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有色金属首页 > 稀土价 > 有色金属 > 正文

福建漳州市:专项打击非法采矿

分享到:
评论

日前,福建省漳州市要求全市各县级政府、市直机关以稀土、煤、建筑石料等无证非法采矿率发生高的矿种为重点,开展新一轮严厉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

新一轮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监控稀土、煤、温泉等矿种。对重点乡镇,该市继续实行领导挂钩负责制度;对重点矿区,加强动态巡查,切实维护好正常的矿产资源开采秩序。各县级政府要在6月底前完成对合法矿山加强安全监管,全面落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无证非法采矿坚决予以关闭取缔,严厉追究法律责任;对证照不齐和违法开采矿山实施停产整顿,依法立案查处;对检查验收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全面完成专项行动各项任务,并于7月~9月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

漳州市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非法违法采矿档案制度,并通过福建省企业监督管理信息抄告平台实现档案信息共享;完善非法采矿发现和预防机制,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矿山巡查工作,各县级政府组织国土资源等部门,对巡查和看护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设立非法违法采矿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完善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联动机制,国土资源、公安、监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排查和查处各种涉矿非法违法行为,经常性开展联合执法。

资讯编辑:尉志帆 0701-2162372
资讯监督:张端 021-26093430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相关阅读

为你推荐

点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