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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废电池“无家可归”

2013-09-30 08:46 来源: 我的有色网

电动车已经成为海口市民的出行主要交通工具,电动车因为它的轻便、环保、价格优惠等特点广受青睐。但是电动车电池的使用寿命只有一至两年,大部分电池尤其是铅酸蓄电池在使用一年后就得更换。而废铅酸蓄电池含有铅、镉、镍等重金属及废酸溶液,对人体及生态环境有不同程度的危害。若随意将废铅酸蓄电池堆放或丢弃,其渗出的铅及其他重金属物质就会渗透进土壤,污染地下水,进而进入农作物中,威胁人类健康。

由于废铅酸蓄电池污染具有周期长、隐蔽性大等特点,其潜在的环境危害相当严重,处理不当还可能会造成二次污染。因此,如何及时、安全地回收和处理废旧电池等问题,成了大家关注的焦点。

废旧电池去向“成谜”

记者走访了海口市府城高登街一带的电动自行车修理店。在一家店名为“友和修配行”,记者询问所换的新电池是否都保障,是否都是新的电池,老板说:“这些旧电池是厂家收购的,厂家可以把旧电池切开,然后取出里面的铅,进行废物利用啊。不然这么多电池如果到处都乱扔,那岂不是污染环境了?”他又随即表示,他这里换的电池都是有牌子的,是有商标和生产日期的,如果在一年内坏了的话,他们可以进行保修,重换一个新的。

记者在东湖路上的爱玛电动车专卖店走访时,售货员告诉记者,他们之前回收的旧车,车上有旧电池,他们的旧车部分卖给收废品的人,就不知道他们如何处理那些旧车里面的废电池了。

据了解,废品收购站收集的废弃电池,他们把电池里的酸液倒掉,然后挖出里面的铅块再转卖。但是,他们并不知道电池里面的酸液以及重金属在处理不当时会引发严重的环境污染。这些废品收购站往往在“废物利用”的过程中,缺乏像厂家那样正规的处理程序,随意将酸液倾倒在地里或者冲进下水道,直接或间接地污染了环境。

另外,像这类混乱的回收渠道,容易让废弃电池在经过“专业人士”的加工后,再次改头换面重新流入市场。

一位在车行更换电池的车主李女士告诉记者,如果能换一个好电池,多花点钱没什么,最怕有些商家把翻新的旧电池拿出来“以次充好”,打着品牌电池的旗号,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出售。

莫贪“以旧换新”便宜

超标电动车换的新电池性能是否和达标车一样?电动自行车修理店负责人表示,不管是超标车还是达标车,在同样的规格下,电池都是一样。一店主告诉记者:“电池不分超标达标,主要看的是容量。”

据了解,府城高登街一带的电动车修理店,其废弃电池“以旧换新”的价格都差不多。小电池(48V12AH)在350元至380元间不等,大电池(48V20AH)在500元至580元间不等,并且店主表示“可以保修一年”,一般正常使用的话,电动车的电池是可以用1至2年。

一热心的店主向记者表示,若是想过来换电池的话,就把车推过来,原来的是多大的电池,就换多大的电池。而且,换电池的时候,不要更换二手的旧电池,切记莫贪图小便宜,更换的时候尽量选择品牌的新电池,要检查生产日期、合格证等等,这样用起来即安全又方便。

电动车旧电池污染严重

一位业内人士坦言,对于电动车旧电池的处理,行业内一直是“无规胜有规”。尤其是铅酸电池回收,已经形成一个完整的产业链条。一块电动车废旧电池,首先收购者会判断使用价值。如果还能用,会卖给一些小厂翻新;如果彻底报废,则将里面的铅等金属取走,剩下的酸液“想办法倒掉”。

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公布的49大类危险废品之中,铅酸蓄电池榜上有名。据统计,我省超标电动自行车达到31万多辆,年底将不能再上路使用。而这么庞大的电动车电池量,将何去何从?

记者注意到,对于处理完全报废的电动车废旧电池,无论是车主,还是商家或维修店都会想到废品回收站。那里是否就是电动车废旧电池的最终“归宿”呢?

记者找到了位于金濂路的一处可回收废旧电动车电池的废品回收站。老板表示可以接收电动车废旧电池,“3块钱一斤,不论好坏。”回收站老板说,他们回收电池目的是要电池里的铅板,“至于电池里边的‘水’,都是白称的。”记者问,“听说‘水’有毒,你们怎么处理?”老板回答对于废电池的处理,一般是用锯子锯开,倒出里面的“水”,也就是酸液,然后将里面的铅板卖掉。而对于酸液的去向,他回答说:“不值钱,又没有人收,只能倒掉。我们都是这么做的。”

记者算了一笔账,以海口市为例,目前登记电动车数量为30余万辆,按常规,每组电池使用年限为1至2年,海口市每年新增至少15万组的废旧电池。一块48伏的电池内有80毫升酸液,一组电池有4块,即一组废旧电池将产生320毫升酸液。海口每年产生这样的废液将超过4.8万毫升。据资料显示,一组4块废旧电动车电池污染近10000吨水。

海南尚无电池处置资质单位

就电动车废旧电池酸液处置问题,记者采访了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污染防治处有关负责人。对方表示,目前我省采取的做法是,每季度进行一次全省范围内包括铅酸电池在内的危险废物的规范化检查。由于我省目前尚无废铅酸电池处置资质的单位,因此只能按照原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规定来操作,即“充电电池的制造商、进口商和使用充电电池产品的制造商承担废旧充电电池的回收责任”。也就是主要以原厂家回收为主。

据了解,2003年国家就出台了关于电动车废旧电瓶的管理规定,但是并没有明确具体由哪一家职能部门管理,该政策只具有导向作用,不具有实际操作性,再加上回收成本高、回收渠道没有打通、公众环保意识薄弱及一部分电动车厂家和商家是只管卖不管收,这些都导致电动车废旧电瓶回收工作无力覆盖更多区域,最终造成了目前废品收购站和电动车维修店大量、随意收购废旧电瓶的现状。

采访中,一些希望电动车废旧电瓶问题能引起越来越多人的关注,也希望政府职能部门尽快制定出更好的管理措施,希望广大电动车主增加环保意识,在电动车电瓶坏掉时,直接到厂家进行以旧换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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