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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温州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和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公布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2018年温州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和2018年温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予以下达,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完成年度投资任务

2018年,全市计划安排重点建设项目356个,总投资585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831.17亿元,其中开工项目74个、建成项目49个、续建项目233个;另计划安排重点前期项目164个,总投资4473亿元。全市计划安排市级政府投资项目457个,年度计划投资338.4亿元。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挂钩联系重点项目制度,对重大项目建设开展专项作风巡查,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各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围绕年度建设目标,强化施工力量,全力以赴加快推进,确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和形象进度计划。

二、强化要素保障,确保重点项目优先安排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加强协调配合,集中要素配置,强化政策资源向重点建设项目倾斜,继续在资金保障、用地指标、前期审批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及时帮助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推进融资理念和模式创新,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开拓温商融资、银项融资对接等渠道,强化项目建设资金保障。加大全市用地指标统筹调控和向上争取力度,各地应在年初下达的用地计划中提取20%的用地指标用于市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确保市重点项目优先得到安排;切实负起征地拆迁、政策处理第一责任人的重任,及时化解征地拆迁矛盾并做好维稳工作,优先安排并保障建设用地、供电、供水、供油等,为项目顺利建设创造条件。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完善协调推进机制,优化审批流程,服务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前期顺利推进。

三、强化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规范运行

各项目建设单位要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意识,认真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努力打造精品工程、优质工程和廉洁工程。进一步明确各建设单位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根据国家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履行项目建设质量、安全的监管主体责任,加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四、强化舆论宣传,确保营造良好建设氛围

重点项目建设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是扩大有效投资的重要载体。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建设氛围,使广大干部群众理解、支持和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深入开展重点建设立功竞赛活动,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介,及时宣传项目建设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引导各级干部进一步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形成人人抓项目促发展的强大合力。

重点建设项目的信息报送务必做到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各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实行专人负责,每月2日前上报项目进度报表及有关信息(上报表格样式及联系方式另发)。同时,要及时梳理分析并上报项目建设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便有关部门找准症结、高效解决,确保我市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日

关于下达2018年温州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和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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