-125,159-

应收利息本集团之合营公司41,849-54,779-

长期应收款中铝公司之子公司2,683,862-3,137,831-

中铝公司1,568,914-5,058,073-

本集团之合营公司409,251---

本集团之联营公司111,846-111,846-

4,773,873-8,307,750-

注1:于2015年12月31日,款项中包含对合营公司鑫峪沟煤业的委托贷款500,000千元(2014年12月31日:500,000

千元),对合营公司广西华银的委托贷款100,000千元(2014年12月31日:100,000千元),对合营公司恒泰合

矿业的委托贷款129,000千元(2014年12月31日:140,000千元)。

于2015年12月31日,款项中包含对合营公司鑫峪沟煤业的借出款项226,068千元(2014年12月31日:

226,068千元),对合营公司华盛万杰的借出款项105,164千元(2014年12月31日:107,153千元),对合

营公司恒泰合矿业的借出款项39,515千元(2014年12月31日:77,543千元)。

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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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付项目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中铝公司之子公司481,006429,809

本集团之联营公司-15,520

本集团之合营公司160,21581,988

中铝公司之联营公司-4

641,221527,321

其他应付款中铝公司之子公司959,4311,371,983

本集团之联营公司1,01968,996

本集团之合营公司41,332-

中铝公司5,7405,740

中铝公司之联营公司-666

1,007,5221,447,385

预收款项本集团之联营公司-22,211

中铝公司之子公司292,49229,565

中铝公司之联营公司171214

本集团之合营公司21,281472

313,94452,462

应付股利中铝公司之子公司23,45719,554

短期借款中铝公司之子公司3,629,0001,029,000

长期借款中铝公司之子公司1,000,000-

委托贷款中铝公司之子公司-70,000

长期应付款

—应付融资租赁款中铝公司之子公司903,342209,676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

流动负债

—应付融资租赁款中铝公司之子公司538,02393,963

7、关联方承诺

于2015年12月31日,除上述承诺事项、附注九、2中披露的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投资承诺

以及附注十三、1(3)中披露的本集团对其他关联方作出的重大承诺事项外,本集团无向其他关联

方的重大承诺事项。

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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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2015年2014年

已签约但未拨备

资本性支出承诺7,770,94412,624,047

对外投资承诺1,737,2751,177,050

9,508,21913,801,097

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投资承诺情况见附注七、15。

2、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及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1)于2016年2月1日,本集团联营公司焦作万方召开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换届选举

焦作万方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本公司在焦作万方第七届董事会的6名非独立董

事及3名独立董事中未占有董事席位,因此本公司自2016年2月1日失去对焦作万方的重大影

响。

(2)如附注七、10所述,于2015年6月25日,本集团与中国铝业公司之子公司山东铝业公司签订

资产置换协议,将本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中铝山东的部分资产和负债与山东铝业公司的部分资产

和负债进行置换。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资产置换尚未完成。于2016年1月,上述资产

置换完成了交割。

(3)2016年2月5日,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铝公司的通知,中铝公司的境外全资子公司中铝海外

控股自2015年11月9日起在香港市场通过香港联合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H股股份,截

至2016年2月4日,已累计增持本公司H股股份187,000,000股;中铝公司于2015年12月

30日、31日在国内市场通过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方式增持本公司A股股份共计1,000,000股。

截至2016年2月4日,中铝公司及其子公司中铝海外控股已累计增持本公司A股和H股股份共

计188,000,000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26%。截止2016年2月4日,中铝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共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5,135,382,055股,持有本公司H股股份187,000,000股,合

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35.71%。

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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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其他重要事项

1、分部信息

√适用□不适用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本公司总裁会为主要经营决策制定者。总裁会负责审阅集团内部报告以分配资源到各经营分部及评估经

营分部的表现。管理层基于内部报告确定经营分部。

本集团有5个报告分部,集团的各板块业务如下:

氧化铝板块:包括开采并购买铝土矿和其他原材料,将铝土矿生产为氧化铝,并将氧化铝销售给本集

团内部的电解铝厂和集团外部的客户。该板块还包括生产和销售化学品氧化铝和金属镓。

原铝板块:包括采购氧化铝和其他原材料、辅助材料和电力,将氧化铝进行电解以生产为原铝,销售

给集团外部的客户(包括中铝公司及其子公司)。该板块还包括生产、销售碳素产品、铝合金及其他电解

铝产品。

能源板块:主要从事能源产品的研发、生产、经营等。主要业务包括煤炭、火力发电、风力发电、光

伏发电、新能源装备制造、煤电铝一体化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等。主要产品中,煤炭销售给集团内、外

用煤企业,电力销售给所在区域电网公司。

贸易板块:主要在国内从事向内部生产商及外部客户提供氧化铝、原铝、铝加工产品及其他有色金属

产品和煤炭等原材料、辅材贸易及物流服务的业务。前述产品采购自集团内分子公司及本集团的国内

外供应商。本集团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通过贸易板块实现的销售计入贸易板块收入,生产企业销售给

贸易板块的收入作为板块间销售从生产企业所属板块中剔除。

总部及其他营运板块:涵盖总部及集团其他有关铝业务的研究和开发活动及其他。

总裁会以分部税前利润作为指标评价经营分部的表现。

分部间转移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资产根据分部的经营以及资产的所在位置进行分配,负债根据分

部的经营进行分配,间接归属于各分部的费用按照收入比例在分部之间进行分配。

201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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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2015年度分部信息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氧化铝板块原铝板块贸易板块能源板块

总部及其他

运营板块

分部间抵销未拆分项目合计

营业收入合计33,133,81236,973,23094,131,1144,290,915301,62645,384,825-123,445,872

分部间交易收入-26,501,470-8,861,390-9,908,906-98,124-14,935-45,384,825--

其中:销售自产产品-注--23,294,776----23,294,776

销售外部供应商采购产品--60,927,432----60,927,432

对外交易收入6,632,34228,111,84084,222,2084,192,791286,691--123,445,872

分部收益(损失以”-“号表示)1,967,072-1,386,922-1,234,554-74,153733,746-188,104-193,293

所得税收益------230,420230,420

净利润------423,713423,713

分部收益(损失以”-“号表示)中包括:

利息收入204,20620,820265,37239,231282,455--812,084

利息支出、汇兑损益和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1,051,557-1,347,593-562,645-1,016,869-1,971,001---5,949,665

按权益法享有的合营企业净收益的份额---6,97916,259--23,238

按权益法分担或享有的联营企业净收益(损失

以”-“号表示)的份额

--2,027-270,96315,595--284,531

折旧和摊销费用-3,034,863-2,900,436-27,541-1,216,216-115,932---7,294,988

处置非流动资产净收益(损失以”-“号表示)218,4011,747,79656,120-611296,168--2,317,874

政府补助297,6881,369,64412,81679,6119,167--1,768,926

资产减值损失-626,162-629,059-352,806108,810-1,410---1,500,627

处置子公司股权净收益----1,294,067--1,294,067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按用公允价值重新

计量产生的投资收益

1,035,254---258,813--1,294,067

处置联营公司产生的投资收益----832,369--832,369

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增加额5,112,0861,862,66216,9302,377,708144,097--9,513,483

无形资产增加额5,167134,55858033,929---174,234

注:贸易板块的销售自产产品收入包括销售自产氧化铝收入12,698,432千元,销售自产原铝收入8,098,925千元,销售自产其他产品收入2,497,419千元。

2015年年度报告

229/245

2014年度分部信息(经重述)

氧化铝板块原铝板块贸易板块能源板块

总部及其他

营运板块

板块间抵销未拆分项目合计

营业收入合计30,705,97240,650,480110,107,9965,242,329347,93545,054,882-141,999,830

分部间交易收入

-24,852,245-10,260,057-9,761,841-148,158-32,581-45,054,882--

其中:销售自产产品(注)--27,973,346----27,973,346

销售外部供应商采购产品

--72,372,809----72,372,809

对外交易收入5,853,72730,390,423100,346,1555,094,171315,354--141,999,830

分部(损失)/收益-5,968,306-6,366,489658,678-1,736,365-2,277,457275,874--15,965,813

所得税费用-------1,074,910-1,074,910

净亏损-------17,040,723-17,040,723

分部(损失)/收益中包括:

利息收入221,41342,034265,42869,419449,313--1,047,607

利息支出、汇兑损益和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1,277,390-1,396,930-449,456-1,256,195-2,350,626---6,730,597

按权益法享有的合营企业净收益的份额---78,39211,118--89,510

按权益法分担或享有的联营企业净(损失)/

收益的份额

--1,446-7281,93270,096--350,575

折旧和摊销费用-3,415,780-2,775,111-6,730-1,210,014-75,167---7,482,802

处置非流动资产净收益/(损失)2,537-48,434114371,305---44,144

政府补助112,301565,79034,38291,84319,670--823,986

资产减值损失-4,050,340-1,600,586-27,450-1,734,339-46,703---7,459,418

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增加额3,455,4912,038,608117,8142,321,90680,702--8,014,521

无形资产增加额62,505284,5261,23151,9771,344--401,583

注:贸易板块的销售自产产品收入包括销售自产氧化铝收入13,231,146千元,销售自产原铝收入9,978,859千元,销售自产其他产品收入4,763,341千元。

2015年年度报告

230/245

氧化铝板块原铝板块贸易板块能源板块总部及其他营运板块板块间抵销合计

于2015年12月31日分部信息

分部资产68,597,17046,330,86519,158,17137,020,85835,873,305-19,313,029187,667,340

递延所得税资产1,362,995

预缴所得税238,916

资产合计189,269,251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1,907,083312,286118,3523,736,1914,679,676-10,753,588

分部负债42,769,84831,480,14314,047,12825,051,03043,705,747-19,131,592137,922,304

递延所得税负债1,006,155

应交企业所得税43,356

负债合计138,971,815

氧化铝板块原铝板块贸易板块能源板块总部及其他营运板块板块间抵销合计

于2014年12月31日分部信息(经重述)

分部资产72,961,01348,198,78120,890,28836,855,10525,990,507-13,253,047191,642,647

递延所得税资产952,057

预缴所得税248,903

资产合计192,843,607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4,900314,313-3,554,5443,492,958-7,366,715

分部负债43,956,57233,262,84717,126,63024,686,86845,899,200-12,883,041152,049,076

递延所得税负债1,061,265

应交企业所得税79,420

负债合计153,189,761

2015年年度报告

231/245

(3).地理信息

(4).主要客户信息

于2015年度本集团无大于集团总收入10%的个别客户(2014年度:无)。

2、租赁

(1)作为出租人

经营租赁

经营租出固定资产,参见附注七、16(4)。

(2)作为承租人

重大经营租赁

根据与出租人签订的经营性租赁合同,本集团不可撤销租赁的最低租赁付款额如下: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2015年2014年

一年以内561,028556,727

一到二年551,610580,589

二到三年548,963579,321

三年以上16,155,65717,427,329

17,817,25819,143,966

于2015年度本集团取得的来自于中国大陆及中国大陆以外地区的对外交易收入总额,以及于

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位于中国大陆及中国大陆以外地区的除金融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外

的非流动资产总额列示如下: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对外交易收入2015年度

2014年

(经重述)

中国大陆121,199,583138,745,983

中国大陆以外2,246,2893,253,847

123,445,872141,999,830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非流动资产总额(不含金融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资产)

2015年

12月31日

2014年

12月31日

(经重述)

中国大陆117,189,869119,378,945

中国大陆以外359,308448,362

117,549,177119,827,307

2015年年度报告

232/245

融资租赁

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融资租赁的未确认融资费用的余额为713,771千元(2014年

12月31日:243,605千元),采用实际利率法在租赁期内各期间进行分摊。根据与出租人签

订的租赁合同,不可撤销租赁的最低租赁付款额如下: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2015年2014年

一年以内1,815,657318,103

一年至两年1,803,103444,022

两年至三年1,803,103444,022

三年以上1,947,946466,904

7,369,8091,673,051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713,771243,605

6,656,0381,429,446

①2015年,本集团分别与深圳皓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瑞泽国际租

赁有限公司、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国宏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卡特彼勒(中国)融资租

赁有限公司、重庆市交通设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中建投租赁(上海)有限责任公司(统称“第

三方融资租赁公司”),以及关联方中铝融资租赁公司签订了售后租回协议,分别将本集团

的部分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出售给上述公司,再以融资租赁的形式租入。对于这些与第三方

融资租赁公司、中铝财务和中铝融资租赁之间的售后租回交易相关信息如下:

与第三方租赁公司之间的售后租回交易:

本年本集团与第三方租赁公司之间共进行了8项售后租回交易,这些售后租回交易的租赁期均为

2015年至2020年,租金分期支付,租赁利息在中国人民行公布的三至五年期人民贷款基准利

率的基础上下浮10%至上浮15%。租赁期结束时,本集团均有权留置或是以远低于租赁期结束时

租入资产的公允价值的价格留购。2015年与第三方租赁公司进行的融资租赁交易详情如下: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合计

租赁资产出售原值7,287,627700,0007,987,627

租赁资产出售净值4,491,368700,0005,191,368

出售对价3,833,960700,0004,533,960

最低租赁付款额4,497,289894,6185,391,907

租赁资产入账价值3,833,970700,0004,533,970

租赁资产累计折旧197,651-197,651

②与关联方之间的售后租回交易:

本年本集团部分子公司与关联方中铝融资租赁公司之间共进行了6项售后租回交易,这些售后租

回交易的租赁期均为2015年至2018年,租金分期支付,租赁利息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三至五

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或是在其基础上下浮8%。租赁期结束时,本集团均有权留置或是以远

低于租赁期结束时租入资产的公允价值的价格留购。根据本集团这些子公司与中铝融资租赁公司

签署的售后租回协议,在租金为得到清偿之间,包头铝业、中铝山东、中州铝业、遵义氧化铝和

王洼煤业不得向股东分红。2015年与中铝融资租赁公司进行的融资租赁交易详情如下: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合计

租赁资产出售原值1,692,907265,1801,958,087

租赁资产出售净值1,201,671265,1801,466,851

出售对价1,150,000-1,150,000

最低租赁付款额1,264,760-1,264,760

租赁资产入账价值962,250187,8141,150,064

租赁资产累计折旧24,073-24,073

2015年年度报告

233/245

上述售后租回交易中,部分融资租入资产的出售对价低于售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1,066,299千

元,计入售后租回交易递延损益,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附注七、24);部分融资租入资产的入

账价值高于售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92,040千元,计入递延收益(附注七、45)

3.比较数据

如附注八、1所述,本集团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了包铝集团高纯铝厂及轻金属材料厂的资

产与负债。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高纯铝厂及轻金属材料厂,编制本集团比较合并财

务报表时,对前期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

控制时一直存在。由于该项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集团前期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了重述。

十六、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如下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2).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账面

价值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账面

金额价值

比例

(%)

金额

计提

比例

(%)

金额

比例

(%)

金额

计提比

例(%)

单项金额

重大并单

独计提坏

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992,43982%147,31915%845,1201,379,75884%234,39817%1,145,360

单项金额

不重大但

单独计提

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

211,66118%132,25062%79,411265,40116%141,70053%123,701

合计1,204,100/279,569/924,5311,645,159/376,098/1,269,061

年末余额年初余额

一年以内592,573945,461

一年至二年126,19696,157

二年至三年18,77517,256

三年以上466,556586,285

1,204,1001,645,159

减:坏账准备279,569376,098

924,5311,269,0612015年年度报告

234/245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应收账款(按单位)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山西龙门铝业有限公司39,59039,590100%注1

珠海经济特区郑铝珠海企

业发展公司

35,40435,404100%注2

河南有色进出口公司32,01132,011100%注2

梅河口砂轮厂17,46617,466100%注2

河南长城化学工业有限公

15,00915,009100%注1

山西铝厂碳素厂12,1227,83965%注2

其他840,837-

合计992,439147,319//

注1:上述应收款项账龄超过三年以上,且运营陷入困难,本公司管理层预期上述款项难以回收因此

计提坏账准备。

注2:上述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均为本公司公司制改建时国有股股东投入,投入时已经评估

认为难以收回,因此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0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25千元。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11,579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于2015年12月31日,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与本集团关系年末余额账龄

占应收账款总额

比例

坏账准备年末

余额

第一名关联方164,280三年以上14%-

第二名集团内156,963一年以内13%-

第三名关联方149,563一年以内12%-

第四名第三方101,953一至两年8%-

第五名集团内87,023一年以内7%-

659,78255%-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于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2015年年度报告

235/245

(7).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于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因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2).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账面

价值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账面

金额价值

比例

(%)

金额

计提

比例

(%)

金额

比例

(%)

金额

计提

比例

(%)

单项金额

重大并单

独计提坏

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

14,043,67299%179,8201%13,863,8527,792,35598%197,1373%7,595,218

单项金额

不重大但

单独计提

坏账准备

的其他应

收款

115,9301%82,57471%33,356147,3852%90,14661%57,239

合计14,159,602/262,394/13,897,2087,939,740/287,283/7,652,457

年末余额年初余额

一年以内10,100,4114,476,614

一年至二年902,3662,065,623

二年至三年1,784,270249,264

三年以上1,372,5551,148,239

14,159,6027,939,740

减:坏账准备262,394287,283

13,897,2087,652,4572015年年度报告

236/245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中铝澳大利亚有限公司143,347109,19976%注1

山西晋信16,64916,649100%注2

深圳名都实业公司14,00014,000100%注3

山西碳素厂11,04811,048100%注3

其他13,858,62828,9240%

合计14,043,672179,820//

注1:由于奥鲁昆项目已终止,本公司对子公司中铝澳洲的其他应收款将不能收回部分计提了坏账准备。

注2: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山西晋信已停产,因此管理层预期该款项难以收回,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注3:上述其他应收款均为本公司重组成立时国有股股东投入,投入时已经评估认为难以收回,并全

额计提坏账准备。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0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5,505千元。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608

(5).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向关联方处置股权债权及资产应收款项1,637,1621,778,914

向非关联方处置股权及资产应收款项1,646,035-

与子公司流动资金往来2,002,1902,272,577

委托贷款7,824,8652,869,600

投资准备金6,08737,136

保证金41,52933,750

借出款项466,525371,764

代垫运费35,67191,173

应收材料款220,87897,250

备用金14,89327,670

水电费20,78415,875

政府补助1,653-

其他241,330344,031

合计14,159,6027,939,740

2015年年度报告

237/245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

末余额合计数的

比例(%)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第一名委托贷款1,900,000一年以内13%-

第二名委托贷款1,873,810一年以内13%-

第三名股权债权及资产处置款1,646,035一年以内12%-

第四名委托贷款1,322,100一年以内9%-

第五名股权债权及资产处置款1,290,800两至三年9%-

合计/8,032,745/56%-

(7).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政府补助项目

名称

期末余额期末账龄

预计收取的时间、

金额及依据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

司贵州分公司

运行补贴1,651一年以内经与当地政府沟

通,预计于2016

年全额收回

合计/1,651//

(8).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于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2014年12月31

日:无)。

(9).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于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2014年12月

31日:无)。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32,635,849578,32932,057,52026,589,848578,32926,011,519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4,375,192-4,375,1923,107,724-3,107,724

合计37,011,041578,32936,432,71229,697,572578,32929,119,243

2015年年度报告

238/245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本期计提减值准

减值准备期末余

宁夏能源5,895,294--5,895,294--

中铝香港(注1)5,282,74812,698-5,295,446--358,245

包头铝业3,420,554--3,420,554--

山西华兴(注2)792,000318,0001,110,000---

抚顺铝业(注3)1,430,0008,410-1,438,410--

遵义氧化铝1,025,880--1,025,880--

中铝矿业981,907--981,907--

山西华泽900,000--900,000--

中铝国贸1,078,988--1,078,988--

山东华宇865,260--865,260--

华阳矿业(注4)695,21820,200-715,418--

中铝能源(注5)802,794620,000-1,422,794--

山西华圣510,000--510,000--

中铝中州矿业有限公司

(“中州矿业”)(注6)

503,00080,000-583,000--

遵义铝业364,557--364,557--142,281

贵州矿业(注5)330,000-330,000---

中铝遵义矿业有限公司

(“遵义矿业”)(注5)

290,000-290,000---

甘肃华鹭270,300--270,300--

中铝南海合金有限公司110,400--110,400--

中铝内蒙古资源开发有限公

70,000--70,000--

山西华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40,800--40,800--2015年年度报告

239/245

山西华泰炭素有限责任公司39,400--39,400--36,922

中铝太岳矿业有限公司30,600--30,600--

龙门铝业29,219--29,219--29,219

河南中州铝建设有限公司23,870--23,870--

山西河东碳素厂11,756--11,756--11,662

中铝山西孝义铝矿有限公司10,000--10,000--

山西中铝华北矿业有限公司10,000--10,000--

中铝青海铝电有限公司99,000--99,000--

山东山铝电子有限公司8,708--8,708--

河南鑫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3,572--3,572--

中铝山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34,847--234,847--

郑州海赛高技术陶瓷有限责

任公司(郑州海赛”)(注8)

3,269-3,269---

河南华慧有色工程设计有限

公司(“河南华慧”)(注8)

2,318-2,318---

兰州铝业建筑安装有限责任

公司

2,112--2,112--

贵州华锦(注7)421,477178,523-600,000--

中国铝业郑州有色金属研究

院有限公司(“郑研

院”)(注8)

-205,587-205,587--

中铝山东(注9)-2,636,000-2,636,000--

广西投资(注10)-10,000-10,000--

中州铝业(注11)-3,200,000-3,200,000--

中铝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中铝物流”)(注12)

-392,170-392,170--

山西中润(注13)-100,000-100,000--

合计26,589,8487,781,5881,735,58732,635,849--578,329

注1:2015年10月,本公司以现金方式向中铝香港增资12,698千元。2015年年度报告

240/245

注2:如附注八、2所披露,本公司于2015年12月完成山西华兴50%股权的处置并对山西华兴丧失控制权,本公司完成对山西华兴50%股权处置后,山西

华兴的股权结构为本公司对其持股比例为10%,本公司之子公司中铝香港对其持股比例为40%,华润元大对其持股比例为50%;本公司与中铝香港在

山西华兴董事会中各拥有一个席位,华润元大在山西华兴董事会中拥有两个席位,本公司判断本公司、中铝香港及华润元大均不能单独控制山西华兴的

生产经营活动,且涉及山西华兴基本经营活动的决策,需要本公司、中铝香港及华润元大一致同意。因此,本公司判断自处置山西华兴50%股权当日起

与华润元大共同控制山西华兴,将对山西华兴剩余股权的投资作为合营公司按照权益法核算,并对山西华兴剩余股权视同自初始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

算,同时,对于原取得山西华兴投资时至处置投资当期期初,山西华兴实现的净损益(扣除已发放及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和利润)中应享有的份额,

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处置投资当期期初至处置投资之日,山西华兴实现的净损益中享有的份额,调整当期损益。

注3:2015年12月,本公司以现金方式对抚顺铝业增资8,410千元,用于周转资金。

注4:于2015年,本公司根据投资协议分批以现金方式向华阳矿业增资20,200千元,用于勘探工程项目相关款项和日常运营所需。

注5:2015年4月,本公司以子公司遵义矿业和贵州矿业100%股权合计620,000千元对全资子公司中铝能源进行增资。

注6:2015年7月,本公司向中州矿业增资80,000千元,其中以银行承兑票拨付24,966千元,其余55,034千元以现金方式拨付。

注7:于2015年,本公司根据投资分批向贵州华锦拨付资本金178,523千元,其中票据支付30,100千元,其余全部为现金出资,截至2015年12月31日,

本公司已完成对贵州华锦全部600,000千元的股权出资。

注8:2015年1月,本公司以分公司郑州研究院截至评估基准日2014年9月30日的资产及负债评估净值出资,将其整体转制为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公司

名称为“中国铝业郑州有色金属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0千元。2015年8月,本公司以子公司河南华慧100%股权和郑州海赛80%股权合

计5,587千元对全资子公司郑研院进行增资。

注9:2015年1月,本公司以山东分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2014年9月30日的资产及负债评估净值出资,将其整体转制为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公司名称为

“中铝山东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00,000千元。2015年6月和9月,本公司分别以现金方式向中铝山东拨付资本金68,000千元,共计136,000千

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共对其出资2,636,000千元。

注10:2015年3月,本公司以现金10,000千元出资设立广西投资,注册资本10,000千元。

注11:2015年4月,本公司以中州分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2014年12月31日的资产及负债评估净值出资,将其整体转制为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公司名称

为“中铝中州铝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200,000千元。

2015年年度报告

241/245

注12:2015年6月,本公司以河南分公司和青海分公司的部分物流资产对中铝物流进行增资,其中河南分公司出资资产账面净值211,417千元,青海分公司

出资资产金额为23,466千元,增资完成日为2015年6月30日。2015年8月及2015年9月,本公司分两次以现金方式向中铝物流增资,共拨付资本

金20,000千元。2015年11月,本公司以本公司广西分公司部分物流铁路资产作价137,287千元对中铝物流增资。

注13:2015年11月,本公司与华润煤业共同出资设立山西中润。山西中润注册资本200,000千元,中铝股份和华润煤业各现金出资100,000千元,持股比例

均为50%。本公司董事认为本公司可以对山西中润拥有控制权,作为子公司核算对山西中润的股权投资,并将其纳入集团合并范围。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期初

余额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

余额

减值准备

追加投资期末余额

减少投

权益法

下确认

的投资

损益

其他综

合收益

调整

其他权益

变动

宣告发放现

金股利或利

其他

一、合营企业

山西晋信(附注七、15)----------

广西华银(附注七、15)1,045,647--46,796-9,956--1,102,399-

鑫峪沟煤业(附注七、

15)

310,051---30,538-374--279,887-

山西华兴(注)-185,000-17,854--784-9,412211,482-

小计1,355,698185,000-34,112-9,546-9,4121,593,768-

二、联营企业-

无公开报价—-

青海能发(附注七、15)768,359---7,724-1,957--762,592-

农银汇理(附注七、15)64,098--21,262--6,522-78,838--

多氟多科技(附注七、

15)

58,349--121----58,470-

太岳新材料(附注七、

15)

4,6311,600--771----5,460-

广西华正(附注七、15)35,000---757----34,243-2015年年度报告

242/245

中铝投资发展(附注

七、15)

-1,236,758------84,2211,152,537-

中铝资源(附注七、15)-246,630--5,625----241,005-

中国稀土(附注七、15)-400,000-4,682-594--405,276-

有公开报价—-

焦作万方(附注七、15)821,589-709,2714,4064,658459--121,841-

小计1,752,0261,884,988709,27115,5944,6583,0106,522-163,0592,781,424-

合计3,107,7242,069,988709,27149,7064,65812,5566,522-153,6474,375,192-

注:如附注八、2所披露,本公司于2015年12月完成山西华兴50%股权的处置并对山西华兴丧失控制权,并自当日起与本公司之子公司中铝香港以及华润元

大共同控制山西华兴。因此本公司将对山西华兴剩余股权的投资作为合营公司按照权益法核算,并对山西华兴剩余股权视同自初始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

对期初数字进行追溯调整。由此确认本公司对山西华兴10%股权初始投资成本185,000千元和自取得时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确认享有的投资收益和其他权益变动

9,412千元,并根据剩余10%股权分别确认本年享有山西华兴的投资损益及其他权益变动17,854千元和-784千元。2015年年度报告

243/245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28,640,86728,670,83239,457,33140,407,731

其他业务1,870,6741,590,1621,847,6831,773,806

合计30,511,54130,260,99441,305,01442,181,537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1,496,95556,933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34,51581,214

处置子公司股权产生的投资收益1,426,4791,009,064

处置联营公司部分股权产生的投资收益1,162,671-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取得的投资收益

2,5953,585

短期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他17,91530,833

合计4,072,1001,181,629

十七、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317,87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

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

外)

1,768,926

理财产品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38,469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

当期净损益

784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

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

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690,818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238,997

委托贷款、借出款项取得的利息收入14,639

处置焦作万方部分股权的投资收益832,369

处置对山西华兴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1,294,067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

的利得

1,294,06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62,428

所得税影响额-178,72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229,777

合计6,638,448

2015年年度报告

244/245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

0.610.010.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9.16-0.45-0.45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15年年度报告

245/245

第十二节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法定代表人(或公司负责人)、财务总监、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

盖章的财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备查文件目录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

公告的原稿

董事长:敖宏(代为行使董事长职权)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6年3月17日

修订信息

报告版本号更正、补充公告发布时间更正、补充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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