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有色金属首页 > 地产 > 正文

武汉:五部门联合维护职工公积金贷款权益

分享到:
评论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国土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和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等五部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从提高公积金个人贷款办贷效率,尊重购房人选择购房贷款方式的权利、加强受托银行考核管理、加强销售行为管理、提高办理贷款效率等9个方面,维护缴存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权利,联合惩戒损害职工公积金贷款权益的房企和中介机构。

通知表示,将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办贷效率,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流程、简化贷款办理要件,减少贷款审批环节,严控贷款审批时限。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录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同时,通知还提出要充分尊重购房人选择购房贷款方式的权利,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绝购房人正常使用公积金贷款,不得要求购房人一次性付款。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房,应享有与一次性付款或者商业贷款等其他付款方式选择房源的同等权利。

房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提供不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承诺并在楼盘销售现场予以公示,不得以提高住房销售价格、减少价格折扣、压缩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办理时限等方式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购房人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的书面文件。

五部门明确表示,将联合惩戒损害职工公积金贷款权益的行为,对情节严重的房企和中介机构采取暂停网签、暂停资质升级等方式从重处理。

资讯编辑:严敏 0701-2162365
资讯监督:张端 021-26093430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相关阅读

为你推荐

点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