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产能置换指标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8月1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授权子公司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产能置换指标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子公司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产能置换指标交易的公
告》。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林丰铝电”)200千安预焙电解槽136台(2013年已列入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共计7万吨产能置换指标已于2017年8月出让给河南豫港龙泉铝业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12日披露的临2017-122号公告。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网发布的《关于发布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企业20.7万吨电解铝项目产能置换指标出让信息的公告》及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企业产能指标交易的意见》(具体详见临2017-122号公告),林丰铝电100千安电解铝预焙槽104台(2011年已列入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共计2.8万吨产能可用于内蒙古创源金属有限公司(在建项目)产能置换。林丰铝电已就以上2.8万吨产能置换指标与内蒙古创源金属有限公司达成《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合同》,交易总金额为2,240万元,相关款项已于近期陆续收到,预计影响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约641万元。至此,林丰铝电已全部完成此次产能置换指标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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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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